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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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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20: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钟芳玲曾任职出版社总编辑、出版顾问,据介绍,她一年有1/3时间在外旅行,逛书店、看书展、参观图书馆、到处觅书。因为1999年写成的《书店风景》,她曾被称为是华文世界第一位西方书业的记录者。《书天堂》不只讲世界各地的书店,还讲述了与书相关的人、事、地,新书之所以取名《书天堂》就是因为“她的天堂是由书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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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言 在高挑的书店内,若想充分利用空间,由天花板到地板都摆满了书架。   我对童年最鲜明的印象是:一个识字不多的小女孩,在一家挤满大人文字书与纸笔文具的传统书店中,时而好奇地游走、时而蜷曲于书店的一角,似懂非懂地翻阅着书页。   由于那时家住郊区,父母亲每回到城中办事,我老是爱跟着,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定会把我当成一件行李般,存放在“寄物柜”中,然后放心地离去,等事情办完后,再将寄放的“行李”取回。这既安全、又免费的“寄物柜”,是大街上一家书店兼文具店,店主是与父 亲相识的友人。在那个年代,童书不多,现在常见的儿童绘本更是没见过,书店内摆的,几乎都是给大人看的书。刚上小学的我,从架上挑中一本后,就蹲坐在一个角落,开始似懂非懂的翻阅起来。   为了能看懂书店中更多的书,我竟然变得喜欢上学,因为在学校可以学更多的新字,二、三年级后,我开始会自己买一些不加注音的大人书,这让小小年纪的我觉得很有些成就感,另外,我特别欢迎大小考试的到临,因为父母和我约定,每次只要考前三名,就能领取三百至一百的零用金,有了零用金自然就能买更多的课外读物,这个良性的循环,使得爱读书的习惯一直跟随着我,成了我生命中最珍贵的无形资产。如今想来,自己对书籍与书店的依恋,当追本溯源到幼年时期。书籍是我精神的寄托、书店成了我心灵的避风港,父母亲当时不经意的举动,竟然为我打造出一座以书建构出来的天堂乐园。   在我日后云游西方二十年的生涯中,因为造访无数与书相关的人物与地方,我对书籍之爱不仅限于用心阅读其中的内容,更扩展到以各个感官去欣赏它们因形体所呈现出的多重风貌。如果前者可以被比拟为柏拉图式的精神之爱,后者就可以被喻为肉体之爱;书籍的内在美与外在美对我同样具有诱惑力。   我一方面在意书中文字所传递的情境、意念与讯息,另一方面也喜欢用眼睛去观赏书籍的设计与装帧、以手指去触摸具有质感的纸页与印刷、用鼻子去分辨古书及新书所散发的不同书香、用耳朵去倾听经由人声所朗诵出的诗词与故事。我的书天堂也因此变得更为丰富、辽阔。   我会千里迢迢飞到纽约市的摩根图书馆(The Morgan Library),为的只是去瞻仰躺在玻璃柜中的古腾堡《圣经》,面对这十五世纪中叶由西方活字印刷术所印成的第一部书籍,既无宗教信仰、又无法阅读拉丁文的我,还是被那优美的版式设计给深深吸引、也对印刷术引发人类文明大跃进的历史,升起一股如宗教般的虔诚之心。因此当我看到电影《明天过后》(The Day After Tomorrow)中,一位因大雪受困于纽约市立图书馆的仁兄,紧紧抱着古腾堡《圣经》,不忍见它被丢进壁炉中取暖的情节时,我是心有戚戚焉,更何况全世界现在仅存四十八本!   摩根图书馆是由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传奇金融家及收藏家约翰?皮尔朋?摩根(John Pierpont Morgan,1837~1913)所创立。这里除了以收藏珍本书著称,还有众多名人的手稿、画作、乐谱等,是一个小而强、小而美的博物馆。曾任《纽约时报》首席艺评的当代艺术评论作家约翰?罗素(John Russell)公开表示过,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如果有来生,他希望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停地出没于摩根图书馆。凡是欣赏过或仅仅知悉摩根图书馆珍藏的人,绝对可以理解他的渴望。这也不禁让我联想起著名的阿根廷诗人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 所说的:“我总是想象天堂将如同图书馆一般。”对于书痴如我而言,摩根图书馆既是俗世中的一座乐园,也是我所期待天堂该有的样态。   除了图书馆,西方的古书店、古书展、古书拍卖及手工印刷厂也都成了我的书天堂。在这些与书相关的场所,我不必透过玻璃柜,而可以亲手触摸、翻阅自己心仪的书籍,领略书之美。   我发现在不同时空里,存在许多和我一样透过触觉、视觉、嗅觉、听觉与书交会的爱书人。有些人甚至更以食材去作书,然后再以味觉去品尝它们,每年四月一日的国际吃书节(International Edible Book Festival)就是这些书痴吃书的日子。
