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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日 — 洛杉矶法庭中,对于康纳德·莫里( Conrad Murray)来说,事情进行的并不理想。莫里因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的死亡而正在接受过失杀人罪的审判。
控方能不能毫无疑义的证明医生确实害死了迈克尔·杰克逊?这次医疗上的玩忽职守应该是个刑事案件吗?
两个问题的答案都很肯定“是的!”
加州刑法第192条(二)规定过失杀人罪需要证明莫里的行为缺乏“小心谨慎”。简而言之 就是 — 就漠视人的生命或导致的结果而言,莫里的行为违背了一个谨慎的普通人在同样的情况下(在此案中是医生)的表现。过失犯罪的前提是这种鲁莽或过失造成了的死亡是可预见的结果。
以下是控方履行责任的切入点:
莫里是杰克逊雇佣的私人医生,以照料其医疗需求,雇佣费用为每月15万美元;
莫里在杰克逊家中为杰克逊使用异丙酚帮助其睡眠(而异丙酚是一种只能在医院使用的麻醉剂)
异丙酚必须在有适当复苏设备的情况下由麻醉学家实施使用。莫里既不是一个麻醉学家,他也没有必要的复苏设备。他为杰克逊的巡演要求获得这样的设备显示他知道注射异丙酚时需要这样的设备。
莫里说他只离开杰克逊房间很短的时间去了洗手间,在这期间他宣称杰克逊自行注射了致死量的异丙酚。
手机电话记录将很明显的揭露莫里离开杰克逊房间很长时间,他跟他女朋友在煲电话粥。
莫里的第一个电话不是打给911、医生、救护车或医院,而是打给了杰克逊的助手。他从未要求打出急救电话。
下面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当助手和保安到达,这位医生问道“谁会心脏复苏术,"同时他,一个心脏病学家无力的试图用一只手实施心脏复苏,杰克逊则躺在床上 —排出了真正胸部按压的可能性。
当急救电话终于打出,莫里从未提到杰克逊体内有异丙酚,而这不利于急救人员施救。
杰克逊在洛杉矶加州分校医院被宣布死亡后,莫里想返回杰克逊家中确保药膏的安全,如他所说,人们就不会知道杰克逊使用该药物了。关于药膏的这个陈述反而将用做莫里“认罪”的证据 — 他试图从犯罪现场移除犯罪证据。
不正当使用强效麻醉剂、现场缺乏复苏设备、无能监控呼吸系统有问题的病人、没打911、没有告诉911急救人员杰克逊体内有异丙酚、对其在洗手间和在杰克逊房间外的时间撒谎,这些都将指证他不合格的医疗护理。
莫里可不能争辩说他“在戒杰克逊的药瘾”因为他自己购买了上百瓶的异丙酚。
他不能责怪克莱因医生(Dr. Klein )让杰克逊对杜冷丁有依赖,因为杰克逊可是死于急性异丙酚中毒 —— 而不是杜冷丁(尽管他将会争辩说它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杰克逊的死亡)。
他还将步履艰难的解释杰克逊怎样自行注射异丙酚。
底线问题是杰克逊受到的医疗护理是否是不合格的,莫里是否漠视杰克逊的生命而导致其死亡。尽管他们没有举证责任,但辩方要还要狠下工夫。如果罪名成立,莫里将面临4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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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ilmj1314 来源:MJJCN.COM / 福克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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