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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6 06: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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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他写过这篇
http://www.douban.com/review/1096251/
闲话michael jackson与他的音乐
michael jackson,这个话题经常被人提起。michael jackson的音乐,恐怕很难也很少被人念及。升级版的漂白皮肤,摇摇欲坠的邋遢鼻子,种族观念,愈加模糊的性别,michael早已被拨离音乐人的身 份,成为被消费的文化对象。他的音乐似乎只和千万上亿的销量有关系,和音乐本身无关。KING OF POP,就好比如今我们提起某“头号美女”,言下之意:惟有胸部,与美貌无关。
但, michael的音乐一直在我心中,与流行无关,与商业无关。
放开来讲michael的音乐,却又从何讲起?在世俗的评论腔里,他的作品是烂货,他整个人是商业偶像。我跳出这股陈年不变的腔调,姑且来讲一讲看。
(一)
几年前,托朋友带回《WAX POETIC》,这本以rare groove为主打内容的杂志贵在讲“史”,不同于其他杂志只谈空泛,人为捏造的名词概念。其中一篇文章分析黑人音乐与the beatles的相互影响,有凭有据,让人不服不行。另一篇文章以大篇幅回顾joe zawinul的fusion生涯,作者以joe zawinul历年使用的keyboard为切入点,直中要害,文字之深入吓得我心想:哪有人能写得过他?
除了这两篇大头文章外,还有一篇RJD2介绍自己“师承”的软文,RJD2开出的名单中赫然写着stevie wonder和quincy jones。我随口问自己,有没有认真听过这两位的作品。
听过john cage和stockhausen,听过dj shadow和cut chemist,听过suede和radiohead,听过aphextwin和autechre,还真没听过stevie wonder和quincy jones,脑子里只有“电话诉衷情”。
过于关心边边角角,私以为支柱很少,大师很少,不听大师,不仰视支柱,当然使我这样的人寡闻,自然也就独陋。
到了今年,勉强算是把stevie wonder,quincy jones,roy ayers的专集收全,以他们的作品来看,FUNK,SOUL与流行元素的结合到他们手里才是弓马娴熟,但不向白人流行乐做丝毫谄媚。在YOUTUBE上搜到stevie wonder十八岁时的电视演出,看得我直皱眉头,情歌能唱得如此癫狂?双手无法自已也罢了,连一双脚都腾空了,口琴吹得像翅膀刚长硬的鸟儿,肆意飞翔。我怀疑stevie wonder的裤裆早就湿透了,他脸上不是流淌着汗水,分明是在喷射精液,歌这样唱,难免折寿。
不用我多去唠叨,stevie wonder,quincy jones,roy ayers的作品是日后舞曲的基石,网上有各种DIGGING清单,SAMPLED清单,可一一对照。我看那些玩HIP HOP的黑人小伙,外表邪得像流氓,内心里其实古得很,一个个活得像京剧票友,也就那几十年音乐历史,音乐传统,人家珍惜得很。
好歌手背后要有好制作人,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林忆莲的乐迷总该听过李宗盛,伦永亮吧,刘若英的乐迷总该听过陈升吧。
我想想自己听了michael十几年后才有心思注意quincy jones,孤陋寡闻四个字于我还真是贴切。
(二)
摇滚乐队喜欢高喊:“打倒流行音乐”,”打倒michael jackson“,“michael jackson是垃圾”,此类话我们听得不算少吧。
玩摇滚就摇滚吧,为什么摆出向流行音乐挑战的姿态,一种颠覆有理的文革腔,是建立所谓的权威话语,夺取所谓的主流位置吧?
michael jackson,madonna这样的流行乐人还真是奇怪,从不挑战应战。michael会用人且用的好,请来Eddie Van Halen和slash作吉他solo,都成为了“beat it”和“black or white”的华彩段落。madonna识人的眼光更不用说,少为人知的是michael曾力邀过kraftwerk合作,由此可见流行音乐人倒真是自为的。
“打倒nivanna”,“打倒radiohead”,”打倒诅咒”,“打倒崔健”。
你什么时候听过流行音乐人说出这样的话?
