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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身利益: 四唱片巨头起诉百度提供免费音乐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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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9 00: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Net硅谷动力消息】据路透社9月16日报道,代表音乐业的一家业内机构称,环四家唱片公司已经将百度告上了法庭,声称这家中国的互联网搜索公司非法地提供指向音乐免费下载的链接。国际唱片业协会一位发言人称,环球唱片集团、百代集团和华纳音乐集团7月份就在北京提交了起诉,要求停止百度提供这些链接的行为。 索尼BMG音乐娱乐公司本月早些时候也提交了这样的诉讼。   音乐业一直在打击盗版行为,唱片业最近获得了一次胜利,因为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对P2P音乐共享服务供应商Grokster不利的判决。百度案有所不同,因为这家搜索引擎公司非法地提供的是指向能够进行非法音乐下载的网站链接。百度被称作是中国的Google,在两家投资银行声称百度的股价虚高之后,该公司本周的市值一下子跌出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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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9 00: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时间9月16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索尼BMG、华纳唱片、百代唱片以及环球唱片近日在中国提起诉讼,指控百度侵犯了它们数百首歌曲的版权。   国际唱片业协会法律顾问梁梅西(音译)表示,索尼BMG、华纳唱片、百代唱片以及环球唱片已经向北京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禁止百度继续提供MP3搜索服务。其中,华纳唱片、百代唱片以及环球唱片均于今年7月提起诉讼,而索尼BMG则于9月8日刚刚提起诉讼。   如果MP3搜索服务受到限制,对于希望继续在中国互联网搜索市场领跑的百度将十分不利。由于两位华尔街分析师为百度股票确定的目标价位远远低于当前股价,百度股票9月14日下跌了28%。分析师认为,考虑到百度面临的竞争压力以及音乐侵权纠纷,百度股价明显高于真实价值。   易观国际CEO于扬表示:“百度28%的流量来自于MP3搜索服务,如果失去这项业务,百度将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百度的用户人数减少,广告客户也将减少在百度投放广告的比例。”根据易观国际公布的最新数据,百度在中国互联网搜索市场占有37%的市场份额,遥遥领先于其它竞争对手,而Google以21%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二。根据中国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互联网用户人数已经达到1.03亿。   同很多国际互联网巨头一样,Google也将中国市场视为未来的发展重心。今年7月,Google宣布将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并任命前微软全球副总裁李开复为中国区总裁,不过也因此同微软对簿公堂。根据百度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Google持有该公司2.6%的股份。雅虎也于上月同阿里巴巴达成协议,将以1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后者40%的股份,同时将雅虎中国并入阿里巴巴。   百度的业务模式同Google十分类似,主要通过付费搜索获得利润。今年第二季度,百度网络营销客户数量达到41248家,同比增长一倍以上;每客户营收为人民币1613.9元,同比增长28%。本周四,百度股价在纳斯达克上涨0.8%,报收于82美元。9月14日,由于高盛和Piper Jaffray的两位分析师为百度股票确定的目标价位远低于当前股价,百度股票下跌了28%。就在六周之前,百度股价曾在上市首日大涨353%,涨幅为美国股市近五年来最高。   百度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招股说明书中称,两家中国音乐公司已经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的MP3搜索涉嫌侵权,但百度并没有提到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百代唱片新媒体部门副总裁陈菲红(音译)表示:“百度MP3搜索页面为用户下载盗版歌曲提供了便利,我们已经就此提起诉讼。”百度首席运营长朱洪波确认公司卷入了诉讼,但他并没有发表进一步的评论。   网易创始人丁磊表示,由于担心发生侵权纠纷,网易上月停止了音乐搜索服务。截至今天为止,百度用户仍然可以下载几大唱片公司旗下歌手的歌曲。百度副总裁梁冬本周三同几家唱片公司的高管就版权问题举行了会谈,但会谈双方并没有达成实质性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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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9 00: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案例: 录音制作者权起纠纷 百度公司赔偿百万元 时间: 09-16 15:05 作者:范静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9月16日讯(通讯员范静)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升公司)诉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决百度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步升公司经济损失68000元(按每首歌2000元计算)。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为百度公司在美国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所列两案之一,涉及其网站所提供的MP3下载服务。 原告步升公司诉称:原告于2005年3月30日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网址为:www.baidu.com)向公众提供涉及胡彦斌、黑棒组合、许巍和花儿乐队演唱的共计46首歌曲的MP3下载服务,如《红颜》、《漫步》、《我是你的罗密欧》和《加减乘除》等。