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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对MJ的歌并不如对他的舞蹈那般推崇,甚至曾产生过他只是舞跳得好,歌就一般了的想法。而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想法,才使得自己对MJ的关注消失在青葱岁月几近完结的大学时代。
现在重新翻出MJ的歌来听,才真正体会到失去才会懂得珍惜的可悲。在播放MJ的歌时,同学的一句:“现在听他的歌,竟仍不觉得过时。”让我更是感慨满怀。的确,即使是那些早在30年甚至是更早以前的歌,MJ创造的旋律仍能鼓动人的脉搏,让人翩然起舞,而不会给人过时之感。而当时,之所以会产生歌不如舞的印象,现在想来,多半是接触他的东西太少的缘故。
初识MJ,是在仍抱负满怀,相信一切皆有可能的高中时代,是极度“崇洋媚外”,只听英文歌,而坚决拒绝“无病呻吟”的中文歌的叛逆时期,也正是99年 MJ的事业因愈演愈烈的整容风波和之后的娈童案而深受打击的阶段。认识他,是通过《Remember The Time》 这个MV。当时县城的条件落后,外国歌手的磁带和MV专辑极其稀有。能看到MJ的这个MV,则是因为同学的哥哥似乎是MJ的铁粉,从市里好不容易搞到的碟。
第一次去同学家,同学便从中选了《Remember The Time》这个她认为“最精彩”的MV,当时产生的第一感觉,正是时下常听到的对MJ的那句评价——没想到MV还可以这样拍,舞还可以这样跳。也正是这种前无所有的震撼,让那时骄傲得绝不肯曲首拜星的自己,开始有了追星的念头,甚至那位只有几面之缘的同学的哥哥,同时也是大我们一届的学长,也因为“品味高雅”而差点被列入崇拜人士之列。
于是去那位同学家看MJ的碟开始成了一种迫不及待。在接触第二张MV《who Is It》时,再次被MJ小电影式的独特MV拍摄手法震惊,于是想要看更多的这种想法成了一种不可抑的冲动。而同学家的资源实在有限,从《Remember The Time》、《Who Is It》到《Thriller》再到《Ghosts》已是她家资源的尽头。于是便有了平生第一次踏入音像店的经历。当时我和我的那位同学是抱着怀疑踏进县里唯一一家比较正规的音像店的,因为当时县城里外国人的东西实在太少,即使是磁带也绝对是稀货,更别说是相当昂贵的录影带了。很惊奇的,我们在音像店比较显眼的一个位置发现了MJ的一张《Bad》碟,是店里唯一的一张,恐怕也是县里唯一的一张了。当时的价格已经记不清了,不过肯定是超出了可以承受的范围,以致我俩灰心而走。记得之后又频繁地去店里观望了很久,期望能幸运的碰上个打折什么的,在犹豫中直到发现那张MV被人买走。之后便再难看到MJ的东西,唯一比较稀罕的是在高三第一个学期分班后,结识了一位男同学,竟奇迹般地拥有一盘MJ的磁带,虽然显然已是买了很久,磨损得连磁带上的曲目单都已所剩无几了,而整盘磁带也是灰旧得接近古老。但仍是视作宝贝般的借过来听了许久,久到那位男同学最后在高三快毕业离校时,以壮士扼腕的表情对我说:那盘磁带,送给你算了吧。记得当时我极其尴尬,当天就以最快的速度万分不舍的还给了他。
高中,是满怀着要改变命运、创造奇迹以及一切一切的美好幻想而坚信有志者事竟成的激情岁月,是坚信老师那一句安慰了一届又一届学子“上了大学一切就轻松了”的幼稚年岁。而MJ是那一段艰苦奋斗的岁月里额外的激情。虽然是第一个让我产生崇拜念头的明星,可是对他的了解却是少之又少。除了那几张在震撼外完全没有任何其他概念的MV、一盘对歌词半知半解而完全不知道听的歌叫什么的磁带,以及一首被前半段的优美旋律吸引,而被最后部分MJ的独特嘶吼惊愕住的You Are Not Alone。同时这首获得了格莱美奖的歌曲,让我从“是专辑里唯一一首获得格莱美奖的歌”这样多少带有MJ正在走下坡路这样语气的媒体评论里,幼稚地解读出了:MJ一生就只获得过这么一座格莱美奖。当时在和同学讨论时还特别傻的为MJ抱屈,以为是他的黑人身份和过分的整容让格莱美的评委看轻。因为不了解所以在媒体多次说他漂白了皮肤之后也开始慢慢相信,在一连串关于他娈童报道之后也开始渐渐认为有这可能。因为相信不是空穴不来风,却没有体认到谎言被说了多次之后,不是真的也会慢慢被人相信是真的,而真相却被永远排挤在外,甚至被当成了谎言。
后来虽然渐渐开始有更多的手段可以去深入了解MJ,但是MJ现身的机会却越来越少,,而当时即使已有了生命苦短的认知,却绝对坚信,在有生之年里,MJ都会在遥远的彼岸存在,而不会离我们远去。所以怀着“以后有机会再去了解他吧”的心情,开始让那份对MJ的激情隐退,渐渐掩藏,直至在时间的无尽消磨中忘了曾经有那么一段岁月,因为MJ而激情满怀。直到他去世的消息击来的那一刻,这份激情都因为被沉埋过久而显得那么迟钝。由开始的不相信,到渐渐沉迷于他创造的奇迹世界,再到终于体认到今后将再也见不到这样一位天才般的人物以及表演时而骤然痛哭,才发现,MJ原来一直都在心灵的某处,没有忘怀,没有退色,并将永恒。
对MJ,虽不无遗憾,却仍感到庆幸。犹记大一刚开学时的宿舍夜谈,问到最喜欢的明星是谁,我回答是MJ时,同学“原来你喜欢他啊”这一句里的惊讶。然后就是“他的舞真的跳得不错。”“但我觉得他的歌一般诶。”“他是不是真的漂白了?”“有这种技术吗。”“他娈童是真的吧?”……“不过他确实挺厉害。”这是在一系列的讨论之后,我们得出的一致结论。我想所有的人大概也都一样,无论是喜欢他的、不喜欢他的,甚至是讨厌他的,纵使对他这个人可能有万般怀疑,却都不得不承认他在演唱和舞台表演方面所创造的成就。
很喜欢郎咸平的一句话。“披头士和猫王是时代造就的英雄,而Michael却是创造了一个时代。”这个集歌唱家、舞蹈家、作曲家、作词家、电影制作人、服装设计师等等于一身的天才般的人物,开创了了音乐工业的新时代,并引领了世界的潮流。他是巨星中的巨星 ,是流行中的王者,他的歌和舞超越了时空,并将随着这个传奇的延续而终将不朽。
能认识MJ,喜欢上MJ,并作为第一个明星来崇拜,这是我的庆幸。庆幸这个世界有他,曾有他。纵使这种庆幸到现在已变成一种揪心的疼痛,仍然为这一份痛觉而感到庆幸。庆幸这个世界有他,曾有他。
MJ,有生之年,都将不说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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