这些年我持续地将个人在西方书世界中的见闻纪录下来,并整理成《书天堂》一书,这是一本“有关书的书”(book about books),更确切地说,这是一本“有关书人的书”(book about book people), 也是一本“有关书地的书”(book about book places),因此书中的文章粗略分为两大篇:Book People (书人)、Book Places(书地)。这个二分法主要是为了编辑与阅读的方便,两者并非相互排斥,而是相互包容。在书天堂里,people、places、books其实是密不可分的三位一体。《书天堂》当然更是一本旅游书、一部爱书人为书走天涯 的纪录片。   我本是一个孤僻、有自闭倾向的人,唯有与书相关的话题才能引发我的兴趣与热情,我因此非常赞同英国十四世纪的德伦主教(Bishop of Durham)理查德?德伯利(Richard de Bury)在他传世之作《书之爱》(Philobiblion) 中提到的一段话:“凡是与书有任何关联之人,不论性别、阶级、职位,都最容易敲开我们的心门,而且获得我们的热情与偏爱。…….藉由那些像是磁铁般吸引书籍的人,我们得以进入渴望的知识殿堂并拥有无数的好书。”   “书”的定义虽然因时间与科技的演进而改变,成长于数字时代的年轻一辈,或许迷恋电子书更甚纸本书,但无论是身处西方或东方、旧世代或新世代,无论是翱翔于书天堂或任天堂,文字是亘古的桥梁、阅读是共通的渴望。
[ 本帖最后由 月之暗面 于 2006-11-26 20: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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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科技与古董书 美国国会图书馆一角,虽是一个小小画面,还是能一窥图书馆之美   High Tech and Rare Books   薄薄的一张CD,便完整复制出一本古书。   每个细节都呈现在读者眼前。油墨的深浅、   色彩的浓淡,完全反映原版本的样态。   即使虫蛀、折痕、褪色……也无所遁形。   拜访某些高档的欧美古董书店与精致的公私立图书馆,总是能见到一些具有数百年历史的珍本书籍。有些印刷精良,字体千变万化;有些色彩斑斓,图案别致;有些装订讲究,封面甚至还镶上珠宝。特别是某些装饰性极强的中世纪手抄本祈祷书,更是华丽夺目,让人油然心生一股庄严肃穆的宗教情怀。   另外一些天文、医学、动物学等不同领域的古老书籍,则透过文字与图案,展示了人类文明史的演进。这些书籍历经数百年之后,依然带给现代人感官与智识上无限的惊喜与享受。每次我在熟识的书商那里翻阅那些摩洛哥皮装订、羊皮纸印刷的古老书册时,书页中泛出的书香与时间感总是令我砰然心跳。对于我这种无可救药的老派爱书人来说,爱的不仅是书的内容,还有书的形体、书的气味与书的历史。   看得到读不到的古董书   只可惜不少古董书都成了图书馆的典藏品,被关在恒温恒湿控制的密室之中。没有经过特殊申请管道,一般人是无法一亲芳泽的。有些极品中的极品,更成了艺术品,被紧锁在玻璃展示柜里,一旁还有保全人员虎视眈眈地守护着。记不清有多少次了,我特地走访纽约的摩根图书馆(J. P. Morgan Library)及南加州的杭廷顿图书馆(Huntington Library),为的也就只是去「瞻仰」躺在柜中的古腾堡《圣经》。这部15世纪时由西方最早活版印刷术印制的《圣经》,编排精美,书页边缘还带有色彩鲜丽的手绘图饰。每回隔着玻璃尽情欣赏时,我总不禁叹为观止。然而,一次却也只能看到摊开来的那两页,真是恨不得能亲手一页页地翻阅来,好好看个够!   当代著名侦探小说家劳伦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那本《画风像蒙德里安的贼》书中,一位雅贼专门瞄准各大图书馆古董书下手,其振振有词的理由就是“不满图书馆不让这些书流通”。不少人的确对图书馆的严密保护措施颇有微词,认为这无异减低了书本的实用价值。然而,坦白说,要是真让我有机会手捧古腾堡《圣经》,只怕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唯恐自己笨手笨脚、一不留意毁损了书页,那可不成了千古罪人?毕竟全世界目前仅存四十多本而已。   阅读欧美古董书还有另一个麻烦,那就是语言的障碍。英文自然没问题,偏偏拉丁文、德文、意大利文等不同语文出现的机率却很高,以致我经常只能望文兴叹,怨恨此生无法多懂几种语文。   科技与古籍齐飞   我的沮丧与困扰在高科技的辅助下,终于稍得纾解。这一切得感谢约翰?瓦讷克(John Warnock)、感谢他在1987年在伦敦的一个古董展上,无意间被一本1570年初版的欧几里得著作《几何原本》(Elements)的英文翻译本给吸引住、感谢他的妻子从旁鼓励他花了七千美元买下这本书,使他自此迷上古董书并成了藏书家,也因此了解古董书因为稀有、昂贵、难以保存等问题而无法普及大众的困境。瓦讷克是一个相信“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藏书家,他希望一般人都能分享他对古董书的喜爱,一个造福爱书人的计划于焉诞生。   瓦讷克者,何许人也?他正是知名的数字出版、网络软件公司Adobe Systems, Inc. 的创办人,PhotoShop、PageMaker、Acrobat 等畅销软件都是这家公司的产品。瓦讷克在1997年成立了Octavo公司,把他对于科技与古书的爱结合在一起。   Octavo的主要任务是将古籍数字化,这个数字化的过程并非像众所皆知的“古腾堡计划”(Project Gutenberg),将已成为公共财的无版权著作的内容储存于网站中,供读者免费阅读、搜寻与下载。读者在此看到的只是文本文件,且可能因为打字输入的人为疏忽而有错误。