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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新浪网宋祖德博客继续诽谤MJ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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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之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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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07: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位永住日本的中国人。

近来全球都在哀掉Micheal Jackson这位伟大的艺术家之时,宋祖德在新浪网的博客发了咒骂Micheal Jackson的博文,不用说他的粉丝就是任何一个有点良心的人读了都会愤怒的博文。为什么愤怒,因为他用的是多年前那些攻击Micheal Jackson的流言蜚语冤案,这些流言蜚语冤案有些是多年前,有些是最近已经被Micheal Jackson的本人传记,美方法庭,媒体和当事人沉清了的。这篇博文的网址之一:(他还有很多其他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74d1d0100dlpz.html#comment22
这篇题名为≪宋祖德骂死了迈克尔杰克逊!≫的博文,专门宣传其多年前的著书《明星。性。金钱。网络》一书中,p136—148,辱骂伟大的艺术家,国际慈善家迈克尔杰克逊的内容以博取名声。
自此博文问世,至2009-07-15  07:00 为止共收到了超过3700条评论,如果加上被他删除的估计超过5000条留言。其中95%是臭骂他的,颂扬他的只有5%,而据给有些网友暴料,这5%其实都是他花钱买来的狗腿子帮凶!!!他不删除那些骂他八辈子祖宗的评论,删除的都是客观性很强的评论。因为我的评论大多被他删除,我不得不在新浪网也开设了博客讨伐他。我的博客网址:http://blog.sina.com.cn/u/1614703361
他写的那本书用的材料都是多年前的一些八卦新闻,包括后来和最近被迈克尔杰克逊的自传,美方媒体和当年的诬告者所澄清之事。可是他拒不用这些具有客观性的材料去删除或者修改博文,改正自己的错误,而是变本加厉,又在新浪网和其他网站上开设其他博客,故意继续扩散虚假事实,辱骂迈克尔杰克逊,侵犯迈克尔杰克逊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对于他的兽行,文笔难以形容,只好用迈克尔痛骂种族歧视和诽谤者的一句歌词来表述:Skin head, dead head人面兽心行尸走肉!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是诽谤罪。犯了诽谤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就是说通常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宋祖德的行为明显归属于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诉的故意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行为。
众所周知,言论自由和诽谤是有本质区别的。海外的言论自由也是有底线的,为了不被指控诽谤罪,多数造谣中伤者都躲在阴暗角落里行事,制造和散布谣言者都尽力不被发现其真身,可是宋祖德公然指明道姓中伤诽谤迈克尔杰克逊,挑战中国的法律,使中国的法律让世界遗笑大方。

我和很多网友都向新浪网举报过他,可是情况毫无改变,难道中国的法律独独对他无效吗?难道为了宋祖德要修改中国的法律,让世界遗笑大方吗?
正因为举报他也无效,许多网友象我一样,纷纷在新浪网开设博客,并于最近建立了新浪网“抵制网络诽谤”圈子,开始了新浪网博客正邪大比拼。
圈子网址:  http://q.blog.sina.com.cn/dizhifeibang
新浪网“抵制网络诽谤”圈子到今天为止已有中外迈迷5名成员,本着就事论事的原则,现在正处于积极收集诽谤证据阶段,将来圈子里发表的博文都有证有据,都是可以提呈中国司法部的客观性的材料。

在此呼吁更多的粉丝到新浪网支持“抵制网络诽谤”圈子,更希望尊敬的MJJCN督促中国的司法部门对宋祖德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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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09: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宋祖德这猪,从来就没有口德。他就是想借由MJ这件事再把自己的冷饭炒炒热。
包括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90后脑残女说MJ比不上周杰伦,他们根本不了解MJ,只是借他逝世的消息博得人们的辱骂和关注。
所以,不要理会他们。他们巴不得我们愤怒,不要让他们得逞,也不要让更多不了解MJ的人产生偏见。
MJ你解脱了,你在天堂不用做King of POP,只是一位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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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5 10: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不理他不解决问题啊!
他明明违反了刑法第246条,难道为了宋祖德要修改中国的法律,让世界遗笑大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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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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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11: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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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21: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宋祖德是条狗,疯子一个,无论他写了什么,大家都不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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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13: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不理他不解决问题!

