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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鲁姐鸣不平:对八条莫须有罪状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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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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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0: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乱世佳人 于 2010-8-3 00:5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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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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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00: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鲁姐的回应
http://user.qzone.qq.com/447445657

对八条莫须有罪状的答辩  水音    发表于2010年08月03日 00:50 阅读(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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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日经某好友提示,发现了一个专以贴图形式记录MJJCN“丑闻”的新浪博客,同时在这些图片中发现居然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放厥词,竭尽其能将我描绘成十恶不赦的坏女人。本想视而不见,专心搞好8·29活动,等活动结束后再予以反驳,不想今天,这个博文链接居然在外地某迈迷群中流传,甚至有人发出“义愤填膺”般的声讨,说MJJCN用错了人。对于这些愤怒的吼声,本人不会在意,因为这个博文中所描绘的我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即使我被枪毙十次也不为多,更别说那些根本不认识我不了解我的迈迷了。

    朋友们对我说,反击吧!不能再视而不见了!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用答辩的形式逐条反驳吧!

    先贴上此人诽谤文字的贴图。





    在这里先对博主颠倒黑白的说辞表示佩服!我不得不说,你比宋祖德还要宋祖德!
    答辩开始:
    1、关于海地义演。我向来反对现场募捐,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不可以发起募捐,必须经过慈善机构才能发起,所以我不同意这种募捐,何况最终捐出去的也不可能是全部,绝大多数应该进了某奸商的口袋。说歌迷不是土豪劣绅是希望组织活动的人不要总拿“慈善”做幌子进而迷惑善良的迈迷们,很多迈迷经济条件有限,组织者不要用“慈善”去绑架人家的道德。义演最终门票为65元,其中5元为捐款。我买了两张票,但实际只有我一个人过去,我儿子的那张我也没申请退款,全部捐给组织者了。演出当日,工作组成员和演员们的中餐以及会员们的饮料全由我个人出资购买,而且有很多人可以作证,义演结束后我更没向工作组讨要过一分钱,只从CHAN那里拿了一张海报,还是通过CHAN同意的。

    2、关于骂人。凡是看了那张截图的人都应该能看明白,那是在质问某人,由于该某人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话,因此才会有“你没说,那是畜生说的!”

    3、关于淘宝小号。在淘宝管理论坛时,我的确有不少马甲,因为身为掌门,回帖必须中立。但当个别人侮辱你父母问候你祖宗的时候,你还会无动于衷的话,那就真不是人生的了!淘宝比MJJCN混乱得多,几千万会员,素质参差不齐,骂起人来绝不是盖的,如果你是个度量很小的人,相信那些骂词绝对可以把你活活给气死。淘宝论坛管理员都是义务的,不少管理员因为删除会员违规帖被人记恨,遂被恶拍+恶评……在维护论坛秩序的同时不仅要承受污言秽语,还不能反击,这是多么的没有天理!在众管理员的意见声中,淘宝让步了,但规定我们不可以用掌门、护法的号回击,回击全用小号。实际上因没有遇到很多不讲理的会员,这些小号也没用多少次,虽然前后注册过不少,最终记住密码的只有1、2个。另外,请这位博主不要过分抬举我,不要把淘宝论坛的兴衰和我个人联系在一起,更不要看不起淘宝工作人员。最后我要声明一下,我管的论坛是三大名门之一,我是优秀掌门,我的团队囊括当年所有奖项,凡混淘宝论坛的都知道我是个铁面无私的管理员,从没有贪污受贿过,更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做损人之勾当!

    4、关于红衣女子。6·26当晚,有人告诉我一个酷似袁丽丽(红衣女)的人出现在篮球场的另一侧,而且不止一个人这样说,于是我立即关照工作组成员以及距离入口处很近的部分歌迷,小心看管好自己的包袋和手机等贵重品,一旦发现她入场,请第一时间通知我们。结果一直到演出结束,这个所谓的女子并没出现,请问博主,你是凭什么得出我“亲眼看到她”这一结论的呢?

    5、MJJSH的例会。文中所指向的例会应是指6·29晚,那天晚上我很晚到达工作组成员开会的地点,之前收到会长通知时,我问会长秋枫来不来,得到答复是应该会来的,于是我决定去见秋枫的面,因为那天秋枫在草鸡的帖子里表现的让人非常失望,明眼人一看便知秋枫想赶走马凯这个会长。结果当晚他并没有出席会议,却事先“小窗”别人,叮嘱一定要开除CHAN,一定要马凯引咎辞职,工作组也不用另选会长,让副会长主持工作(当时的副会长是海良和秋枫)。我到会后戳穿了秋枫的野心,博主说我和秋枫半年前是好朋友,没错,我和他曾经的确是好朋友,正因为是好朋友,所以我比你们任何人了解他!当初若不是因为同情他,因为从他嘴里得知你们不重视他,不给他演出的机会,我也不会站在他一边!那时我不仅同情他,同时也很鄙视不给他演出机会的人。然而渐渐地,我看懂了他的心思,特别是他在草鸡帖子中的回复,从起初用一套又一套空洞乏味的大道理为奸商说情到最后质问迈迷为什么扯着奸商不放而不去追究会长的责任,这个突进的变化激发起我当面质问他的念头,很遗憾,他那天没到,如果到的话,很多事情当天可以说清楚,也不会给传话者故意歪曲事实挑拨离间的机会。

    6、关于俊龙。6·26那晚刚进篮球场,俊龙就发现场地不适合滑步,表示无法单独表演,但愿意和大家一起群舞DRILL。为了不让他的粉丝失望,我一直在劝他上场表演,哪怕一小段也好,甚至拉扯俊龙上场。俊龙是个追求完美且很有主见的人,他要展现给迈迷的是最好的舞姿,只要他说不跳谁都说服不了他。请问博主,你这样造谣究竟是何居心?!