Octavo的做法是从各个学科领域选定图文独具代表性的古籍,佐以先进的高解析影像技术,以特制的摄影机配合完善的接口设备逐页拍摄,文字与图片档案经由繁复的编辑过程后,压缩储存于CD-ROM之中。 这样薄薄的一张CD片,便能完整地复制出一本古书的所有面向。除了每页的文字与图片之外,还包括封面、书名页、目录页、版权页,其高解析的逼真效果让书页中的每个细节都一一地呈现在读者眼前。油墨的深浅、色彩的浓淡,完全反映原版本的样态。即使书中原有的虫蛀、折痕、褪色、水印或是笔记的痕迹也无所遁形。若不特别留意,打印机打印出来的书页简直几可乱真。   Octavo的数字版本除了忠实拷贝原书外,还具备其它超强的功能,例如读者可以键入语词快速搜索文本,也可针对任一范围特写放大数倍,使得最细微的笔触都一览无遗。某些非英文版本甚至还附带英文翻译,有些版本更聘请专家作精辟导读和评论。   轻而易举亲近古籍   截至目前为止,Octavo已先将瓦讷克手上精采收藏数字化,还与几个世界知名图书馆,如美国国会图书馆、纽约公立图书馆、柏克莱班克劳复图书馆、华盛顿莎士比亚图书馆等合作,产品包括了牛顿的《光学》(Opticks,1704年)、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De Revolutionibus Orbium Coelestium,1543年)、莎士比亚的《诗集》(Poems;1640年)、维萨留斯(Andreas Vesalius)的《人体结构论》(De Humani Corporis Fabrica;1543年)等数十个版本。读者可以到其网站中试读并购买,每部价格约在20到40美元间。一套1623年首度出版的《莎士比亚全集》,按市价至少可以索价150万美元以上,而今Octavo数字版正在促销当中,只卖16.23美元,实在很划算!   在计算机上欣赏这些数字化的古籍,当然无法产生用手触摸实体书时的那种亲密感觉。然而,一般高档古籍,到头来往往也「只能远观、不能亵忨」。Octavo数字版的替代作用,因此益发重要。它们宛如赋予古董书新生命,让更多普罗大众领略其形体与内容之美。高科技与古文明的巧妙结合,在此又得到了另一个明证。(初稿发表于2001年4月)   网站:Octavo Corporation   网址:www.octavo.com   网站:Project Gutenberg   网址:www.gutenberg.net
[ 本帖最后由 月之暗面 于 2006-11-26 20: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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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越陈越美丽的老杂志 The Beauty of Vintage Magazines   有的旧闻读起来,反倒像新闻;   一些早期封面或内页,现今看来   更像艺术品般精美。时间为这些   泛黄的老杂志洒上了一层金粉。   在一般书店里,我们经常可以在书架上翻到三、五年前出版的书籍,但是杂志、报纸却都只限于当期、当日的。多数的人,每隔一阵子,往往也都会将过期的报刊杂志,当成破铜烂铁般出清。毕竟,少有人家中有充足的空间来存放这些被认为讲求时效、寿命短暂的刊物。   然而过了二三十年后,倘使再有机会重新审视当初那些原本被视为占地方、过时了的期刊,却可能勾撩起无限的回忆。有的旧闻读起来,反倒像新闻;一些早期的封面图案或内页设计,现今看来更像艺术品般精美。时间往往为这些泛黄的老杂志洒上了一层金粉,让它们熠熠生辉,楚楚动人。一些古董书店,因此常顺便开辟有老杂志专区。某些店,甚至干脆就仅以此为主题。   店销邮购一起来   走访一些大城市,我总会发现几家杂志专卖店。印象最深刻的,当属美国旧金山的“杂志店”(The Magazine),这家店就直接以贩卖的主体作为店名,让人看了一目了然。此店中,除了种类繁多,各式各样的当期杂志之外,还大量贩卖从数十年到百年前的老杂志,以及老照片、老海报等印刷品。由于我和已在那儿工作了九年的经理艾温?史东佳特(Ivan Stormgart)相当熟识,因而得以欣赏店中许多珍贵的收藏品,更有幸在他的导引下参观了不对外开放的地下室库存区。   “杂志店”拥有一些通俗的新闻、时尚、娱乐类杂志,包括1920年以前的《国家地理杂志》(National Geographic)、1860年的《哈泼周刊》(Harper's Weekly)、50年前的《生活》(Life)、《时尚》(Vogue),以及因美国民俗画家诺曼?洛克威尔(Norman Rockwell)封面插画著称的《星期六晚报》(Saturday Evening Post)等等。早期关于侦探小说、跑车、旅游这些特定主题的老杂志,也一并在陈售之列。   由于史东佳特是拥有文凭,不折不扣的正牌性学博士,除了杂志之外,自己还独立经营书籍邮购,其主题就是“性”,专门出售各种绝版的情色文学、画册与偏向学术探讨的严肃幸学书籍。他对性、对人体向来抱持开放态度,“杂志店”因此还拥有相当多偏向肉欲与视觉效果的情色杂志,以及四、五○年代歌颂强壮体格、健美体魄的“塑身”(Body Building)书刊。   怎么买?谁在买?   每次来到这家店,我总有一种美不胜收的感觉。可惜截至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架设网站,无法让人一窥究竟。不过,有心人士却也不必搥胸顿足,因为有几家类似的专卖店,早已率先在网络上做起生意了。   美国宾州的Crinkley Bottom Books,便在其网站中,一一列出了每份老杂志与旧报纸的出版日期、重点主题、品相与价位。