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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日 - 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死亡案审理于周二正式结束。康纳德·莫里医生(Dr. Conrad Murray)拒绝出庭为自己辩护。
法官告诉康纳德·莫里,他有权不出庭作证,并引用《宪法第五修正案》中的“嫌犯无须自证其罪”条款。他还警告莫里说,如果他要出庭作证,他将接受检察官严格的盘诘。
于是,莫里告诉法庭说:“我决定我将不会为此案出庭作证。”
莫里拒绝出庭后,他的辩护团队也结束了呈递案情。至此,长达22天的审理终告结束。控辩双方总共传召了49名证人。
康纳德·莫里被控在2009年6月25日给杰克逊注射过量异丙酚及其他镇静剂导致后者死亡。检察官认定他犯有过失杀人罪。
法官宣布周三休庭一天。周四早上9点,控辩双方律师将开始作结案陈词。结案陈词之后,所有证据和证词及整个案情,将递交陪审团商议。陪审团将对莫里作最终判决。
一名杰克逊歌迷因为在法庭内喊叫:“谋杀犯!谋杀犯!”而被赶出法庭。当时莫里在法庭休庭时,从过道走过。
而当杰克逊家族走过时,歌迷们站在过道两边,手拉手。
周二,杰克逊父母乔(Joe)和凯瑟琳(Katherine Jackson),以及杰克逊的弟弟兰迪(Randy Jackso)出庭。
当天,检察官简短地重新传唤了他们的麻醉学专家史蒂文·谢弗博士(Dr. Steven Shafer)出庭作证,以反击辩方的异丙酚专家保罗·怀特博士 (Dr. Paul White)的言论。
上午,保罗·怀特为莫里作了最后的证词。在辩护律师迈克尔·弗兰纳根(J. Michael Flanagan)问到“医护标准”和“临床标准”的区别时,怀特说:“医护标准是一种理想状态,这是我们想要为每个病人做到的。”
检方认为莫里对杰克逊的医疗行径严重背离医护标准。异丙酚应该在有医疗设备和后备人员的医院环境下使用。
但怀特却表示,标准应该因情况而定,实际情况下,医护标准可能达不到最高水平。 他拿整容医院举例说,某些广受接受的监护设备其实并不必要。
保罗在之前的证词里宣称杰克逊是自己注射异丙酚而死,但同时他又表示他不会去做莫里所做的那些事。
随后作证的反击证人,专家谢弗则有不同看法。“如果是在卧室里注射异丙酚,那医护标准就降到了最低。因为没有后备人员,也无法容忍有任何错误。如果你犯错,就会死人。”
而像杰克逊这样的特例,在偏远的地点接受麻醉,那么预警应该高于医护标准,而不是低于标准。
高等法院的法官迈克尔·帕斯特(Michael Pastor)在当天下午与双方律师碰头商议入案的证词和证据,以及对陪审团的指示。
检察官指控莫里使用外科手术麻醉药异丙酚帮杰克逊治疗失眠,严重违反医护原则,并最终导致巨星的死亡。莫里由此负有刑事责任。莫里拒绝认罪。如被判有罪,莫里将面临四年牢狱刑期和吊销行医执照的刑罚。
但美国的司法系统推行“无罪推定”原则。同时,也需要陪审团12人一致同意莫里有罪,莫里才会获刑。如果他们都觉得案情中有对莫里有利的合理疑点,那么莫里就会被无罪释放。第三种情况是:陪审团12人无法形成统一意见,其中有人有不同意见——那么审判就会宣告无效,法官将撤销陪审团,检察官将决定是否申请重新选择陪审团,进行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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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een 来源:MJJCN.com / 综合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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