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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驳女作家“反抗强奸无耻”的谰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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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6: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姜文兆 | 2006年08月03日19时33分 | 由于社会价值观的迅速劣化和人们道德感的急剧消泯,我们现实生活中已经充斥着种种的歪理邪说。譬如男人遇到罪犯不搏斗,女人遭到强奸不反抗等等。这些荒谬绝伦的谰言,是污染社会、荼毒心灵、销蚀斗争意志的“精神海洛因”,极大地助长和加剧着抢劫、杀人、强奸、逼良为娼等恶性犯罪,严重地压抑和稀释了中华民族勇于反抗、敢斗罪犯的凛然正气。如果任凭“不反抗”、“不搏斗”之类的谬论泛滥开来,要不了多久就会出现面对外敌侵略时也公然呼吁“不抵抗”的汉奸言论。长此以往我们的整个民族就会退化得畏敌(罪犯)如虎,贪生怕死,只求保一己之命而置国家民族存亡于不顾。一旦我们的国家遭到外来强敌侵略,届时谁来保卫我们的祖国和人民?如此一个毫无血性和尊严,只知为自己苟且活命而失去人格的民族,势必如孱弱的猪羊般而被强敌任意斫砍杀伐,他们将成为只配当“亡国奴”的、世界上最劣等的民族,必将被滚滚向前的世界潮流所淘汰而成为即将湮没的历史遗迹。如果不能剔厉警醒、振衰起弊、自尊自强,任凭“不反抗”、“不搏斗”等鬼话演进为社会主流共识,那么这劣等的民族被淘汰只是时间问题,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为优胜劣汰规则不仅仅适用于自然界,同样也适用于人类社会。为以正视听,防谬种流传,特对“反抗强奸无耻”的惑众妖言再加批驳。 第一,为免遭强奸而殊死反抗的女子是在捍卫自己的人格与女性尊严。 面对兽性恣肆的强奸犯罪分子和逼良为娼的黑恶势力,有的女子为反抗强奸而毅然跳楼等决非仅仅是“捍卫贞节”,而是在捍卫自己的人格与女性之尊严,是在同罪犯殊死斗争。她们对“跳楼”等后果及惨重代价不会不知道,但仍毅然决然走上反抗之途。其勇斗邪恶的凛然之举,充分表现出中华民族巾帼女儿的英勇无畏,有良知国人无不钦佩之极肃然起敬。这是一种足以让罪犯惊惧的强悍精神力之体现。如今有的男人禽兽不如,猪狗一般见到异性就想强奸,枉披着一张人皮。这些社会渣滓甘愿当猪狗,可是有的女性却不想当猪狗,她们为着自己人的尊严和权利,坚决不许那些陌生者来强奸自己。然而这勇于抗争非但未得褒扬,反而遭致“女作家”等人的恶毒诋毁。表明了社会的堕落和沉沦。 第二,为捍卫自己的贞节而反抗强奸也不为错! 作为一名原本冰清玉洁的现代姣好女子,谁愿意让那些卑劣肮脏的罪犯来玷污自己身体?有几个愿意将倍加珍视的、象征着纯洁美好的“贞节”毁于淫邪无耻的强奸罪犯们?况且,在男权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女人的“贞节”问题可能会关系和影响着她们一生。所以除了极少数之外,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自己的清白遭污。此等情形不难想象。别看有的男人发表文章挞伐女人们“保护贞节”,但现今社会里的确找不出几个不在乎女人贞节的男人?可以说“万中无一”。既然现实对女人是如此严酷,她们仅仅为有一个较好的将来命运而保护“贞节”也不为过啊!为什么她们的反抗强奸举动,仿佛比那些强奸罪犯们还要可恶,成为某些缺乏人性者攻击的对象? 第三,强奸犯罪严重地戕害女性的身心健康。 有些人性淡漠者,竟然恶毒诅咒已经遭受性侵害的女子,以十分冷漠和无所谓的态度来看待女性遭到的强奸。他们从未设身处地的为女子被害后之痛苦、无助,乃至绝望着想过。有的女子因为受到一次强奸便怀孕而身心俱残,生不如死。有的女子因为一次被强奸使心灵巨创,精神失常疯癫一生被毁。有的女子因一次遭强奸而无法接受这种无耻的侵害就以死解脱,香消玉殒!有的女子因一次被强奸而终生婚姻家庭痛苦!有的女子因一次被强奸而终生在心理上都笼罩着难以摆脱的阴影。等等。总而言之,凡遭受过强奸的女子,她们的生活和生存质量普遍地都下降了一个到几个档次。如果不是被强奸,她们本来可以有更好的生存环境。所以,那种对女子遭强奸之害不以为然,毫不理会其惨痛心理感受,却鬼话连天甚至无耻攻击者,已经人性荡然! 第四,支持和褒扬“勇敢反抗强奸”的女性并非就是提倡她们去跳楼。 实际上是否以跳楼作为反抗手段取决于当事人自己。即使再讴歌再支持“反抗强奸”,仍然有很多女子并不会去跳楼。现实中就是这样的,绝大多数被逼良为娼和受到强奸的女子并没有去跳楼,这从媒体报道中可见一斑。真正跳楼反抗的属凤毛麟角。同理,即使“女作家”们再恶意诬蔑和谴责“跳楼”,也仍然继续会有英勇反抗的女子去选择“跳楼”。 第五,在反抗强奸的“跳楼”中究竟是谁应该受到谴责抨击? 应该遭到声讨和抨击的是狗彘不如的犯罪分子,还是受害女青年?这是一个必须分清的原则问题。那个“女作家”的邪论并不什么是新货色,早在几年前的媒体上就有了这种针对受害女青年的指责。而对作恶多端的强奸罪犯们,评家们却从来没有写文章去谴责过。这多么让人不可思议!价值观再错乱再颠倒,基本的罪与非罪的界线还是应该分得清的吧?但是“女作家”等人硬是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信口雌黄地把斗争的矛头,对准了遭到犯罪分子蹂躏糟蹋的、身心和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伤害的女子。他们连篇累牍的口诛笔伐,争先恐后表白自己的“高明”见解。