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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2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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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飞扬清婉 于 2010-11-7 22:03 编辑
MkGenie 发表于 2010-11-7 20:58
TAYLOR的歌曲 都是她自己写的啊,她是创作型歌手
所以她才是有才华,又和SONY ATV很有关系的!!
坦率地讲,我是有点没有搞懂。
我知道Taylor Swift是签了SONY/ATV的创作艺人(她14岁的时候,不知道这个是否有期限的),但她的制作厂牌却是Big Machine。她的那些专辑都是由Big Machine出的。我曾经在她的MV上看到Sony/ATV的字样。巡演是谁安排的不清楚。
不象MJ签了SONY,还给了很多签约费,应当算是SONY的艺人。但MJ的版权又是归自己的MJJAC的。
所以我就搞不清楚TS究竟算是哪家的艺人。因为作为公司出来发言的都是Big Machine,我就没把她当Sony的艺人。
还有Lady Gaga,我在她的唱片上同时看到了环球、Sony/ATV ,Lady Gaga (BMI), Red One production LLC(BMI),还有其他一些公司的标志,搞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究竟版权算谁的?这样大大小小不同公司间怎么合作分成?
另外,很多艺人还会专门成立自己的公司或工作室之类,用来靠挂拥有自己创作歌曲的版权,比如R. KELLY与MJ。那又怎么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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