    7、关于我的身份。6·29那天,因为对CHAN、秋枫的言行感到失望,我本欲退出MJJSH工作组,是马凯发短信给我希望我不要离开他,我说那我就担当歌迷会的法律顾问好了,然而由于人手不足,我仍然兼顾工作组的部分事物,比如起草租借场地合同、拟写8·29活动宣传文稿、协调会员关系,等等。我做这些事究竟是作威作福还是尽心尽力,我想,只要是人都应该分得清,只有不希望我们团结不希望8·29活动成功进行的人才会如此恶劣地诋毁我。

    8、关于致康园。这个专为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及住宿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几乎每周都在被社会各界人士以关怀的形式秀他们自己的爱心,只要在网上搜索下就可以发现不少和致康园相关的话题。该园里多是处于发育前阶段的学龄前残疾幼儿,他们应该得到的是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而不是经常被外界打扰采访的环境,这些情况对他们的成长很不利,因此我主张多关心身边被人忽视的弱者,不要为争着秀自己而作出善者的样子。慈善是事业,不是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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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1: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 有闹矛盾啦 大家要团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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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1: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我刚进MJJCN的时候看过帖子了···

但我不是当事人不好做评价

不过还是想说一句,无风不起浪· ...
红杏 发表于 2010-8-3 01:32



    只是有人把兴风作浪的活儿全包揽了
   我也是一个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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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2: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6、关于俊龙。6·26那晚刚进篮球场,俊龙就发现场地不适合滑步,表示无法单独表演,但愿意和大家一起群舞DRILL。为了不让他的粉丝失望,我一直在劝他上场表演,哪怕一小段也好,甚至拉扯俊龙上场。俊龙是个追求完美且很有主见的人,他要展现给迈迷的是最好的舞姿,只要他说不跳谁都说服不了他。请问博主,你这样造谣究竟是何居心?!


这点我们不止一个人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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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2: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第4点,鲁姐当时叫大家提高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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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tford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8-3 02: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又是chan干的,这人何时能消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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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8-3 04: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咋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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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8: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树大了招风~~~
某些人看不顺MJJCN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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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8: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此生只爱MJ 于 2010-8-3 09:30 编辑

谢谢楼主的义举。

再补充第九条答辩内容:

  9、关于记者采访。6·26下午2点左右,我和俊龙等人到达世博园后立即陪俊龙去寄存他的演出服,当时有个年轻女子一直尾随着我们,直到完成寄存衣物,之后她又跟随着我们往7号入口处方向走去。途中,她指着我身上印有MJJSH字母的会员服问,你们是不是上海歌迷会的工作人员,我说是的;我以为她是歌迷会会员,遂问她的ID叫什么,她告诉我说她不是MJJSH会员,而是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叫汪宁。相互自我介绍后,汪记者问我可以不可以就活动取消一事接受她的采访,我说可以。就这样,从邂逅巧遇开始直到活动结束,她基本上都和我或梦游在一起。如果因此非要把我说成“一副组织者的模样”,那么,成就这个“模样”的机会是汪记者给的,这点可以找汪宁本人对质;而将这个模样更进一步幻化为“组织者”的却是那个名为的博主,说句心里话,我不仅被你的妄断境界折服,更为你成功败坏MJJCN的形象而鼓掌:你真行!世间人类若都如你,江河干涸天地翻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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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9: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地演出那天我就在现场。演员们排练到中午都喊饿了,于是鲁姐带着我、桃子等到楼下的包子铺买小笼包。当时店老板表示,买这么多,他这里蒸好的肯定不够,让我们付了钱先拿一部分走,剩下的蒸好了,他给我们送上去。于是鲁姐付了钱,先拿了部分小笼回排练场。事后,鲁姐并未向主办方要求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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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9: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诽谤鲁姐的人真叫没良心,鲁姐出钱出力,还要承受这样的责难,要是真有人相信那些诽谤中的言论,真是没天理了!
I LOVE MJ FOREVER FOREVER FOREVER FOREVER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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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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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贡献奖

发表于 2010-8-3 09: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鲁姐付出的,我们都看在眼里。
希望这一切无事实根据的中伤与责难,就此停止吧......
关于6.26的所有情况,我都可以为鲁姐作证。当天,我们一起从世博园转场到了篮球场。之后,关于俊龙表演的事情,还有红衣女,我都和鲁姐在一起......
鲁姐,加油!
Just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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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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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9: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看不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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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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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9: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的诽谤实在是很荒谬,尤其是你诽谤鲁姐的第六点。从625晚上开始,俊龙带着一箱演出服来世博园,因为世博园里的一些规定,俊龙的演出服不方便带进园区,鲁姐就开始帮忙帮他寄存服装,第二天进园也是如此。还找了几个迈迷一起帮忙,跑进跑出,来来回回很长一段路,很辛苦。后来626晚上在园区里面,俊龙是个追求完美的人,鲁姐为了不让大家失望,和俊龙说了好几次,要他上场跳舞,后来俊龙带着大家挑了Drill。到了博主这里完全变味了,博主,你哪个耳朵听到鲁姐说在这种场地表演丢人的话,还是这本来就是你自己的想法,强加在鲁姐身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话说出来是要负责的,你这么凭空捏造,太不负责了!!!
想念是会呼吸的痛 它活在我身上所有角落 哼你爱的歌会痛 看你的信会痛 连沈默也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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