经原告审查确认,以上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原告所有,原告已经出版发行了包涵上述46首歌曲的六张CD, 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曲目,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权益,并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此,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歌曲之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下载服务;2、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主页及《法制日报》上发表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6万元人民币、为调查被告侵权行为和起诉被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万元人民币;4、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1、答辩人是一家中立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按照技术规则为网络用户提供全面有针对性的搜索结果,供用户查询和使用;2、答辩人没有提供涉案歌曲的下载服务;3、答辩人的搜索引擎服务系统依据技术规则对搜索结果自动生成链接列表,答辩人没有对任何被链接网站(页)进行非技术性的选择与控制;4、本案中答辩人的行为没有任何过错,故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其提供的五张CD上已注明权利标识,且原告已与相关表演者订立了艺员唱片管理协议书,明确其独家享有唱片制作、出版发行及其他形式的使用权利和取得报酬的权利,而唱片定义为涵盖卡带、CD、VCD、DVD、录像带及未来新发展的音频视频可以用来记录歌曲及MTV的载体。在被告没有提出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视为原告依法享有上述歌曲(共计34首)的录音制作者权,有权限制他人未经许可在国际互联网上传播上述录音制品的MP3文件。 被告以其为一家中立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没有提供涉案歌曲的下载服务等辩称否认侵权,但在本案中: 1、用户并没有向“百度”搜索系统发出查询指令,而是通过点击相关网页上的“MP3”、“歌手列表”、“歌手姓名”等链接标识访问到载有涉案的“歌曲列表”的网页; 2、用户在访问涉案“歌曲列表”网页时,可以下载相关歌曲的MP3文件,在下载过程中,网页上自动弹出下载框,注明相关的MP3文件来自“mp3.baidu.com”,同时此网页右侧刊载有雀巢咖啡、摩托罗拉手机等商品的广告; 3、经对比,下载的MP3歌曲与原告的上述CD中的歌曲在内容上已构成相同或实质上的相似,而被告并未举证说明其提供的此项服务已得到原告的授权。 因此,法院审理认为,百度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网站上提供上述歌曲的MP3文件下载服务,行为已超出其所定义的搜索引擎的服务范围,阻碍了步升公司在国际互联网上传播其录音制品,应属侵权,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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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9 00: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公司寻求音乐下载正版化 网络音乐下载火爆背后暗藏侵权"地雷",搜索引擎欲自洗盗版骂名 网络音乐产业结构图   本周三,百度和数十家唱片公司就音乐作品的网络传播问题展开“谈判”。一些唱片公司高层在此过程中提出了“重新组建一条基于互联网传播的数字音乐产业链”的想法。   作为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百度此前一度被指责“提供了中国互联网上超过60%的非版权音乐下载入口”。结合在此前国内另一家门户网站网易主动喊停MP3下载服务的举动,以及21CN重金买断巨星影业公司所有内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来看,在国内广受关注的数字音乐版权问题开始出现明晰的走向。网络公司正在争取获得音乐版权,洗脱自身所受到的为盗版提供便利的骂名,而国内数字娱乐产业链也在此过程中有望走向健康化重构。   传统唱片公司为人作嫁   “必须承认的一点是,现在电台里火爆的单曲和歌手,在销售环节不一定能那么火爆,但在互联网上有人气的单曲在重新包装后,放到音像店一定走红。”天中文化董事总经理余秉翰说,“互联网的草根性决定了网络会比唱片公司更加直接地了解用户需求和消费习惯,这已经是必须面对的事实。”   综合国内各家SP的业绩与财报看来,在现有的网络条件和应用方式下,包括彩信、彩铃、手机铃声等业务为SP和移动运营商带来的收入去年已经超过1亿美元。据分析机构预测,随着3G时代和三网融合的步伐加快,这一数字在未来几年内还将实现最低200%的增长。这是一个巨大的商业机会,站在这个机会面前的不仅是互联网服务商,更大程度上是传统的唱片公司。   “这是一个分工合作的问题。”百度副总裁梁冬表示,唱片公司包装歌手和音乐更加专业,但产品的推广方面,唱片公司不可能比百度更有影响力。   但现实情况却是。网络公司账面上的辉煌却成为对传统唱片公司的一大刺激———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版权的拥有者,传统唱片公司的利益很多时候都没有得到保障。   “《老鼠爱大米》也好,《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也好,都只是特例。”余秉翰指出,互联网上数字音乐格式的内容大多都未得到版权许可。而这部分盗版产品已经极大程度地危害到了唱片公司的利益。   相关人士表示,由于相关法制体系的不健全,以及“网站联盟”的存在,唱片公司要想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实际上,截至目前,国内尚未有任何一家唱片公司通过起诉网络公司提供非法音乐下载或其他链接而获得赔偿的。   搜索引擎:“没有罪”,不安心   与此同时,屡屡因为版权问题而成为千夫所指的搜索引擎服务商们却坚称,“我们只是为用户提供搜索结果,并没有提供下载服务,因此不能被认为是侵权”。这样的“免责声明”也成为自网易主动喊停MP3搜索服务开始,包括搜狐CEO张朝阳,中搜副总裁陈沛、百度CEO李彦宏、新浪CEO汪延在内,国内所有提供MP3搜索服务的网站老板们的共同口径。   “需要澄清的一点是,在百度的服务器上并没有任何一个不受版权保护的音乐文件存在。百度搜索结果页面上显示给最终用户的,只是百度从互联网上搜集整理来的链接。在这个过程中百度只是做了搜索引擎服务商应该做的事情,并不牵扯侵犯版权。”梁冬说。   “现在的状况一定是个过度阶段,MP3下载、数字娱乐市场一定会有新的健康的游戏规则。”张朝阳说,“但是我不认为搜狗所提供的搜索结果会构成侵权。”   虽然屡屡如此表态,但来自法律和政策层面的风险却在此前多次让搜索引擎们“口不对心”。资料显示,自网易停止MP3搜索服务后,百度也曾因要求与唱片公司和解而删除上千首盗版MP3的下载链接。   唱片公司向网络公司授权   在巨大的市场蛋糕面前,传统唱片商们再也不愿意忍受这种长期的义务劳动,也不再试图通过单纯而效果并不明显的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   中国律师协会主席李德成就此表示,网络界和音乐界要达成良好合作,要解决好网络管理中核心观念的问题,即合法的或经授权的网络音乐公司和媒介的关系。