可惜的是,只有文字描述,而看不到个别的封面图案;纽约市的Gallagher Paper Collectibles则选择一些广受欢迎的老杂志在网站中贩卖,每种都有封面显示,偏偏却没有列出价位与重点主题;另一家位于英国,已有六家连锁店的「陈年杂志公司」(Vintage Magazine Company),总共存有二十五万份老杂志、十万份旧报纸、五万张冲印底片,外加众多的电影、音乐海报等,不过,除了某些海报列出价位与与图片外,多数杂志只列有出刊日期。由于一般杂志店的收藏种类繁多、单价低廉,当然不可能期待店家对每本杂志都详加介绍,不过,只要有兴趣,写封email去询问,他们多半都会热心回复的。   除了收藏家及喜欢把美丽封面裱框制作成装饰品的室内设计师以外,到底老杂志的市场何在?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在买呢?或许有人会这么问。 事实上,老杂志早已成为欧美人士送礼时最佳的选择之一。买一本五十年前的汽车杂志给一个古董车迷,包准他喜出望外;送奥黛莉赫本迷一本1961年出版,封面印着《第凡内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剧照的电影杂志,肯定让受者感动落泪;在朋友生日时,送一份他出生时出刊的新闻杂志,例如《时代周刊》(Time)、《生活》(Life)等,相信他一定有兴趣知道自己呱呱坠地时,这个大千世界同时发生了什么事?一份如此别致又有格调的礼物,说不定只需五块美金,真是物美价廉。生日、圣诞节、新年送礼,其实还可以有 另外一种选择!(初稿发表于2000年12月)   杂志店   地址:920 Larkin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09   电话:415-441-7737   网站:Vintage Magazine Company   网址:http://www.vinmag.com/   网站:Gallagher Paper Collectibles   网址:http://www.vintagemagazines.com/   网站:Crinkley Bottom Books   网址:http://www.pastpaper.com/
[ 本帖最后由 月之暗面 于 2006-11-26 20: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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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藏书之乐 书店经营虽然不是获利很高的行业,但在欧美却受到普遍的尊重。一些有个性的人更喜欢开一间有个性的书店,也因此在这个世界营造出一幅幅美丽的风景。   The Joy of Book Collecting   一本书的生命不仅取决于文字所散发出的   能量与魅力,还有形体所承载的   历史感与美感,如此浪漫、怀旧的情怀,   如何能用理性去解释呢?   “在座有没有人留心最近史蒂芬?金的电子书?”2000年夏天我在旧金山和几位美国诚孚众望的古董书商聚餐时,席间温铎先生瞇着眼睛轻声这么问。前一阵子惊悚作家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因为在网络上出版电子书《乘上子弹》(Riding the Bullet)、《植物》(The Plant)而引发热烈讨论。几位老先生却对这问题无动于衷,手持着刀叉、摇摇头,继续享受眼前佳肴。生性幽默的葛雷瑟先生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促狭地说道:“电子书该怎么评断第一版(first editions)?难不成得看什么时间下载吗?”众人顿时笑成一气,话题很快就转向他们新近又经手了些什么好书。   形体重于内容   对于古董书商、藏书家而言,他们所感兴趣的不仅是书的内容,书的形体有时更为重要。以数字化方式储存的电子书绝对难以挑起他们的激情,纸本书还是他们关注的焦点。当然啦,如果能拥有中世纪的羊皮卷、手抄本或古埃及的纸草书就更好了!只不过这些更早期的稀有书,大都已永久存藏于各大图书馆或博物馆里,极少在市面流通。对于传统实体书的执着,自然很容易被理解,毕竟人类已经习惯它们千百年了。然而,西方书商与藏书家对纸本书的某些痴迷与讲究,却让很多局外人觉得不可思议。   比方葛拉瑟先生所提的“第一版”,总是被特别强调,往往比第二版或第三版更珍贵。一本杰克?伦敦于1903年首印出版的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价位可以高达一万五千美元,次年第五版的价格却骤降到一百美元左右。1960年以后的较新版本,在古书市场则多如过江之鲫,以五美元的低廉价位买到手,绝非难事。这几个版本内容明明都相同,何以价钱竟有天壤之别?   对于不少书痴(特别是收藏家)而言,一本书的第一版(多半指的还得是第一版第一刷)象征了它问世时最原始的样貌,这通常也是作者最在意的一版。握有这么一本书,许多读者觉得可以更为接近作者。这种心态也促使很多人更进一步收藏书籍出版前的校样、打字稿、手稿等。从这些文稿中,有时的确可以察觉作家的创作轨迹。如今多数人以计算机写作,文章的初稿转变为定稿的过程已无法辨识。这对书商与藏书家来说,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忧的是手稿愈来愈难寻,喜的是他们手中既有的收藏愈显珍贵。   插图本、签名本、题赠本   在藏书的世界,老版本固然好,但是如果新版本增添了重要的元素,一样也可能博得爱书人青睐。