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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崇尚mj是美国白人社会至上的牺牲品,在这后面有着莫大的阴谋这一说法,的确mj在03案件发生之后他本人似乎也说过这样的话(道听途说),但没有指明阴谋的策划者和实施者,太过玄乎无从考证。其实无论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都是阴谋论的崇拜者,因为阴谋是双方智慧的角力的结果,是很有技术含量的一项工作。但阴谋两个字太深奥,常人无法企及,无从分析,只有待哪天又有惊爆消息放出,是谁在策划了这一系列波诡云谲的阴谋,且证据确凿,我才能相信,目前我宁愿相信mj被媒体抹黑到今天这个地步是由于以下这三个原因:
一、太有商业价值了,有利可图。Mj 当年是美国身价最高的歌星,任何关于他的消息都是那么价值不菲,偏偏mj和媒体玩神秘,长年不接受媒体访问,那没有消息怎么办?有句老话叫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这句格言被编造假新闻的媒体可是运用的淋漓尽致。他们可能还振振有词呢,谁让你老兄不给面子放点料出来啊,我们都是被逼的,一个巨星放在那不挖点负面新闻赚取利益,就好比面对宝藏不动手,那是不可能的!偏偏大众也买媒体的帐,连漂白皮肤这么荒唐的说法都有那么多的人相信,为什么,就凭mj你这块金字招牌,那句广告词怎么说来着,“一切皆有可能嘛”,这事要搁在一普通人身上,大家肯定会笑媒体的脑子长在脚底板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两年前,法国给一车祸后毁容的女人实施了换脸手术,按说这局部的换脸手术比起全身的漂白皮肤(有的说是换皮)要简单一些吧,而且人家是手术成功后公布的消息,有照片和医生的说明,可即使如此,还是引起了大众普遍的争议,不少人质疑其真实性,还有人认为是医生在欺骗民众。我只能说公道自在人心,不过也请那些误会mj的人具备一点常识,漂白皮肤怎么漂,拿什么漂,如何维持肤色。
二、老生常谈的“种族歧视”。什么美国是种族歧视严重的国家,什么威胁到白人在流行音乐界的地位,什么攫取了白人世界的利益等等都是被前人说烂的话题了。在这一点上,我个人也是毫不置疑的赞同的。但大家是否静下心来想过为什么其他的黑人明星没有这样的遭遇呢,比如惠特尼休斯敦、玛利亚凯瑞等等,是因为他们不够范儿,还不到被媒体抹黑的级别吗?也许吧,那咱们找一个够范儿的,我们的迈克尔乔丹同学,一样是天王巨星、一样是黑人的杰出代表、一样是被捧上神坛的人物,一样取代了白人成为8、90年代美国人的精神食粮,一样是美国文化的符号,为什么他和mj有着天壤之别的待遇呢。本人也是乔丹同学的忠实粉丝,在乔丹这迎来的可都是喜人的消息,98年季后赛带病坚持上场砍下38分被媒体称为场上的灵魂和支柱,97年皮蓬生日,他送了保时捷给皮蓬又被媒体大书特书为对待朋友相当慷慨。而mj捐了3亿美金出去为什么就那么乏人听闻呢?我个人认为,还是昨天我在文章里写的那样,mj不太会处理和媒体的关系,而且有时很天真。乔丹同学多会做人啊, 他也不是没有缺点,比如他喜欢赌钱,媒体轻描淡写的爆了一下,就没有再深究了。在电视上,我们经常看到的画面是乔丹和记者互开玩笑、勾肩搭背的情景,可以想象他和一些大的媒体关系很铁。相信很多人看过一美国记者写的关于乔丹的书《我的天下》,这位记者也是深入到乔丹的生活和比赛中去,把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写出来,当然了,书里面99%都是溢美之词。不见得乔丹在生活中就没有怪癖,但人家乔丹搞得定,不让写出来,我们也就不知道了。写到这,我并不是想通过这个对比来批评mj什么,而是我认为无论什么阴谋论什么种族歧视论也好,大家不能简单地就象老蒋同志当年一样,感慨一句“不是我军无能,只是共军太狡猾”,作为他的歌迷,我想实实在在的帮他想原因。其实像之前换肤、睡太空舱的传闻对mj的名誉的损伤还是不具备杀伤力的,而且即使这些是真的,也不妨碍人们继续喜欢他。而03年这次事件,我相信对mj本人从生理到心理都是一次重创,对喜欢他的歌迷也是一次沉重的打击。我只能说,假如mj当时小心一点,假如mj当时要求参与该片的剪辑,假如mj再把合同订的严苛一点,假如03年播出的片子是反映mj真实的一面,那么后面一连串的事情都不会发生,任你再大的阴谋家也只能停留在小打小闹的层面。不是每一个人都应该要承受这种生命不能承受之痛的,我每每看到mj当时形销骨立的样子,都很心痛!!!!!!