(三)
在motown二十五周年庆典上, michael首演“moonwalk”舞步,这是尽人皆知的典故。其实当晚the jackson 5的演出也掀起了另一场高潮,“I want you back”还未收尾,全场观众已经起立鼓掌欢呼,全然不出于礼仪,情景之感人仿佛父母终于盼到长大的儿子还乡。
michael把皮肤全弄白了,脸部曲线全女性化了,不想再让人把他当黑人看,他还是未步白人后尘,没被黑人灵歌史放过。翻看很多舞曲音乐人的best list,都少不了jackson 5,亲昵之情等同于我们念念不忘小虎队。
在黑人眼中,jackson 5重要,michael jackson也重要,看着他们从小长大的啊!michael曾是jackson 5的灵魂人物,这段光荣史使他有幸无法否认自己是黑人。
whiteney houston,黑皮肤吧,可她是黑人吗?为什么人们一直拿妈蜜丫揩腻和她比音高?这里面都有文化的理由。
(四)
多年前,coldplay靠着“yellow”一炮而红。我刚上大学,和老姐争论不休,“yellow”有这么好?我怎么听不出。
老姐那时骂我“前卫红卫兵”,正在恨处妙处 。我脑子里尽是各种奇兀,说难听点就是乱得不能再乱的节奏,拍子,“yellow”慢吞吞的没节奏,没拍子,电音迷说穿了在乎骨头,不喝血不吃肉骨头香就是了,我属狗,天生爱啃骨头,我不喜“yellow”不是没有缘由的。
我常和朋友开玩笑,michael若生在90年代,多半是breakbeat,drum n bass高手。我看michael的评论的疑惑就在于此:那么多好节奏,好拍子,下手之密,怎么是复制品?
bad,don't stop till you get enough,beat it, wanna be starin something,beat it,thriller,jam, smooth criminal,都是好节奏,好拍子,且数不清它们的路数。好酒不怕巷子深,可宝珠真怕盒子过于精美,“买椟还珠”并不是什么荒唐的事情,michael的MTV坏就坏在漂亮的过头了。
“wanna be starin something”收尾高潮处尖叫连连的michael,活像原始森林里的野猴子,上窜下跳。“jam”以玻璃碎声破口(如此烂的HIFI试机音效竟能 这样活用),配上michael酷逼的喘息声(喘息声也能这么cool?)。我每次听这些作品,心头只有八个字:元气未泻,生机勃勃。
《滚石》曾做过一个著名的比喻:如果prince是舞台上活灵活现的演员,那michael只是就僵硬的木偶。我中学时一直不明白,michael差当然不差,prince好也没那么好吧。到后来才明白,《滚石》摆不脱白人摇滚腔,在他们的标准下,prince是融合了funk和摇滚的第一人。可如果拿 funk的标准比量prince,别提那些不世出的黑人老家伙,单是老迈末年调教出的foley就可以把prince压下去。
指定好一个规则,标准,多半是为了一个目的吧,所以我喜欢过程,不喜欢规则带来的比较。
有意思的是舞曲迷,电音迷都有michael情结,国外的舞曲杂志也不拿michael开刷,顶多调侃下整容,一提到,语调立马急转直上。
我们都是狗,我们都爱啃骨头。
美国厂牌ubiquity长年定期出版老BEAT系列专集,我每次听只感觉曾有那么一大片,一大片,好大一片的野麦子,长得风风火火。后来了?漫山的家麦子,锄草,洒药,齐等高。
techno,house,trance,breakbeat,drum n bass,glitch,IDM,就当是方便买唱片,方便下MP3的名词,西方人爱搞理论,爱分类,又不单是音乐界这样。只是如此一来,分门别类,未免把 beat,rhythm,groove看得太小了吧。
(五)
还是要感谢youtube,让我看到michael十岁时的登台表演,童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知道”罢了,知道成人的礼仪,成人的走台,成人的对待镜头的方式,这些东西背诵训练即得,硬塞就是了,可这孩子有没有”智“,有没有”识”,或者”格物致知”的那个知。我吃惊于十岁的michael就在于这三者皆有,掌控他的不是导演,不是摄影师的镜头,而是他自己,他的童性,野性,更绝的是举手投足间还有股成熟的风范,这成熟却不是日后成人的教条。如此厉害的michael楞是把身边的几位兄弟映衬成马戏团里可爱的小猩猩。
去听“don't stop till you get enough”这首michael刚成年后的畅销单曲,真TMD杰作,好象只是不借助弹簧在半空中跳了几圈,蹦了了两下,尖叫几声,一首歌就唱完了。《debut》时期的bjork也好在此处,尽是生命力的膨胀,绽放。
小时了了,大时更佳,michael是神童,也是天才,这样的人,不常有。
(六)
小题大作,常不见其小。大题巨作,反不见其大。我唠叨了这么多,只是怀念一位陪伴了自己十多年的老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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