“权益人有效对网络公司授权,是对自己权利保护和改变环境最有利和最直接的方式。”   太合麦田董事总经理宋柯也寄希望于重构一条完善的产业链。他表示,百度、新浪、腾讯等其实都是媒体,是推广的合作伙伴。作为版权的拥有者,以前的产业链模式是通过向代理商授权,然后由代理商负责把产品分配到终端渠道去销售。“如果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把这个接受授权的代理商变成互联网公司,那么在通过移动终端销售环节的就可以实现分成,那么一条完整的产业链结构就已经形成,而版权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前车之鉴   台湾飞行网音乐下载被判侵权   网站负责人与下载者同被判刑   台湾地区最大的付费下载音乐网站飞行网,此前因为涉嫌侵害著作权遭台湾的唱片协会控告。本周,法庭作出一审判决,飞行网败诉,三名负责人除了各遭罚新台币三百万元之外,也分别被判处二到三年徒刑。而一名会员,因为下载了近千首歌曲,法官认为她涉嫌复制,因此她也被判刑。   这是台湾第一个音乐网站被控侵权的有罪判例,负责人遭判刑更是全球首例。   飞行网KURO是通过P2P技术,为网民提供网站上互相分享、下载音乐的一家公司,该网站上歌曲累积到五十万首。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刘寿嵩认为:“明知侵权还提供软件供人下载,与会员有共犯关系。”   从两个月前美国最高法院宣布“P2P公司必须为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非版权娱乐内容负责”的判决开始,更多通过搜索引擎来进行中转的盗版音乐下载问题开始得到大型互联网内容服务商和搜索引擎服务商的重视。而在国内,互联网上大量未得到版权许可的数字娱乐内容服务,随时都有可能把这些上市公司引入大规模的官司和纠纷中。   ■政策背景   网络非法下载本月开始清理   本报综合报道8月19日,文化部、公安部、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五部委相关部门共聚一堂,召开了“严打网络非法下载”的主题讨论会。据参与此次会议的人士透露,从今年9月开始,上述五部委将就网络非法下载内容,如音乐、影视、软件实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那些没有经过授权而提供相关内容的网站,而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盗版音乐、软件的下载。   知情人士称,从9月开始的打击网络非法下载的治理行动,将同去年全国范围内打击网络色情的时间一样,历时4个月在年底结束。   此前,《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已经从今年5月30日开始实施。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诉讼和即将到来的专项治理,将对Google、百度、搜狗、一搜、中搜等专业搜索服务提供商带来沉重打击。这些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无一例外地设有MP3音乐搜索的频道。根据Alexa提供的流量统计,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其MP3搜索占其搜索总流量的22%。   本版撰文(除署名外)   新京报记者彭梧
数到七就死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9-19 00: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KEEN换照片了 哈哈 KEEN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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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助人奖

发表于 2005-9-19 00: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必惊慌!~ 如果一个baidu倒下去,相信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会有千百个baidu站起来。 有些东西是弄不绝的,就象黄、赌、毒一样,只要有市场,永远都不会消失。
《就是这样》盛泰铁盒限量版,原装未拆封DVD,需要者论坛内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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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0 06: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了家门口了,这下子该怎么办
有故事的人会塑造自己的内心同时去改变这个世界音乐为人性的本原,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将去塑造自己的内心同时去改变这个世界因为你用心在谱写人性的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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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0 21: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着说着, 我就向编辑部主动请缨做了一篇关于这个故事的英文新闻 Baidu Loses Free Music Downloads Suit Baidu.com, China's largest search engine, has lost the suit against Shanghai Busheng Music Culture Media Company over its free music downloads service. Other music companies such as Cinepoly, Go East and Gold Label have filed similar lawsuits against it for alleged infringement of copyrights. Shanghai Busheng Music Culture Media Company, an affiliate of the EMI record label also known as Shanghai Push, filed a copyright infringement suit against Baidu alleging that it allowed users to download 53 of its songs. A court in Beijing's Haidian district ruled on September 16 in favor of Shanghai Busheng and ordered Baidu to pay 68,000 yuan in damages. "We will never compromise." Robin Yanhong Li, the CEO of Baidu, said of the free downloads issue in an interview