例如1930年芝加哥湖畔出版社(Chicago Lakeside Press)出版的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名著《白鲸记》(Moby-Dick),虽然距1851年首度问市已近八十年了,却由于新版本是由美国当代杰出艺术家洛克威尔?肯特(Rockwell Kent)设计版面,并特别创作了近三百幅的木刻版画作为插图,且仅限印一千套,所以也成了梅尔维尔迷与肯特迷争相收藏的珍品。现今在古书市场,这一套三册的精装本书,索价要超过一万美金。   此外,一本书的归属若有渊源或典故,例如书扉上有作者本人的签名、题赠、注释、藏书票,或曾经为某位名人所拥有者,就算它不是第一版、书况不佳,也可能身价百倍,令人垂涎三尺。1906年一本重印的《野性的呼唤》,虽然装订松散、封面老旧、内页还有诸多污渍,但因为内有杰克?伦敦书写给朋友的短句与签名,定价为美金七百五十元。这本书若是少了他的笔迹,我想书商大概会弃如敝屣,更没胆子标上这个价码。   《红字》(The Scarlet Letter)的作者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手边曾有一本梅尔维尔致赠的《白鲸记》,里面有他的亲笔签名,并表达他对霍桑才华的敬意。众所皆知的,两人曾经发展出极佳的友谊。文学史家也认为《白鲸记》曾受到霍桑相当的影响。这本与两大文豪产生亲密关联的书,一度辗转流入纽约一家书店,被不识货(或不小心)的店员以几美元贱卖给一位来访的英国作家约翰?郡可瓦特(John Drinkwater)。 当郡可瓦特在伦敦寓所与20世纪初最具影响力的美国书商罗森巴哈(A. S. W. Rosenbach)闲聊谈到自己这一斩获后,罗森巴哈开始坐立不安,他实在太想占有这本书了。于是开出二十倍的价格,对方居然答应割爱,着实让他喜出望外。罗森巴哈曾在《书与竞标者》(Books and Bidders)一书中鲜活地描述这段轶事。我每次翻阅到此时,总能想象当时他眼睛发光、心跳加速,对那本《白鲸记》产生无限饥渴的模样——特别是我所捧读的这本书,也有他六十年前以钢笔题赠给友人的祝福语。   同一本书中,罗森巴哈还提到经手过的另一精品。那是19世纪初英国浪漫派诗人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送给未来妻子玛莉?雪莱(Mary Shelley)的诗作《仙后麦布》(Queen Mab),他在书里用铅笔写着亲昵的字句:「你瞧,玛莉,我一直都没忘记你。」书中它处又可见到玛莉写着:「这本书对我而言是神圣的,其它人都不准翻阅。我可以在里面恣意随笔,但是我该写什么呢?我对作者的爱超越任何文字传达的力量,而我又与他是分离的。凭着至亲与唯一的爱,我们已互相许诺,就算我不会是你的,我也永不会是别人的。」   由于雪莱已婚,两人恋情不容于社会,结果一起私奔到意大利。玛莉当时未满十七岁,而雪莱也不到二十二岁。后来两人结婚,玛莉?雪莱并写出旷世名著《科学怪人》(Frankenstein)。罗森巴哈第一次触摸这本有着两位文坛金童玉女字迹的诗集时,激动得全身颤栗不已。凡是文学的爱好者,谁不会有相同的反应呢?1914年时,他以一万两千五百美元卖出这本诗集。   书衣之爱   一本书是否有市场价值?除了取决于前述因素外,有一项最让许多人觉得荒谬至极的,就是缠绕在书身外的一长条纸张,俗称「书衣」或「防尘护套」(dust jacket)。西方史上最早有书衣的记载始于1832年的英国。这张纸的作用,原是为了避免书籍封面在贩售过程受到污损,以保护功能为导向,多半没有什么设计。它们的寿命在读者收到书后,往往就结束了。很多书根本一开始就不附带这玩意儿。然而,1920年代之后,书衣变得普遍且具装饰性,上面多半还附上作者简介、照片及书介、书评的精采片段。原本微不足道的书衣最后却演变成吸引读者目光的焦点,并被视为书籍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一本值得收藏的书是否含书衣?价格往往可以差到几倍,甚至几十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约翰?史坦贝克1929年出版的第一本小说《金杯》(Cup of Gold)时,还是个默默无名的作家,出版社第一版只发行了一千五百三十七本。这个版次的书现在可是奇货可居,即使没有书衣,至少也要六百美元才买得到。但若是加了书衣,却值一万美元。很多收藏家在拍卖场经常为了一本书抢得你死我活,倒不是因为他们书房中没这本书,而是因为拍卖的书有着他们所欠缺的那一张书衣!   书况、书况、书况!   西方人在买卖房地产时经常挂在嘴边的是:“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地点、地点、地点!),表示房子的主要价值在于地点。藏书界也有一句口头禅:「condition, condition, condition!」(书况、书况、书况!),指的是书籍保存的状况当力求完好。一本书除非曾经拥有辉煌的归属历史,否则缺页、折角、泛黄、褪色、污渍、凹痕之类的瑕疵愈少愈好。当然,这些要求同样也加诸于外层的书衣。很多人以为书籍的价值在于内容,这种对书籍表相几近吹毛求疵的行径,纯属本末倒置的做法。但是,对于多数的藏书家而言,书的外在美与内在美同等重要。面对一本包装精美的三流小说和一本破破烂烂的世界名著,他们同样都兴趣缺缺。   印刷术发达之后,虽然使得机器复制的书籍不再像早期手抄本般珍贵,但是同一批书在历经数十、数百年后,却因拥有者的身分、使用习性与所处时空变动,而让它们呈现不同的样态。对于藏书家而言,一本书的生命不仅取决于文字所散发出的能量与魅力,还有形体所承载的历史感与美感,如此浪漫、怀旧的感性情怀,正如罗森巴哈所言,如何能用理性去解释呢? 多数书籍拍卖公司在正式拍卖的前几天,会将拍卖品对外陈列,以供有兴趣的买主事先检查自己想竞标的书籍。
