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杰克逊中文网  - 歌迷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MJJCN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MJ家的猫

适得其反的爱,我们做了多少?

[复制链接]

1

主题

289

帖子

1万

积分

王者传奇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3659
发表于 2010-3-21 00: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认同楼主,特别是第四条,宠爱他,MJ在的时候受了太多的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主题

3561

帖子

5万

积分

圣殿骑士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3979
QQ
发表于 2010-3-21 00: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喜欢看LZ的帖子,理性而不失感性。真希望迈亲们都能如你一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73

帖子

7242

积分

侠之大者

Rank: 4

积分
7242
发表于 2010-3-21 00: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猫猫 这回我认真看完了 非常支持你说的~~爱你哈 更爱王 嘿嘿
Only god can judge you, my king M.J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73

帖子

7242

积分

侠之大者

Rank: 4

积分
7242
发表于 2010-3-21 00: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早就不关注 也不纠结这些了 没意思
我爱王 爱王爱的 就是这样
Only god can judge you, my king M.J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主题

6286

帖子

8万

积分

圣殿骑士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85572
发表于 2010-3-21 00: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樓主, 一直以來只愛michael 的一切, 他身外的是非一点也不重要, 也愛他所有, 也不輕易批評他, 就是因為愛他,所以一切包容,更重要的是他在我心中是完美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28

帖子

8008

积分

侠之大者

Rank: 4

积分
8008
发表于 2010-3-21 01: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我转到我空间去了
写的太好了
你是我心中永远无法治愈的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866

帖子

2万

积分

王者传奇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6271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J家的猫 于 2010-3-21 08:46 编辑
不同意第4点,否则加精了!不过理性思考值得鼓励哟~~
爱他就宠爱他!我不这么认为!

我也很讨厌“宠爱 ...
Tara 发表于 2010-3-20 22:42



    哈,我开贴就是为了讨论啊,有争执是正常的,我们每个人爱他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角度不同,理念也不同,以前我也对他的某些做法有不同的意见,但随着他走后,这些意见也都不存在了,反而只想宠爱他,哈,宠爱这个词其实很广义的,不光是对孩子对宠物,也可能对爱人,对父母,真的,我现在就越来越觉得很想去宠爱我的家人,对MJ也一样!因为宠爱不是溺爱!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347

帖子

1万

积分

王者传奇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2947
发表于 2010-3-21 08: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說得很好哇
沒錯~
我也認為Michael最愛的人是....我們!
大家的出發點都只有一個
那就是愛MJ
所以也就沒有所謂孰是孰非囉~ 
大家都加油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429

帖子

1万

积分

王者传奇

Ber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8900
QQ
发表于 2010-3-21 09: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曾经问我,对这些女人有什么想法?认为MJ最爱谁?
我回答,我对这些女人没有想法,我只对MJ有想法,我尊重MJ的人生,尊重他的爱情,亲情,友情,所以对这些女人,我只有感谢,不做评论。
我认为MJ最爱我、我们,嘿嘿!


说得好!对于我们这些歌迷而言,我们只用知道MJ最爱我们,爱地球,爱所有儿童就够了。
Thank you!
Love you!
Miss yo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3104

帖子

4万

积分

至尊天神

Rank: 8Rank: 8

积分
43451
发表于 2010-3-21 10: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飞扬清婉 于 2010-3-21 10:49 编辑

1,        纠结SONY
我承认最初我也纠结过SONY,但后来看了许多相关的报道后发现其实我们都对SONY有所误解,SONY和MJ就是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谈不上谁被谁利用,如果说原来SONY跟MJ的确有恩怨的话,那么也随着当时的领导人的变更烟消云散了,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仇人,合作才能双赢,也别轻易说MJ被SONY压迫,职场之上,每个人都是食物链上的一员,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努力生存,谈不上谁压迫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我,他,我们都一样!
2,        纠结阴谋
在案子没有结论前,在真相没有浮出水面前,谁都可能是凶手,谁都可能不是凶手,所以不要自己设那么多的假想敌,很乱很累!
3,        纠结仇恨
MJ突然走了,其实我心里也挺恨的,不过恨半天不知道恨谁,恨演唱会?恨媒体小报?恨莫里?恨官司?恨~~~都挺恨的,不过,我最恨我自己,恨自己没有那么深爱他。后来发现恨半天什么用都没有,所以我变聪明了,放下那么多的恨,学会去爱,更爱自己,更爱自己的家人,朋友,更爱自己的工作,更爱自己身边的人,我发现当我学会更爱生活的时候,也就离MJ的理念和信仰越近了,所以所有想念MJ的宝贝们,放下恨,学会爱吧,爱就等于MJ。
-----------------------------------------------------------------------------------------------------
不能同意这几条。

MJ至今都还没有获得他应得的,即使是普通人都应得的公正!!

所有说不关心的人,试想一下,如果你的家人遭遇了这样的事(头一天遇到医生之前还是好的,第二天就永远离开了),是不是也可以说不想纠结,不关心?

现在FANS群里自己就开始偃旗息鼓。那么靠谁去为MJ推动舆论压力获得公正?靠美国政府吗?They don't care about us!

我想要知道,究竟什么样的人才是可以坚持到底的?口口声声说爱他,但现在MJ躺在棺材里沉冤未雪,凶手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FANS们已经开始说不关心这些,只CARE他的音乐;说传承MJ爱的精神,但这并不意味着让那些应当承担责任的人就此逃脱,不意味着罪犯被爱一下就不是罪犯了。


我想要知道,在MJ离开1年以后,2年以后,10年以后,还有多少人会继续关注他?有多少人会继续追踪真相?有多少人会坚持到底?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钱 +10 收起 理由
xinz7 + 1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866

帖子

2万

积分

王者传奇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6271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19: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飞扬清婉


    真相我们会关注,能做的我们都会做,但我们做不了的就乖乖待着,我说不纠结不是不关心他,而是要停止这样没完没了的无用功,明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131

帖子

1万

积分

王者传奇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2954
发表于 2010-3-21 20: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分析得很理性
纠结那么多没用的事是无用功,我们应该关心我们该关心的,有些纠结是多此一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8

帖子

9104

积分

侠之大者

Michelle Jackson >v<''

Rank: 4

积分
9104
发表于 2010-3-21 20: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 多 太 多 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主题

1115

帖子

1万

积分

王者传奇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9125
发表于 2010-3-21 20: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怎么样也好、KEEN已经说的很清楚~

让MJJCN多点存在爱、不要充满仇恨。
It's all for love,L-O-V-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主题

737

帖子

1万

积分

王者传奇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6621
发表于 2010-3-21 23: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猫, 赞同你的观点,很在理。
喜欢你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MJJCN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迈克尔杰克逊中文网(Michael Jackson Chinese Fanclub)[官方认证歌迷站] ( 桂ICP备18010620号-7 )

GMT+8, 2026-3-1 10: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