with the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after the verdict. Baidu has appealed the decision, saying that the court didn't understand the MP3 service process and working pattern of search engines. Cinepoly, Go East and Gold Label are also suing Baidu in a move that could force it to shut down its MP3 search service, a key to the company's popularity among young Chinese Internet users. "We confirm that Baidu is being sued for alleged infringement of music copyright," said Baidu's vice president of marketing, Liang Dong, who did not give further details. Liang said Baidu only provides a music search service rather than downloads and added that the firm was communicating with the plaintiffs. The music companies allege that Baidu has made it easy for users to download free copies of their songs via its MP3 search engine, the Hong Kong-based Standard newspaper reported. Beijing New Picture Distribution is also suing Baidu for alleged piracy of the martial arts drama, The House of Flying Daggers. Although the plaintiffs are seeking compensation, what they most want is the suspension of services that allow Internet users to gain free access to copyrighted material. After having received complaints about illegal download links, Baidu had actually deleted links last July, among which 3,000 outrageous links to a particular hit song were removed while investigations into another 5,000 links were launched. "As a matter of fact, we're just a search engine that tells users where things are – this has been our business model since we started. If the copyright owners can prove their ownership of songs or other items, and pinpoint the pirates, we will definitely delete the links once for all." About 28 percent of Baidu's traffic is derived from sites that allow users to download copyright-protected songs and movies for a small fee or for free in some cases. The legal status of Baidu's search function that helps Internet users access pirated music and videos has raised eyebrows. Zhang Chaoyang, CEO of Sohu.com, wasn't so worried about the copyright issue. He said the traffic from MP3 search services is not that valuable for search engines, but "its contribution is the greatest." He added that this is not a new problem and might be resolved by sharing profits with record companies. Another Chinese portal, NetEase, had to shut down its MP3 search service on August 15 because most of the songs on the Internet were copyright protected. Last Wednesday, Baidu's Liang was reported to have met with several music company executives to discuss the copyright issue. A source said the goal was to "cooperate and make a platform for legal music downloads." Liang said the discussions were "positive." "From the copyright point of view, we think differently from the music companies. Baidu is just a platform for music search," Liang said. Baidu's options There are currently only two models for Internet music that are profitable. One is the value-added services (VAS) model, providing SMS/MMS and ring tone services; the other is "Apple Mode" accessed via iTunes and iPod. Baidu might decide to adopt the VAS model first. Baidu won't necessarily offer the ring tone downloads but could be a kind of "distributor" for service providers. While negotiations with ring tone companies continue, Baidu is scheduled to redirect all ring tone download links to official ones, and gradually get rid of the illegal ones. This way, Baidu can share profits with the service providers. Baidu also hopes to be a direct