而对于猪狗不如的强奸犯罪和黑社会分子,他们反而噤若寒蝉“沉默是金”了!其价值标准和感情坐标昭然鲜明。诸如“女作家”这类企图通过让受害女子雪上加霜的污蔑,来提高自己知名度和满足风头做秀私欲者,连基本的人性都所剩无几。 第六,且看某些批判“贞节”观的时评家之虚伪和祸心。 现在有些自认“时评家”的男人,本来特别看重与自己有关女子的贞节,尤其是自己老婆的贞节。一旦自己老婆不守贞节时,他们比秦始皇还要封建百倍,除了雷霆震怒大打出手,可能还要将之扫地出门。然而当别人的老婆或女儿珍视自己的贞操时,他们又刻意把自己装扮成反封建“贞节坊”的斗士,大肆撰文攻击所谓的封建“贞节观”,拼命鼓吹别人家的女子不应该注重自己贞节,而是应该搞“性开放”,以便于自己不可告人的祸心得逞。在其“时评家”义正词严道貌岸然的虚伪外表下,包藏的却是一颗极其龌龊、自私而又肮脏的灵魂。 第七,是勇于反抗强奸者“无耻”,还是女作家之流和强奸犯无耻? 为了一遂自己扬名立万儿的卑劣用心和满足引人瞩目的作秀欲望,那位“女作家”竟丧心病狂地悍然颠覆传统的良性价值观,恶毒污蔑敢于反抗强奸的女子是“无耻”。然而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宣扬“女子应该顺从和接受被强奸”的,寡廉鲜耻放荡纵欲的某女作家才是真正的无耻之极!那些附和并支持某女作家,只要自己老婆守贞节、而强烈反对别人老婆珍惜贞节的“时评家”们才是真正的无耻!那些猪狗不如人性泯灭的强奸罪犯才是无耻之尤。勇斗罪犯、敢于反抗强奸的女子是光荣的巾帼英雄,是我们民族不甘压迫和奴役,奋起抗争之英烈精神的传承者。这种不屈精神是我们民族的希望与未来。 第八,“遭到强奸不要反抗”等邪说为祸极烈。 某女作家的恶毒言论,同近几年来遇到抢劫等犯罪时“不搏斗”的论调如出一辙。“不搏斗”论鼓噪者的理由是:应该由职业警察们去“搏斗”。此论之荒唐显而易见。警察当然要同各种罪犯进行斗争,但是他们不可能“无处不在”,我们没有那么多警察。在犯罪高发之今日,有广大人民群众以各种可能方式参与斗争尤有必要,可有效弥补警力不足。更为重要的是“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如果作为主体和本源的百姓大众都是畏罪犯如虎,以及浓烈的“不敢搏斗”之氛围下,如何能够从这种畏葸怯懦的“百姓大众”中派生出英勇无畏敢同罪犯搏斗的警察?这种“由警察去搏斗”的谬论在逻辑上都自相矛盾的。“不搏斗”的做法只会让犯罪分子更加嚣张猖狂。无论是针对车匪路霸抑或入室窃贼和强奸犯罪分子,“不反抗”论调都贻害无穷,在客观上形成抑正风扬邪气、助长暴力犯罪的不堪后果。 特别要指出的是,经过某些媒体与“时评家”的演绎发挥,形成一股甚嚣尘上的面对邪恶时“不搏斗”之歪理谬论。它搞乱思想蛊惑人心,导致对以正压邪理念和敢斗罪犯凛然正气的公然否定,同勇斗邪恶的良性价值观南辕北辙。“不搏斗”论调的传播弥散,必将造成人们认识的误区及价值观错乱,导致正难压邪。如今人们已经是对冷血漠然的“见死不救”怨声载道,可居然还有人在声嘶力竭地鼓吹什么“不搏斗”、“不反抗”,多么不可思议!毋庸置疑,一个现代的文明社会必须具有浓厚的居于主流地位的勇斗邪恶氛围。否则人人见了劫匪就束手待擒任其抢掠,遇到坏事便躲避惟恐不及,遭到强奸就俯首顺从任凭糟蹋。那么这个社会的良知扭曲和人性堕落已近乎不可救药。武汉一乘车女青年被歹徒刺杀13刀殒命,车上20余乘客无一援手(楚天都市报)。这等见死不救、只顾自己保命的可耻状况,便是某些“时评家”极力喧嚣的遇到犯罪分子“不反抗”之恶果。 第九,“不反抗”未必就一定能保住性命。 很多的事实已经雄辩证明,许多遭到抢劫和强奸而又未反抗者并没有保住生命。因为遂行强奸的犯罪分子为消灭罪证、逃避法律惩处,对女子强奸后还是要杀人灭口。同样,遭遇抢匪盗贼时的“不搏斗”也不能保证免受伤害。渭南市开发区一女住户发现入院盗贼后怕受到伤害,便哀求盗贼“只要不伤人,你要干啥就干啥”。结果那贼并不“领情”,强奸了女主人后又将其和孩子一起杀死,再卷走财物逃跑,案犯一年后被抓获(西安晚报)。广州天河区一母子面对入室劫匪,虽无丝毫反抗仍被全部残杀(羊城晚报)。 第十,“不反抗”论涣散着中华民族不甘压迫勇于反抗的优良传统。 蕴蓄不畏强暴的浩然正气,富于反抗罪恶和外来侵略,是中华民族千百年间积淀起来的宝贵精神财富。然而“女作家”和部分“时评家”却竭力渲染“遇到强奸犯罪分子不要反抗”,其流毒所及必将危及民族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支柱。倘若这个“不反抗”逐渐演化为一种主流价值观并深植于国民意识之中,其后果将不堪设想,亦令人不寒而栗。由于“不反抗”谬论的浸洇和腐蚀,我们民族会退化得畏敌如虎胆小似鼠贪生怕死,成为一群任人宰割的温顺羔羊。而且这一退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决不只是局限于百姓,将如同癌细胞扩散一样侵蚀警察和军队。如果没有勇气和血性,失去自尊与刚烈的一群乌合之众,谁还会看得起?那就真的是“尊严扫地”了。连几个犯罪分子都不敢与之斗争,又何谈抗击更加凶残的大规模外来入侵者?一旦遭逢外敌侵略,届时谁来保卫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敢于反抗的民族意识泯灭之后,要使之重建将难上加难,绝非短时间可以奏效。当你懦弱畏琐,打掉牙齿往肚里吞,放弃捍卫尊严的反击手段时,即便很弱小的敌人也会来欺负你。 那个企望“青史留名”的女作家之“反抗强奸无耻”论实是荒谬透顶的。是其人格、境界、品德、识见低下的大爆发。必须予以批判肃清流毒。实际上即便不宣扬“不反抗”,人们也不会轻易去挥霍自己的生命,实事已充分证明这一点。现实中绝大多数女子在面对强奸罪犯时,都是比较冷静智勇兼施、因情施策的。可是“女作家”公然倡导“不反抗”并诬之为“无耻”就大不一样了。这不仅是对含垢吞辱甘被蹂躏等负面价值观的强化,而且对那些敢斗邪恶的见义勇为者也是严重打击和强力否定。