  在我看来,搜书和求偶有诸多类似处。想找到一本极品书籍,就像要觅得一位外貌俊美、内涵丰富、还得系出名门的对象般困难。不过正如“情人眼里出西施”的道理一般,每个书商与收藏者的方向、品味和判断力都不尽相同,这也使得大家都能在藏书的天地自得其乐、乐无穷了!(初稿发表于200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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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黑胶唱片与书 任何地方都能、也应该有书,哪怕是小小一区或是少少几本书,只要摆了书,整个地方的气氛就不一样。   Spoken Words & Vintage Records   我早已将电唱机淘汰掉了,书房中   却依然存留成迭黑胶唱片。看到它们,   总让我想起少年时,一边播放喜爱的音乐,   一边阅读世界名著时的愉悦时光。   在走访西方二手书店与古董书店的过程中,我经常发现某些店中,都会摆着为数不少的二手黑胶唱片。这些唱片,严格说起来,其实该称之为“读片”。因为其内容并非以音乐或歌唱为主,而是人声诵读的文学作品,例如诗集、小说、散文或戏剧等。这类型唱片被名之为“Spoken Word”,在唱片史与文学史上,其源起都是一则传奇。   传奇的开端   1952年1月,两位才刚从纽约市杭特学院毕业,年仅二十一、二的年轻女孩马莉安?露妮(Marianne Roney)与芭芭拉?寇汉(Barbara Cohen)在上东城九十二街一个诗集中心里,听到韦尔斯诗人迪伦?托马斯(Dylan Thomas)朗诵自己的作品后,深深被他特殊的声音与创造出的氛围所吸引。于是,她们向后台递了张字条,表明有意与诗人洽谈生意,希望能有幸录制他的诗歌朗读。当时,两位小女生并未在字条上署上全名,而只签了姓名的第一个字母。主要是担心的是,因为她们的女性身份,而无法被严肃看待。毕竟那可是半世纪以前的保守年代。   一个星期之后,露妮与寇汉在文人雅士惯常聚集的雀儿喜旅馆(Chelsea Hotel),以五百美元外加百分之十版税的条件,说服了诗人替她们录音。接下第一笔交易后,两人才赶紧替新公司命名为“开德蒙唱片公司”(Caedmon Records,Caedmon是指七世纪时第一位使用英文而非拉丁文写诗的英国诗人St. Caedmon。)   2月22日下午,酗酒成性、经常酩酊大醉的迪伦,在极少有的清醒状态下,以他迷人的声音为开德蒙录下了精采的《一个孩童在韦尔斯的圣诞节及五首诗》(A Child's Christmas in Wales and Five Poems)。这张四十五分钟的故事与诗篇朗诵唱片,是双方首次录音成果。迪伦也因此成为引领Spoken Word的祖师爷,并风靡了成千上万原本不认识他作品的读者与听众。开德蒙更成了第一家以出版Spoken Word为主的商业唱片公司。   此后,田纳西?威廉斯、T. S.艾略特,e. e. 康明斯、海明威、阿瑟?米勒等赫赫知名的文学家,都相继“献声”于开德蒙。将他们的文字作品以自己的原音呈现。国际巨星李察?波顿(Richard Burton,著名莎翁舞台剧暨电影演员,与女星伊丽莎白?泰勒两度结婚又离婚)则为十七、十九世纪英国诗人约翰?邓(John Donne)及汤姆斯?哈代(Thomas Hardy)的诗作发声。如此看来,现今录制成卡带的所谓有声书,其实该算是后生晚辈了。   “乡村音乐”之爱   能亲耳听到自己喜爱的文学作品经由作者本人诠释,自是另一番享受。虽然不少录音已转成卡带或CD,但我对黑胶唱片依然保有高度兴致。每次到二手唱片行,都会查看是否有Spoken Word的专区?在这个过程之中,竟也扩展了我对唱片的认知,且结识了好些发烧友。2002年夏天,当我拜访过位于旧金山湾区北方密尔谷(Mill Valley)的一家二手唱片后,更是让我惊觉到,收藏黑胶唱片者与藏书者的行为及心态,竟然有许多相似之处。   密尔谷是距离旧金山不到十五分钟车程的一个富裕小镇。这里最吸引我的是设计精巧的图书馆,里面有巨型壁炉,室外有露天阳台,透过落地窗还可以看到穿流而过的小溪;另一个吸引我的地方,则是那家专卖二手唱片的“乡村音乐”(Village Music)。小镇上的这家“乡村音乐”,其实威名遍及全世界,来访的世界级知名人物,犹如天上繁星之多。摇滚巨星米克?杰格(Mick Jagger)曾经赶在巡回演唱会出发之前,乘坐黑头大轿车神秘造访此店;蓝调之王比比金(B.B. King),某日竟然随意地坐在该店地上翻阅唱片,并随着店中播放的前辈爵士乐手刘易斯?乔登(Louis Jordan)的音乐摇摆哼唱。此外,民谣歌后琳达?朗斯黛、大导演乔治?卢卡斯、影星麦特?迪伦乃至旧金山市长查理?布朗等人,全都拜访过此处。理由无他,只因店里林林总总的唱片和怀旧的气氛。 无论你是否为黑胶唱片收藏者,走进“乡村音乐”都会让你目瞪口呆。除了最普遍的三十三转唱片外,还有早期只能录制几分钟的七十八转唱片与四十五转单曲小唱片。五十万张唱片分门别类地陈列在大约一百五十坪的店中,梁柱上面有着桃丽?芭顿等女星的实吋纸板人型,笑咪咪地向访客抛媚眼;墙面上密密麻麻地贴着歌手、音乐家照片;天花板上还悬吊着压有猫王、玛莉莲?梦露脸孔的唱片。单单是视觉上的享受,就已让人陶醉。这一切全是现任店主人约翰?加达特(John Goddard)的杰作。   处处相通的收藏者之心   青少年时就开始收藏唱片的加达特,为了买唱片能打折,且能存钱买演唱会的门票,13岁起,就在这家成立于1940年代的唱片行打工。