distributor for record companies. Song Ke, CEO of Taihe Rye Music, suggested that just as music broadcasting rotations on TV and radio don't infringe copyrights, record companies could also avoid the issue and discuss how to sell music by putting them on Internet platforms like Baidu. One way of doing this, Liang Dong told the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would be to set up special features in its MP3 section and provide direct links to record companies' websites. This would be a good way to channel Baidu's user traffic to the record company websites. ( by Zhang Rui, September 2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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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1 08: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坚信中国人民的创造力
东日暖暖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9-21 08: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哈 与人斗其乐无穷 keen哥哥好厉害!
QQ520WEIWE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9-21 09: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KEEN,偶服了你了.行行都懂啊!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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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喇喇大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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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1 12: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封得了BAIDU封不了P2P~~以中国人的聪明~~~还有解决不了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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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6 16: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音乐:免费午餐的时代结束了? 时间:2005 年9 月26 日 |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9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诉百度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百度公司“停止百度网站提供涉及原诉讼方的30多首MP3歌曲的下载服务”,并赔偿原告上海步升公司6.8万元。 9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国际五大唱片巨头起诉百度音乐侵权案。 愈演愈烈的诉讼和更多的迹象都表明,网络音乐免费下载的时代很可能面临终结。 百度遭遇四面楚歌 阿峰是个音乐发烧友,尤其是王菲的歌迷。他家里收藏了三四箱几千张的正版CD,王菲的歌碟几乎一个不落。但在MP3流行之后,阿峰也第一时间拥有了自己的IPOD,并在网上下载音乐。 “有免费的音乐可以听,为什么不要?特别是很多并不值得花钱去买的音乐。”不过,对于那些他认为值得收藏的歌,他一定会在听完之后去买回正版CD。作为真正的发烧友,阿峰不仅认为网上MP3的效果与正版CD存在很大的差距,而且还痴迷于CD的封套、版本、压制方式的差异和质感。 然而,像阿峰这样听完免费音乐还买正版CD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大多数人没有挑剔的耳朵,他们满足于吃免费的午餐,并且不再买CD。“满大街挂着漂亮的MP3播放器的人,没有一个听的是正版音乐”。 据统计,百度目前每天有1.7亿的搜索流量,其中28%的流量就来自音乐搜索。而一份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国内7000多家音乐网站中,只有不足20家拥有合法的内容提供权,正版比例不到0.3%!在这种情况下,说目前中国消费者在网上下载的音乐全都是盗版一点也不为过。 但这样相安无事的天堂日子正在面临彻底的挑战。以提供音乐搜索著称的百度几个月来频频收到传票。先是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百度侵权。9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诉百度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百度公司“停止百度网站提供涉及原诉讼方的30多首MP3歌曲的下载服务”,并赔偿原告上海步升公司6.8万元。 百度方面对此的回应是,“他们告错了对象”。百度CEO李彦宏表示:“我想人们已经忘记了搜索引擎和下载网站之间的区别。我们仅仅为用户提供访问链接,而不是内容。”作为同行,“中国博客之父”方兴东也为百度喊冤,认为这个极端的判例不符合中国的现实环境,将损害互联网的公众利益。 但是麻烦仍接踵而至。就在本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国际五大唱片巨头起诉百度音乐侵权案,提起诉讼的5家公司分别是索尼BMG、华纳唱片、百代唱片、环球唱片以及新艺宝唱片有限公司。再加上香港的正东、金牌两家公司,共7家唱片公司同一诉讼请求的案例一并开庭审理。 百度正陷入四面楚歌的困境。根据记者获得的消息,除了华纳要求54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之外,其他几大唱片公司要求的赔偿额都在10万元以内。百度方面不断重申,百度只是提供搜索链接,唱片公司应该告的是那些盗版音乐网站。有人则猜测,唱片公司要同几千家盗版网站打官司显然是不现实的,抓住百度无疑是一个最为经济有效的做法。 对于百度的遭遇,常买正版CD的阿峰并不着急,但天涯论坛上很多音乐网友都喊起了“恐慌”,担心以后再没有免费的音乐可以听。但也有很多人不怕,“没有了百度,还有XX、BT可以搜”。 