对各种罪犯却是强烈的纵容与支持。由是观之,从对民族和历史负责出发,如女作家等人、某些专门机构和媒体别再浅薄无知地鼓噪误国害民的“不反抗”、“不搏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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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5 16: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作家“保命论”动了谁的贞节牌坊? 编者按:面对强奸,生命与贞操究竟谁更重要?这个问题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难以决择。当受害者反抗强奸失去性命时,我们回头评说已然抱着同情,心里容不得谁再怪罪受害者“冒死反抗”。其实,在网上争论中,很多人并不赞同食人的“烈女论”,女作家陈岚的“保命论”之所以遭痛批谩骂,与其说有原理上的不是,不如说是“耻辱”一词挑战了太多人心底的贞节牌坊……但谁知道呢,也许“大家都来看,大家都来讲,大家都来骂”,正是陈岚想要的? 时报综合报道 面对强奸,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连日来,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在引爆各大知名网站社区论坛,而且ID为“深海水妖”的发帖者——女作家陈岚更是遭到网友们狂轰乱炸:女性面对强奸如果不反抗,不仅会让歹徒变得更猖獗放肆,甚至会导致“必须旁观不可冒生命风险出手的结论”。既然女性受侵害的事情总是很难避免,我们应该更多关注如何避免伤害,如何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和素质。 发帖反对冒死抵抗强奸 其实,帖子的起因缘于一宗命案:一位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经披露后引起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但仍然有不少人对少女报以嘲笑,结果遭到众多网友批驳,矛头直指嘲笑者。但是,女作家陈岚却在网上独树一帜,抛出“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的言论。 陈岚说,人们的嘲笑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那些倡导女性冒死反抗性侵害的男性,其实是为着自己一己之私着想,在潜意识里认为“男性的性专属权大于女性的生命。”这种要求首先在道德上是过分的,保存女性自身的安全理应放在首位;其次,这种要求对于体力上弱势一方的女性同样过分,“它以不对称的牺牲,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 而且,陈岚还以犯罪学的角度加以进一步分析。她说: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属于某个男性。 看客无权对抗暴论是非 帖子发布后,立即在网上引发网友们激烈论战,双方观点言辞激烈,甚至对女作家发起人身攻击。支持者觉得面对强奸,确实是保命最重要,而身为反对者的网友“90后VIP玄幻”说“女受害者反抗的本身就是保护生命”。而且,网友“经心石”表示,虽然忍辱偷生是一种选择,但把身体和尊严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女人让他尊敬。 然而,更多网友对此没有确切的答案,觉得反不反抗是因人而异。网友老家小鸟所说:“生命是无价的,毕竟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只有活着的时候才能感受着世界的美好,要是没了,还能有什么尊严?但是,人要是活着没有尊严,就是苟且偷生,和动物有什么两样?尤其是对于爱面子,更讲自尊的女人。” 网友“南渠逍遥散仙”甚至说“提倡反抗和不反抗都是不道德的。”他说,面对强奸犯,反抗与否应该是当事人自己去决定的问题,因为反抗与不反抗究竟哪个更有利于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在事前得到正确论证!是事后大家根据事情的真实发展过程,经过分析而得出的“马后炮”。而马后炮已经于事无补,是绝对无聊和可恶!因为他们所得出所谓“应该如此”,完全是在事不关己的心态下,继续往受害者以及受害者亲属已经受到伤害的创口撒盐。 应提高防范意识与素质 面对网友提出的“不抵抗会纵容犯罪”的观点,陈岚表示她主张的是不应冒着生命危险去抵抗性犯罪,再说性犯罪不是不抵抗纵容出来的,包括社会治安、体制、就业率、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的问题。至于人们对被害女性的嘲笑,她说:“如果嘲笑能够让人警醒,那么嘲笑吧!这种嘲笑至少代表一种文明的进步,总比听到赞美让人安慰,听到赞美这个少女贞洁的话,我会毛骨悚然的。” 但不管怎样,女作家把被强奸者反抗看作是“人类的耻辱”确实离谱。北京律师金占良这样在网上表述自己的看法。他说,强奸罪是我国《刑法》中八大重罪之一,之所以规定为重罪,对犯罪者实行重刑,就是因为它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给受害者带来的是一种人身的伤害,是一种心灵的创伤,是一种精神的痛苦。强奸是人类丑恶的现象,强奸犯应得到法律的严惩,女性在面对强奸等犯罪行为时,反抗是一种正义的行为,我们不应该抨击,而应该颂扬。 