大学毕业后不久,因为不喜欢听命于他人,对于唱片经营也累积出个人的想法,正巧当时店主要退休,于是他在1968年收购了这家店,并且扩大经营。   58岁的加达特自然历经了卡带与CD先后成为主流的过程,但是唱片依然是他的最爱。从头到尾,他始终固守着唱片这块疆域。和他一样死忠的人不在少数。有些人认为,老唱片音质比较圆润温暖、有人味;有些人喜爱沉浸在怀旧的气氛中;有些录音则是根本只保留于唱片中,不曾转换成卡带或CD。由于这种种的因素,使得古董唱片市场保有一定的规模。这和藏书的道理是相通的。即便文字与图像能以有声书、电子书等形式储存,纸本书依然不失魅力——两三百年前出版的书和最近重印的版本,就算内容完全相同,排版、印刷等设计,多半有所变动,且书页的触感、气味,也会因为岁月的变化而大不相同。   此店的分类也颇具特色。除了一般以音乐类型与歌手姓氏分类外,门口附近还有“乡村音乐名人堂”(Village Music Hall of Fame)及“个人偏好”(Personal Favorites)两区。前者是一些经典代表作,后者是加达特依自己当下的心情与喜好所圈选的唱片。另外一区姑且称之为“封面就够了”(Sometimes a Cover Is Enough),这区的特色不在于唱片是否好听?而在于封套是否好看或怪异、设计是否令人眼睛一亮?有些人专门收藏这些唱片封套,甚至将它们装裱起来,当作艺术品般陈列。这也让我联想起一些藏书家,除了以书籍版本、内容为收藏目标之外,有些人还喜欢收藏精装本外围那层薄薄的“书衣”(dust jacket,又称防尘护套)。   “女性音乐”(Women's Music)是店中另一个有趣的分区,其中的唱片以宣扬女性意识为主。这区的成立,主要是自从1970年代起女性主义盛行之后,不少书籍与音乐也以此为主题。一些光顾唱片行的女性顾客,于是向加达特反映开辟专区。在「顾客永远是对的」这一信念下,向来不喜欢以性别区分音乐的加达特,还是顺应了民意。然而,为了公平起见,他也开辟了“男性音乐”(Men's music)区,里面专门放置男同性恋,以及强调男性意识为主的音乐。   “乡村音乐”当然少不了也贩售音乐类的杂志、画报、大型海报。另外还有休闲类的杂志如《国家地理杂志》、《生活》杂志及加达特所喜爱的科幻小说。其中又以1950、60年代唱片发达时期的出版品居多。在唱片行中,这些书籍虽然只算是配角中的配角,有人却专门来此买书,有些人则冲着海报而来。不管顾客买的是哪种商品、挑的是哪种音乐,性格十足的加达特从不批评顾客的品味,“我哪有资格论断人家的喜好,我自己就收藏全套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美国通俗惊悚作家)的作品。他的书在一些人眼里评价也不是顶高!”   加达特的这一番话,不禁让音乐知识不甚丰富的我大为宽心,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碰到的这位专家会如同电影《失恋排行榜》(High Fidelity)那位自视甚高的唱片行老板及两位神经质店员,老对品味不同或看不顺眼的顾客嗤之以鼻。我也还记得自己逛书店生涯中,偶尔也会碰到一些自命不凡、态度高傲的书商,对于顾客提出一些不怎么高明的问题给予多方嘲弄。还好,这些人都只占极少数。 不论就经营层面与收藏心态上看来,黑胶唱片与书籍都具有极高的同构型,它们更成了极佳的组合。上了大学之后,我早已将电唱机淘汰掉了。书房中却依然存留成迭黑胶唱片,每每看到它们,总让我联想起少年时以着虔诚之心,一边播放喜爱的音乐,一边阅读世界名著时的愉悦时光。隐隐约约的这些记忆,大概就像有了些刮痕的唱片,在唱针回转触动下,不断沙沙发出的朦胧乐音,尽管遥远,却让人倍感温馨。(初稿于2002年11月23日发表)
[ 本帖最后由 月之暗面 于 2006-11-26 20: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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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封面故事 书架非得都是方形、直线条吗?那可不尽然。德国法兰克福一家书店的书架就是弯曲的弧形状,看起来十分具有现代感。   目前世界上大概有十来个人在贩卖复制书衣。   其中一半的人,只是以“彩色影印”替代,   效果、品质都不佳;另一半的人,   虽然也以计算机扫描并加以修补,   他们所提供的书衣却都不超过一百种。   而马克已经累积了超过八千种书衣……。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对于一本书而言,封面就像是人的衣装、佛的金装一样。虽然英文里有句名言“Don't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不要以封面评断一本书),指的是千万别由皮相判定内容,也就是中文里“不要以貌取人”的意思,然而,多数人逛书店选书、买书时,若非已经阅听过书评、书介,或经由他人口耳相传而寻找某本特定的书,则书籍封面往往就是吸引读者的最重要元素。也难怪出版社除了绞尽脑汁想书名之外,更要千方百计找来美术编辑,企图为书籍设计出最能夺人目光的封面。   封面的封面   欧美书业的出版习惯,一般都是先出精装本 (hard cover),再出平装本(paperback)。而精装本的硬壳封面外,往往还要加上一件活动的防尘纸封套,英文名之为“dust jacket” 或“dust wrapper”,台湾出版业俗称为“书衣”。这件书衣,其实可视为“封面的封面”。不少图书馆为了便于在书脊贴书号及上架,经常在进书之后,就把这件书衣给丢弃了,这些图书馆员眼中的累赘,却成了书商们争相收购的宝贝。