看来,唱片公司打击百度并不能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新浪网的法律总监谢国民还提出质疑:取消了搜索就能取消那些盗版网站吗?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盗版网站出现。 免费时代将遭遇末路? 对于官司败诉,百度方面倍感委屈,觉得自己做了盗版音乐网站的“替罪羊”。但绕开百度是否构成侵权和唱片公司是否“告错了对象”不提,愈演愈烈的诉讼和更多的迹象都表明,网络音乐免费下载的时代很可能面临终结。 事实上,在百度官司背后,一场更大的监管风暴已经展开。8月19日,文化部、公安部、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五部委相关部门共聚一堂,召开了一个严打网络非法下载的讨论会。根据讨论结果,从9月开始,上述五部委将就网络非法下载内容如音乐、影视、软件实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那些没有经过授权而提供相关内容的网站,“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盗版音乐、软件的下载”。 根据CNNIC第16次中国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45%的网民每天使用互联网下载音乐、超过37%的网民经常使用互联网下载影视。而在这其中,几乎所有的音乐和影视都是由未曾授权的网站提供。 在这一背景下,百度遭遇的诉讼风潮绝非偶然,而一个收费时代的来临也指日可待了。 唱片业:又爱又恨互联网 互联网对于唱片业是一把双刃剑。从唱片公司的角度,他们对于互联网的感情可谓是“又爱又恨”。网络塑造了像《老鼠爱大米》这样一夜成名的明星,也造成了唱片公司利益的损失。如何正视和处理与网络的关系,成了唱片公司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商机 网上火的歌一定能挣钱 “我也买正版,问题是大部分国外优秀音乐国内没有引进,连盗版都没有,我只能通过网上下载。”网友findStone的看法颇有代表性。对于另一些乐迷而言,网上搜索音乐,不仅是因为免费,还因为能第一时间听到新歌。网友dannyldh说下载音乐就是为了能马上听到最新发行的歌,听了觉得好就会去买CD。 网络对音乐和歌手的强大宣传作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所注意。在中国,最典型的例子是那些直接从网上产生的明星,《老鼠爱大米》、《丁香花》、《两只蝴蝶》等等,都是先在网络上火起来之后才进入传统唱片流水线的。据统计,《老鼠爱大米》通过网络下载和彩铃收费达到了1600万元的收益。 在国外,这个数据更加可观。根据一份调查显示,2005年上半年美国的网上音乐下载业务已经上升到整个音乐销售收入的6%。有调查者预计,到2008年,美国数字化音乐的销售将占到全部音乐销售的三分之一。 百度副总裁梁冬告诉记者,百度贴吧以及百度的歌曲排行榜数据,是很多唱片公司感兴趣的,他们非常希望从百度这里获得市场的指标,也希望通过百度推广自己的音乐和歌手。 为寻求与唱片公司协商和解的机会,百度公司曾在9月14日召开“2005华人数字音乐C3论坛”,邀请了包括广东飞乐、太合麦田、天中文化、华谊兄弟音乐、21东方、中北英皇等在内的国内十余家唱片公司的老总。梁冬表示,希望尽快了结音乐界和网络界的版权之争,同时也表示将拿出自身的资源,在消费者、唱片公司和歌手之间寻求共赢之道。 在会上,各个公司都肯定了网络对于音乐和歌手的推广作用。广东飞乐公司此前已经成功地利用网络宣传了杨臣刚和香香。飞乐总裁钟雄兵表示,唱片公司的赢利模式正在发生变化。“以前唱片版权是利润的主要来源,而现在歌手的图片,MTV、彩铃等无线增值服务已经成为唱片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 钟雄兵认为,下一阶段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不会为了一首歌而去买下一整张唱片,而是消费单曲。对唱片公司来说也可以减少物理成本。因此,唱片公司应该针对这种消费模式的变革,与网站谋求合作,建立付费下载机制。 A8音乐公司COO黄次南看重的则是网络的推广价值:“一首歌如果在网上不火的话我们肯定卖不动,我们会上百度的排行榜去看一下,谁火我们就签谁。你想想能够上百度排行榜前十名,就证明被搜索的次数很多,如果被搜索的次数越多,我们的收获就越大。” 危机 最终会伤害原创音乐 “网上盗版音乐对唱片业的冲击确实很大”,21东方唱片公司总裁张卫宁表示,每制作一张唱片,他们都要投资100多万元。但新专辑刚一推出,就会被各种网站盗版转载,免费下载,唱片公司的损失很大。现在市场盗版问题还没有解决,又遭遇网上免费音乐的冲击,唱片公司确实有力不从心之感。 大多数消费者在消费完免费音乐之后就不再买CD,这无疑是各家唱片公司最心痛的问题。一个统计数据表明,因为盗版泛滥,全球唱片业2004年的损失在45亿美元之巨。对于几大国际唱片公司而言,这更是意味着巨额利润的流失。旗下拥有众多明星的各唱片巨头,其唱片和单曲的授权费用比普通歌手的要高出许多。据获得索尼、华纳等多家国内外全球唱片公司授权的A8音乐集团COO黄次南透露,根据网站和SP与唱片巨头谈判的结果,网站和SP要获得授权的音乐下载,必须首先交纳200万人民币左右的“入门费”,才能获得下载许可。而且下载的收入按“四六”或“五五”不等进行分成。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免费下载音乐的存在自然深刻地影响了唱片公司的收入。 乐迷阿峰称自己了解唱片行业,“其实懂行的都知道,现在唱片公司主要不是卖唱片,而是卖歌手,卖彩铃。”他认为,网络帮唱片公司宣传了歌手和歌曲,他们再通过其他途径去挣钱。所以免费下载对唱片公司的直接经济影响应该不大。这种观点在天涯网友、包括一些网站人士当中都有反映。 来自索尼公司的钟先生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表示,部分小的音乐公司可能是靠增值服务赢利,但对于大公司而言仍然主要是靠发行唱片挣钱。他举例,与索尼签约的莫文蔚、王菲、F4等都只是签了唱片约,并没有签经纪约。唱片公司拿不到多少唱片版权之外的利润。 “其实盗版音乐泛滥的最大问题是会导致没人好好做音乐,真正伤害的是原创音乐”。张卫宁说有些人存在投机心理,看到哪个网络歌曲火了,赶紧做唱片赚上一把;或者拿一首歌到网上免费传播,火了之后卖彩铃赚钱。这样急功近利的结果是大家都不愿意认真去做音乐,流行音乐的质量也在下降。“我认为做音乐还是应该有社会责任感和热情的,不能只为了钱。” 解决 付费下载是大势所趋 又反对传播,又希望传播,唱片公司的矛盾心情最终都集中到一个付费的问题上。 “通过百度这件事情,唱片公司应该正确认识网络下载这个渠道,网络下载不是坏事,为什么不主动通过版权代理机构或者自己主动授权大网站经营?”法学硕士、中华版权代理公司的张洪波说。在他看来,未来的网络音乐付费下载是大势所趋,唱片公司应该主动应对。在网络正常授权可以保证有收益,而一味地“堵”,则只能造成非法操作和擦边球。 有偿音乐下载在国外已经毫不新鲜,苹果电脑公司的iTunes音乐商店自两年前在美国发布后,在全球19个国家销售的歌曲已经超过了5亿首。而在中国,目前还几乎没有唱片公司提供授权的正版音乐下载。当美国人可以花0.99美元从网上购买一首歌曲时,中国网友想支持正版也无处购买,源源不断生产出来的漂亮方便的MP3播放器只能下载盗版音乐来听。 张卫宁表示,其实包括他在内,大多数唱片公司都是非常乐意能够有一个网络平台,可以将正版音乐下载的权利授予它,然后从中坐收分成。他甚至多次与网络公司的人讨论,说美国人花0.99美元,我们也可以花0.99元人民币,甚至更便宜的0.5元来下载。“但这是个巨大的工作,靠单个的唱片公司肯定是做不了的,需要大的网络公司来参与。” 百度方面的行动表明,他们也希望与唱片公司之间达成合作。在“2005华人数字音乐C3论坛”上,百度为双方给出一个“可能的做法”就是,敦促和帮助各娱乐唱片公司建立自己的网络平台,百度则创立专区,可以直接链接到唱片公司自己的网站上面。