他那篇辱骂MJ的博文发在他很多的博客上!

他明明违反了刑法第246条,难道为了宋祖德要修改中国的法律,让世界遗笑大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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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18: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了宋祖德也不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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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7 13: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网“抵制网络诽谤”圈子速报:

2009年7月16日,宋八婆偷偷摸摸给我们的巾帼英雄“抵制网络诽谤”圈主发纸条说: 郭,我又找到你了!
当然被“抵制网络诽谤”圈主骂得狗血喷头而逃,只是冤枉了我们只在电视上见过的郭德刚,抱歉,哈哈!

可见那个鸟侦探所是从宋八婆口里拉出的大粪而已!
国人尽然多年来被这个宋八婆口里拉出的大粪所喷,实为可悲可叹!

新浪网“抵制网络诽谤”圈子自建立以来仅仅1周左右,就已经拥有了7名志同道和的成员。
城邀更多的仁人志士入圈,你的好文可以收入圈子扩大读者群。
好文不一定是伐宋的,但必须是健康向上的,没有为己私利而诽谤他人内容的。
我们可以有理有据地评论他人,但是决不能利用八卦消息诽谤他人。
让我们用言行来展示,言论自由和诽谤的本质区别,净化中国的网络,怀抱迈克尔的让这世界变得更美好的理想而牵手同行。

圈子网址:  http://q.blog.sina.com.cn/dizhifeibang

新浪网“抵制网络诽谤”圈子,本着就事论事的原则,积极收集宋的诽谤证据,发表博文,将来圈子里发表的博文都有证有据,都是在时机成熟之际,可以提呈中国司法部的客观性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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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5 18: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的法律可能睡着了。。。
在我国的法律醒来之前,新浪网“抵制网络诽谤”圈子严打宋“博士”,现在又加上了一个猪叫兽,捆在一起痛打! 希望来我们的圈子支持!
ik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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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23: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宋祖德,你就无视他吧。他写的都只不过是博人一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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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0 10: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的法律可能睡着了。。。在我国的法律醒来之前,新浪网“抵制网络诽谤”圈子严打宋“博士”,现在又加上了一个猪叫兽,捆在一起痛打! 希望来我的博客 或者来 我们的圈子支持!

我的博客网址:http://blog.sina.com.cn/u/1614703361

新浪网“抵制网络诽谤”圈子网址:  http://q.blog.sina.com.cn/dizhifeibang
ik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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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5: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

客观吗?

中国的法律只是给无权无势无钱的人准备的、

联名举报可以吗?

不间断的、

逼促司法机关严正对待、

如果行得通应该是变相的替Michael平反了吧、

希望楼主能进行些手段及行动、

全民一定支持、

既然触犯法律、看怎么样可以通过有效的正确的渠道让司法机关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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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21: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郫视你,宋祖德!!!去死吧,你!!!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够坏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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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12: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宋祖德本来就是在炒作嘛,他头脑有毛病
COME BACK 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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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1 23: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

客观吗?

中国的法律只是给无权无势无钱的人准备的、

联名举报可以吗?

不间断的、

逼促司法机关严正对待、

如果行得通应该是变相的替Michael平反了吧、

希望楼主能进行些手段及行 ...
QQ44044541 发表于 2009-7-30 15:07




中国关于诽谤罪的法律是有的,关键没有规定通过什么程序才能启动这个法律,也就是说法制还没有健全到自动启动的程度。在日本发生这种事,只要有几个人举报,网站就马上会行动,为了避免更多的谴责和经济损失,多数都在法律启动之前解决了。
我们的圈子已经有18名成员,还会增加的。我们圈子的成员都已经向新浪网和广电举报过他,还没有反映大概就是法律不健全的原因。不过只要我们坚持圈子的活动,对他就是个威胁和震撼,他最近发的两篇博文就少了以前那些下流语言,诽谤的色彩减少了,炒作的色彩浓了。大家都知道中国政府在监督网络,相信总有一天我们的活动会引起政府的重视。
ik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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