第三,有的时候,太完美也是一种错。人的心理都有阴暗面,一方面我们追求完美,一旦接近完美的人出现了,我们又想摧毁他,很矛盾很阴暗的心理,我不是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的,对这一套学说没有理性认识,我只是凭自己看到和听到的想当然的认为,当今社会的人们更倾向于接受有诸多缺点的名人。我只能哀叹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当今人们对名人道德方面的要求日渐模糊。当红炸子鸡C罗身边的女人换了一茬又一茬,还经常流连于酒吧,夜夜笙歌;鲁尼同学更是不甘人后,家有娇妻,却任奋战在嫖妓第一线,而且将此形成每月或每周一次的固定习惯。但二人一样受人待见,受媒体欢迎。你看Mj呢,不抽烟、不酗酒、不泡夜店、不好色、不传绯闻、不闹事、连脏话也不说,这简直是五好青年的典范嘛,而且他还如此才华横溢、勤奋工作、热衷公益事业、尊敬老人、爱护儿童、平时说话彬彬有礼,仅有的嗜好就是shopping一下,逛逛书店和小孩玩玩。这对人们来说太恐怖了,这简直不合常理,不可能嘛,如此有钱还无不良嗜好,得给他整出点嗜好来,于是我们可怜的mj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他只能在节目里无助的呼喊两声“they are all lies, it’s ridiculous”,那又能怎么样呢,公众对他的辩解选择了充耳不闻,一切都是太完美惹的祸!
第四,生错国家了(哈哈,这条纯属搞笑)。我是学法律出身,在前几年的法律工作中,我把英美法系那一套捧上了天,恨不得自己能在美国从事法律工作,英美法系国家所谓的控辩制度(我国是纠问制,即以法官为主,向双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提问,律师在庭上发挥的空间不大,起码不如英美国家的律师)、盘问证人制、大陪审团制都是如此让我着迷,我认为这才能实现程序正义(不过现在我也如此认为)。但仅就mj一案来说,还是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更能发挥优越性啊!为什么呢?大家可知道,我国检察院系统提起公诉的胜诉率是全世界最高的,在2006年达到了95%的胜诉率,这说明什么,检察院很牛不用说,但起码像mj在03年这个案件,我国无论哪一个检察院都不会提起公诉(也就是说不会上到法院),首先案件侦查工作就没做好嘛,“受害人”关于自己何时、何地、怎么受害都说不清楚,前后矛盾,证人证言更是颠三倒四,又没有有利的物证,这种案件提起公诉简直影响自己的胜诉率。即使最后被移送到法院,法官都会劝你撤诉的,还会附带问一句,大哥,刚参加工作的吧!所以在这一点上说mj真是生不逢地啊!
罗罗嗦嗦的说了一通,谢谢那些能够耐心看完的朋友,套用某名人说过的一句话结尾,让所有的人都喜欢不算成功,让所有的人都讨厌那肯定是失败,让一半的人对你讨厌至极,一半的人喜欢你到疯狂这才是成功的最高境界,恭喜我们的mj已经做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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