以百度的流量带动这些公司网页的访问量增加,最终达到收费下载,并各家分成。 困境 产业链的形成很缓慢 大家都有良好的愿望,但是要真正实施起来却是不是那么简单。 “一个规范的产业链条的形成谈何容易。现在连各家唱片公司之间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只能说协商还在继续。”梁冬无奈地表示。一个主要问题是协商利益的问题。搜索引擎、网站和唱片公司如何分成?不同歌曲的授权费用如何区别?收费多少消费者能够接受?随便一个细微的问题都可能导致几方谈不拢。而在打官司的当下,几大唱片巨头显然也不会和百度商谈合作事宜。何况200万元的授权入门费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在张卫宁看来,整个盗版环境的恶劣是使很多网站在想做正版时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如果网站花钱花功夫建立了一个正版的平台,但大量的地方还是在盗版,在免费下载,那这个网站肯定是没人光顾的”。很多网友的想法为此做了最好的注释:“百度不行了还有其他找免费音乐的地方”。 另一方面,即使建立了正版空间,也不能根本杜绝盗版。张卫宁说,现在盗版音乐下载问题是全世界的问题。日本、韩国、台湾甚至美国,都存在大量盗版的网上音乐。网民之间流传着各种共享软件可供下载,防不胜防。而盗版一旦打不干净,做正版就会存在很大风险。 在消费者方面,从免费到收费的转换过程也存在一些抵触。针对记者在天涯论坛上提出的两个问题:“你认为下载音乐应该付费吗?”和“如果有付费网站,愿意付费下载吗?”,部分网友对前一个问题回答了“应该付费”,而大多数网友都对后一个问题回答“不愿付费”。有的说总会有免费的地方,有的说这样还不如买CD。种种反应表明,要让消费者树立付钱听网上音乐的习惯恐怕还需要一点时间。 看来,MP3付费下载的成形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在此之前,正版音乐缺席的下载空间,仍然会由那些盗版音乐所占据。 深度观察 互联网精神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拉锯 “要技术进步还是要版权保护?”这个问题一直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史。在美国著名的Napster诉讼案后也有人再次提出这个问题。互联网刚刚出现的时候,国际上就曾经为是否应该限制网络信息的知识产权产生过激烈的争论。然而人们最后达成的共识是,互联网的精神仍然应该是在法律框架内实现信息的自由共享,否则将最终挫伤人类的创新精神本身。 一方面,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产生大量P2P或共享软件,都鲜明地指向了一个资源充分共享、信息自由传播的大同世界。但另一方面,正如IT作者李伦所说,那些试图摒弃规范——不管是法律的、伦理的,还是技术的——的做法,都是与自由共享、民主开放的互联网精神格格不入的。绝对自由的乌托邦始终难以长久,相对滞后的法律缝缝补补之后,终于还是要披挂在网络这匹不羁的野马身上。 也有人自愿放弃自己的知识产权。目前国外出现的“资源开放运动”就是一个完全要求知识自由分享的运动。一些学者感到网络的著作权保护限制了对人类有益的知识与信息的自由传播,因此愿意将自己的东西免费放到网上,与同行分享。去年10月,美国洛克菲勒基金就捐资100万美元,帮助一批生物学家建立了一个资源开放的平台,免费发布创新技术。 但这样自愿的资源开放行为并不能代替整个网络的信息知识产权。绝大多数人已经接受了“互联网是自由的,但一样需要保护版权”的观点。 网络进入中国10年,中国人对网络的认识就是从“免费”开始的:人们最早认识的就是免费邮箱,随后是免费在线阅读,免费音乐。而近几年里收费邮箱、收费彩铃下载,乃至未来的收费音乐下载的出现,正在悄悄改变人们吃免费午餐的习惯。可以设想,音乐领域的这场变化,将对图书、电影等各类网络产品的传播发生深刻的影响。人们最终会重新体会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他山之石 美国Napster诉讼案 国外的音乐下载同样经历了一个逐渐正版化的过程。2003年,一份来自美国市场调研厂商Ipsos-Insight公司的报告表明,在2003年6月末,约一千万12岁以上的美国人为网络下载音乐付费。在6个月的时间内,美国付费音乐下载服务的用户增长了2倍,报告者因此认为,一个合法的网上音乐市场正在成长。 而到了2005年,这个数字又有了大的增长。据美国Nielsen Soundscan公司一份新的调查报告称,2005年前6个月美国互联网用户从经过授权的网站下载的歌曲数量同期增长了3倍,下载的歌曲达到1.59亿首。越来越多的美国用户放弃使用盗版歌曲,转而到苹果电脑公司的iTunes音乐商店这样的地方,付费下载歌曲。 与此同时,是那些提供免费下载的公司遭受诉讼。1999年,美国波士顿东北大学学生费宁撰写了一个P2P软件,这个软件可以使互联网用户自由交换下载彼此电脑中储存的音乐。在此基础上,网上音乐服务公司Napster成立,开启了网上音乐交换的风潮。在短短一年内,Napster的会员就达到了4000万人,网站每天的流量达到50万人次。 1999年12月,世界几大唱片公司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华纳音乐、百代唱片、BMG等音乐公司以侵犯版权的罪名起诉Napster。最终迫使Napster于2001年7月中止了所有网上的歌曲流通交换。这个案件为其他网上侵权行为,如音乐、电影、书籍以及所有娱乐项目的网上发行行为树立了先例。 免费的午餐终究是不能长久的。美国的经验证明,互联网从一开始的自由开放、免费共享的天堂,终究还是要走到付费的规范路子上来——尽管美国现在还不能杜绝大量盗版网上音乐的存在。(记者田志凌 实习生张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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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6: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在百度官司背后,一场更大的监管风暴已经展开。8月19日,文化部、公安部、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五部委相关部门共聚一堂,召开了一个严打网络非法下载的讨论会。根据讨论结果,从9月开始,上述五部委将就网络非法下载内容如音乐、影视、软件实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那些没有经过授权而提供相关内容的网站,“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盗版音乐、软件的下载”。
专项治理?我呸!~ 我看他们还是歇着吧。 要是没有盗版,要是没有那么多免费的软件下载,中国的计算机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快!绝对不可能! 试问:有多少系统是用正版光盘安装的? win98系统盘,当初卖1998元!普通百姓谁买的起? 网络的初衷就是共享嘛!如果什么都没有,今天限制BT下载,明天限制mp3下载,什么都有版权,连新闻随便转都容易惹麻烦,我看以后大家上网就聊天吧,连图片都不要看了,因为有肖像版权问题啊! 如果不下载,装100MB宽带干什么? 如果不下载,大容量硬盘和刻录机就卖不动了! 如果不下载,怎么看mj的演唱会? 。。。。简直无法一一列举 如果真的限制,新的共享方式会马上出现! 虽然各种利益之间存在这么多的矛盾,但,无论什么政策出台,也不会影响网络下载!