不过,金占良表示,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激烈的反抗,也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的迁就,原因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会出现的结果不能预知。但是,社会可以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和素质,通过预防来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如:专家讲课、典型案例分析、普及预防性侵犯知识等,从而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减少伤害女性的犯罪发生。袁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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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5 16: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 深海水妖 看到一个帖子,一个男性ID,拿出一个案件,捶胸顿足地哀号哀叹人心之不古:“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居然成了笑话!” 意思是说,某女在面对两个持刀歹徒劫色时,拼命反抗,最后身中数十刀而亡这类行为是可歌可泣的,值得赞颂的,而那些哀叹惋惜的人,包括死者的父母的哀惋,都是不应该的云云。看到这里,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果帖主自己有个女儿,不幸路上遭遇了持刀劫色歹徒,你是希望她顺从歹徒,安全回来,还是希望她殊死博斗,血溅当场?居然还能批评死者父母麻木冷血,写这种批评,才是彻头彻尾的冷血! 甚至还拿了今年那位高考交白卷的学生作为类比,意思是,她们都在抗争一种残酷的不合理的制度云云。 看完感觉是这位先生压根没学过逻辑学——或者说,我觉得他压根什么都没学过,除了假道学。 首先,这两个例子根本无法类比,就象月光和河流是完全不可合并同类项一样。 生和死是无法逆转的,是一旦成为事实就没有任何力量逆转的悲剧,而放弃一次高考,不过是人生无数选择之一,这次不考还有下次,下次不考还可以就业,就业不了大不了靠吃遗产再不行靠社会救济吧?这两者如何类比? 退一步而言,两者行为上有些许相似,都牵涉到了“反抗”这回事。 但两者所反抗的东西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死于刀下的女人,是死于一个男人的暴力,而倒在高考制度下的女孩,是倒在一个宏观的体制之下,反抗体制性的错误,是具有象征意义,具有号召力和警醒意义的。反抗高考可以在高考制度的丧钟上加上一锤回音,我想象不出来,要一个女性反抗偶然遭遇的强奸犯能唤起什么?唤起强奸犯的良知?还是唤起如楼主这类视女性的贞洁超过女性本身生命的男人的人性? 碰到强奸犯,到底该不该反抗,这个愚蠢的话题在天涯愚蠢地被讨论过,一群愚蠢无比的男人说:至少要反抗一下吧,反抗了以后对家人对男友对老公也交代得过去······· 女人在面对强奸犯捍卫的是什么?是自己的身体么?不,犯罪学家说过,反抗通常招致不必要的伤害,甚至是致命的伤害。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她的这具活生生的肉体乃是属于某个男性,那隐藏的性器官所属的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乃至超过了生命。 一旦有威胁到男人的性权利的行为发生,她就得拿自己的生命去博一记。 女人的生命,比阴道卑贱? 逻辑在这里,就得出了一个等式,男性的性专署权> 于女性的生命。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荒谬、无耻、又残酷得令人发指的等式啊。 这个等式曾经一度在人类的亚文明时代盛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现在在中亚某些国家,被强奸的女性也还一样要遭到处死的命运。如果女孩在婚前失去贞操,无论是否被强奸的,都会被兄长或自己的父亲,拖出房间,以利刀当众割喉。即使她的父兄不情愿,也必须立即执行,否则,她的父兄将永远失去在人前说话行走的尊严。 这是来自一种咒语,强大的集体力量在古老的风俗的唆使下,时刻捍卫着男权利益至高无上的制高点。 这是一种烙印,打在社会意识的深处,百年的现代文明洗刷也冲不到它的血腥,它随时会跳出来,戴上这样或者那样的面具,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形式,伪装得文雅,文明,甚至崇高,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形式借尸返魂。 个体的生命只有在为他人生命牺牲时,才是伟大和值得赞颂的。 而为了保住贞洁,去冒生命危险,是百分之百的愚昧无知,而企图提倡赞美这样的行为,就和从前政府歌颂救火的少年儿童一样,危险而盲目。它以不对称的牺牲,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 宣扬的是一个赖宁的高尚,死去的却是一代儿童的人权。 号召女性为了贞洁去冒死,就和号召孩子去救森林大火一样,都是人类的耻辱。 而以虚幻的道德观去鼓惑号召民众,正是几十年来国家机器最常采用的手段之一。这样的错误不仅仅是价值观误人,不仅仅是培养我们错误的道德观或者精神世界,更重要的是,制造了一种错误的思维模式——道德至上,以道德制胜,唯道德制胜。而非以理性求证,而非以事实考证。 务虚,而不务实,盲动,而不理性,这是我们这个民族最终承担的思想恶果。 