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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音>>海外版2006年5月刊第5期(总第118)标题为<<猫王之女又出嫁,婚姻还能活多久>>作者是:*安慧*开始看到这篇文章,有说不出的兴奋,因为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我们的迈迈与猫王女儿的照片,可是当看到文中把迈迈形容成一个十足的"变态"时, 就被气得喘不上气来.下面简述一下大概,把文中提到杰克逊的地方略述一下,各位迈迈的支持者要记住这篇垃圾报道的作者是"安慧".开篇说:她一出生,便得男人喜欢,因为她是猫王的女儿;她一结婚,便让丈夫害怕,因为她是猫王的女儿.男人们喜欢她猫王式的眼睛和嘴唇丈夫恐惧她猫王式的暴戾和乖张.....而她带着小猫般的凌厉和激情,在婚姻战声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文中先后记述了猫王之女丽莎.玛丽.普雷斯利以猫王的名义得宠,以猫王的名义谈论,吸毒而放荡的她在结束了与丹尼寇夫的婚姻后``````(以下引用原文)当丹尼变得不自信后,他对丽的精神支撑消失了.丽莎士比亚那压制下去的狂野开始抬头,她在父亲浴缸前立下的人生誓言重新苏醒.这种苏醒在她碰到一个比她更狂野更迷乱的人后,彻底冲出内心世界,变成了实际的叛逆,这个人就是当时红透半边天,人格严惩分裂的迈克尔杰克逊.1994年,当和丹尼赵来赵不和谐的时候,丽莎邂逅了灰克逊.她跟杰克逊非常谈的来,短短的20分钟,他们互相倾诉了对生活的认识,发现他们彼此懂对方,欣赏对方,以至于丽莎一瞬间认为,要颥倒生活,就从这个颥倒黑白的男人身上开始....那时的杰克逊正处在整容白皮肤和恋童等一系列非议中,他以极为妖魔的方式,刻意打造着另类生活.丽莎认为爱这样一个受争议的人物,应该是极度樗意义的.可是1994年的迈克尔跟今天潦倒至极的他完全不一样,.那时的他正是红得发紫的时候.当他异清楚,丽莎发出的爱的信号是婚约时他犹豫了,因为他还没有结过婚姻,在大红大紫的时候去跟一个有过婚史且有两个孩子的女人结婚,多少是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甚至丽那一亿美元的身价,也不能让他下决心,因为那时 他有是钱。最后,真正使迈克尔下决心的还是 因为丽莎是猫王的女儿。很多时候,他在舞台上演出时,经常会不由自主的模仿猫王著名的“点臀”。遗憾的是,他始终无法一髋骨为轴心将臀部转起来。为了弥补这个遗憾,使自己能够象猫王一样成为一个音乐时代的统治者,为了摆脱娈童的阴影,为自己增添一个猫王血统的孩子,他决定接受婚姻。于是这年5月。报纸上就爆出当红的摇滚巨星与摇滚之王的女儿牵手红地毯的消息。全美都因为这对“宝贝”联姻而兴奋起来。果然没多久,好戏就开始了。首先是关于这对“宝贝”有没有性生活的猜测,因为杰克逊曾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丽莎当时没有出来说话,多年后才公开承认,她为这段荒唐的婚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新婚之夜,我们都是分床睡的,因为我实在不能说服自己的身体去接受他的身体。”丽莎言语上的热烈,身体的冷漠,导致杰克逊尖锐的攻击,他将男童带回家,还当着丽莎的面带上床,丽莎提出离婚。杰克逊很快同意,两人于1996年1月离婚,婚姻维持不到2年。我认为,本文的主题该是猫王之女丽莎才对,可是作者“安慧”同志却有意无意的将杰克逊描绘成一个十足的“变态”,“同性恋”,这让我感到极为不满,因为饱受冤屈的杰克逊根本就不是她说的那样,杰克逊是比较疯狂 ,另类,可他那是为了全球的亿万观众啊?我们应该心存感激才是啊?想想杰克逊为音乐界和全社会的杰出贡献吧!!!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对这样一个伟大的人物评头论足?“安慧”同志根本就不了解事实,所以她也就根本没有发言权!而她却十分自信的把杰克逊所谓的“怪癖”行径描绘的有声有色。可能他本人也不是太喜欢杰克逊吧,那么她就是借着这个机会故意诋毁,谩骂杰克逊喽?“安慧”同志的这种龌龊行为就是人性的败坏,是对高尚人物的妒忌,凌辱。这种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谁又会知道这会带给迈迈多大的伤害?真不知道我们的迈迈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清白于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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