《就是这样》盛泰铁盒限量版,原装未拆封DVD,需要者论坛内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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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9 16: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小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三联生活周刊   英国学者西蒙·弗里思的《摇滚乐社会学》里面有一部分内容,他把一张唱片的制作成本列了一个清单,一笔一笔非常清楚,甚至包括唱片公司各种公关活动所支出的费用。这个清单无疑是想告诉你:一张唱片卖这么高的价钱是有根有据的,所以,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把这些成本摊在每一个唱片消费者身上。   1993年,当Virgin唱片公司把珍妮·杰克逊从A & M公司买过来的时候,Virgin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了这么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花3000万美元就把他们的台柱子买到手,何必去收购这家公司呢?”英国有支乐队叫“耶稣·琼斯”,他们去美国巡演的时候,面对记者大言不惭地说:“我们的机票是范尼拉·艾斯出的,我们的酒店账单是珍妮·杰克逊结的,我们的吃喝是保罗·麦卡特尼出的钱……”这些艺人都是一家公司的,显然“耶稣·琼斯”这支不赚钱的乐队在花其他艺人给公司挣的钱。唱片公司要养活一堆不挣钱的艺人,相应的唱片制作成本就会高,这笔账消费者从来没留意过。   有人质疑过唱片的定价不合理,但是没有质疑过唱片销售方式是否合理,因为这是最普通的交易,不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倒退20年,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对唱片公司说:我只想听这张唱片中的一首歌,你为什么多给我9首歌,而且收10首歌的钱?这种交易是不公平的。那你一定会认为这个人脑子有问题。因为唱片是复制化加工的结果,不可能按照每个人的意图去加工唱片。这事让我想起了北京出租车和上海出租车的区别,10年前,上海的出租车是1毛钱一蹦字,北京出租车是1块钱一蹦字,当车到目的地时,总有一方亏一点。但是如果把它精确到1毛钱,对双方来说都更趋进合理和公平。虽然你可能觉得上海人特计较,但是它特公平。   同样,人们购买唱片也会想到,仅仅是为了其中的一两首歌,而要花一整张的价钱把唱片买下来,这实际上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可是,如果从唱片业发展的历史来看,这种不公平早就成了行规,除非你不去购买唱片,否则你必须按照行规办事。消费者在这个行规面前永远是处在被动的选择者位置上,别无选择,它就合理。   上个世纪60年代以前,由于唱片载体存在的缺陷,一张唱片最多只能录制两首歌曲,随着载体容量技术的不断改进,一张唱片能容纳的歌曲越来越多,所以就有了后来的长唱片、短唱片和单曲的概念。但是容量问题的解决并不意味音乐质量问题的解决,科学技术的突破不意味人们审美上的认可。一张唱片中能容纳更多歌曲对消费者来说只能说是否划算,但那些歌曲真的是消费者想听的吗?在消费唱片的时代,没有人去想这个问题,因为把一张专辑当成一张唱片的单位去消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是现在有了互联网,它首先摧毁的就是“专辑”消费概念,消费者可以自主地选择他喜欢的歌曲,如果在你面前有按1毛钱蹦字和按1块钱蹦字的出租车,你会选择哪个呢?你无论选择哪个,主动权都在自己手里,因为你有对比了。   四大唱片公司状告百度搜索引擎侵权,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且不说百度作为被告的身份是否“合法”,单从唱片公司的行动就不难看出他们不过是重复几年前美国唱片业打压P2P侵权的翻版——我的东西只有在我许可的情况下,并且按照我的方式许可你才能用,否则就是侵权。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这个逻辑是行得通的,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这个逻辑就有点像第二十二条军规。   拉里·罗森(Larry Rosen)曾经在唱片公司做过老板,后来他看到了网络经济的希望,尝试用各种方式把传统唱片业转换成数字唱片业。但是在美国,他失败了,因为传统唱片业根本就不愿意通过新技术平台创造价值,他们认为,传统的销售模式已经到了没法再完美的地步了。事实上,传统唱片业失去了一次新利益增长的机会。反过来,当他们看到网络经济不断蚕食传统唱片业的利润的时候,便用扼杀手段试图收复失地。在今天,唱片业传统销售/营利模式已经不是惟一,它早已变成夕阳产业,但他们还自认为这是惟一,就算是四大唱片公司打赢这场官司,也只能证明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他们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观念,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呢?既然错过了最初,现在仍有挽回的余地。如果再错上加错,唱片公司就真的该夕阳西下了。   退一步讲,就算四大唱片公司打赢与百度的官司,它就真的能解决网络盗版么?显然是不可能的。据悉,IFPI在这几年实施了一个计划,就是监控各个国家网民网上下载音乐,然后在必要的时候诉诸法律。这感觉就像一个家长在监视孩子看《金瓶梅》,家长认为孩子看这本书要出问题的,可是如果孩子就是要看《金瓶梅》,就算抓住一次,人赃俱在,你能阻止他一辈子不看《金瓶梅》么?   问题在于,网络带来的是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公众有权利去接受新的消费模式,有消费就会有赢利者,你开始拒绝这种营利方式,也拒绝跟人一起合作,看见别人赢利又不顺眼,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霸道么。   网络的出现,实际上逐步消解了过去的传统唱片业的营利点,必然有一部分利润分流到其他领域里,但对整个娱乐行业来说,它的利润是有增无减的。唱片业只是看到了利润的减少,却对消费模式的变化视而不见,一次次坐失良机。唱片公司也许会打赢这场官司,但是在与公众消费方式改变的斗争中,终将是个失败者。唱片业今天必须主动参与,寻找出一种合理的营利模式,才是顺之者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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