所以,看吧,一个男人轻易招摇起了“反抗精神”的大旗,就能轻易鼓惑包括女人本身在内的人们,而完全忽略了这旗帜底下的本质:男性的性专署权> 于女性的生命 貌似慷慨激昂的陈词总是那么容易煽动我们,那些似是而非的话语总是那么容易有市场,完全混乱和不值一驳的类比,可以在这么多双眼睛下招摇过市,破碎断裂,牵强的逻辑链,琅琅做响地拖过了我们的脑子,却丝毫没有引起置疑······ 这才是我更深的悲伤。 http://www4.blog.163.com/-4LgQ.html 今晚8点,凤凰卫视,《面对强暴》专题。 敬请收看: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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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道大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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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6: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人心不古咯
We are all in the gutter, but some of us are looking at the st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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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在华首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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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7: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女的,那我一定要反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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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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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7: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根本不需要如此激烈的争论,两种做法都不能说一定是错的。 就好像有的人重物质,有的人重精神一样。爱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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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宇宙中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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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8: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反抗 无可否认,这个世界仍是男尊女卑,也许一两个人反抗不会有什么改变,但不反抗就一定没有希望。 人活着,就要活得有价值,反抗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 所有的女性都应该站起来,誓死维护自己的尊严与权利。
Michael,我永远与你同在!
诅咒那些议论是非的人,如果我有死亡笔记,一定写上他们的名字,让他们千刀万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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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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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9: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作家日子太清闲了 站着说话不腰疼吧 在妖言惑众 真是比那些强奸犯还要可恶 我记得还有一个名人 也是教育自己的孩子遇到强奸不要反抗 免得有性命之虞
      每天又要早起
      吃完早饭
       然后为第2天的早饭该吃什么而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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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微笑み悪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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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9: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就如同强奸 你不反抗生活,反抗强奸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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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微笑み悪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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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9: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强奸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或者是说 非要等到生活采用最直接的方式强奸你的时候你才会反抗生活?
kik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8-5 19: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好像是很久以前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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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之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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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20: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在讨论这个问题吗,我还太小,不懂
MJ是我的全部,每天我都会为他默默的祈祷,他静静的陪着我,低唱You  Are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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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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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21: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新闻最近在各大论坛都很热啊~~叫那女的自己被强奸试试,这种观点简直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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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传奇

大象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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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6 18: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人说既然避免不了遭QJ,就好好享受这可笑至极的说法。
... *人道* ...



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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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传奇

神威乐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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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6 22: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抢的是钱财,可以再赚回来 抢的是清白,谁来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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