因为对于挑剔龟毛的藏书家而言,一本书若少了书衣,就像有缺口的瓷器,收藏价值不仅是大打折扣,有时甚至一文不值。   我所认识的旧金山“瓦哈拉书店”(Valhalla Books) 合伙人之一的艾伦?米克瑞特 (Allan Milkerit) ,在因缘际会下便曾收购了上千张图书馆所淘汰的书衣,有些历史超过四、五十年。艾伦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为这些书衣找书,配成套之后,再以高价卖出。多数藏书家则没艾伦那么幸运。他们所面临的景况是,手边有书,却苦无书衣加盖;有时就算有书衣,却已面目全非。毕竟薄薄的一张纸,很容易就会脱落、毁损。除非使用者够细心,否则书衣被妥善保存的机率真是很低,特别是上了年纪的书籍。   20世纪美国文学史上公认最著名的一张书衣,当属费滋杰罗 (F. Scott Fitzgerlad) 于1925年出版的经典之作《大亨小传》(The Great Gatsby,英文直译应为《伟大的盖茨比》) 。这张书衣的正面是一双上了妆的女性眉眼,以及涂着口红的小巧樱唇,在一片似海洋又似天空的暗宝蓝色背景衬托下,几条细细的黑曲线宛如被风吹散的发丝。那张没有鼻子与轮廓的巨大脸庞,散发着某种神秘、冷漠、忧郁又飘忽的气息。书衣下方则是灯火通明的游乐场,整体构图营造出了既虚幻又写实的风格。   千万别把那张书衣让给别人   根据数据显示,费滋杰罗对于《大亨小传》的英文书名并不满意,但却非常喜爱书衣。他在书作完成之前,其实已经看过书衣的设计 (是初稿或定稿并无定论),并将其中的意像转换成书中文字。他曾在1924年,也就是出书前一年, 写给史奎博纳出版社 (Charles Scribner's Sons) 编辑马克斯韦尔?培金斯 (Maxwell Perkins) 的一封信上焦虑地表示:“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千万别把那张替我保留的书衣让给别人,我可是已经把它写进这本书中了!”至于费滋杰罗将它写进何处?这图像所指,到底是书中提到的一个画有巨型眼睛的废弃看板,或是书中第四章后段里所描绘的漂浮的女人面孔?一直是文学史家争议的话题。   这张设计抢眼的书衣虽然颇得作者欢心,却被海明威奚落一番。认为它俗丽、没格调,让人很不舒服,所以阅读前就先把书衣扯掉了。海明威晚年在回忆录《流动的飨宴》(A Moveable Feast) 一书中曾提到这段陈年往事。他还说,费滋杰罗向他表示,原本挺喜爱那书衣,后来却已没什么好感。这番话的真实性有多高不得而知,费滋杰罗可能只是客气,也可能是顺着海明威随口说说罢了。值得一提的是,被视为“失落的一代”最佳代言人的这两位,于1925年相识于巴黎,当时费滋杰罗已是颇具知名度的作家,海明威却还是个刚初道的穷小子,正在撰写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日后的成名作《旭日东升》(The Sun Also Rises)。后来,费滋杰罗还推荐海明威给编辑培金斯,因此《旭日东升》和《大亨小传》的编辑与出版社完全一样,两本书的书衣则由不同的人设计,所以风格大异其趣。《旭日东升》的图案较为古典素朴,想必海明威曾向出版社表达过他的看法。 《大亨小传》与《旭日东升》精装本第一版第一刷(first edition, first printing),堪称是藏书家眼中的“黑色郁金香”,更是众所垂涎的目标。这个版本若是缺了书衣而书况尚佳,在现今古董书界的行情,一册各可达三千五百美元左右。然而若穿有一件原始书衣,则价格将立刻飙涨数十倍。2002年10月,纽约“佳士得”一次珍本书拍卖会上,就曾以十六万三千五百美元(约合台币五百七十二万元) 的天价卖出这么一本《大亨小传》。换言之,单是那张薄薄的书衣就值十六万美元。至于穿着书衣的《旭日东升》,价值虽然不如前 者,但在2001年11月伦敦“苏富比”拍卖会上,还是卖到了二万二千一百英镑 (约三万五千美元)。西方古书界这种“书衣主导书价”的奇特藏书现象,大概是台湾读者所无法想象的。   为书做衣服的人   对于多数的平民藏书家来说,别说是上万美元的书衣,就算是数千、数百美元也难以负担。不过,眼睁睁看着一本书少了书衣,实在令人扼腕叹息。旧金山市的马克?泰立(Mark Terry) 所提供的一项服务,让这些藏书家的“书衣情结”得到了某种程度的纾解 。   我之所以知道马克这个人,主要是一、两年前在“瓦哈拉书店”厮混时,看到书架上摆着些海明威、史坦贝克的首版书,而且书衣完好。更令人惊讶的是,价钱居然只要一百美元之谱。这简直令人不可思议!这类书动辄数千、数万美元,而且一定被锁在橱窗中展示,“瓦哈拉”怎么就把这些珍贵的书随意摆在开放书架上呢?更奇怪的是,书价怎会如此低廉?   店主之一的乔?马奇昂 (Joe Marchione) 向我解释,我看到的书确是首版,只不过外披的书衣是复制品。这些几可乱真的书衣都是马克?泰立的杰作。马克有间工作室,专门复制、销售绝版书衣。乔说着说着,还随手掏出一迭目录,上面列有上千种马克所能提供的书衣。与书相关的行业,我大概都知晓,专以“复制书衣”为业,却是我头一遭听到。于是当我知道乔与马克是朋友,而且他的工作室就在旧金山后,我立刻央求乔替我安排会面。   庇尽天下旧书尽欢颜   在一个清冷的冬日上午,我来到马克位于金门公园南方的住家兼工作室,受到他热情的招待。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愉悦地进入了一个对书有特殊癖好者的世界。   原本在印刷公司计算机排版部门任职的马克,自小就是个侦探小说迷。大约十年前起,他开始认真收藏绝版侦探小说,偏偏他也有书衣情结,而且爱死了书衣上的设计图案。由于预算有限,他发现自己根本无力购买某些穿有书衣的书,幸好搜藏书过程中,他结识了一些收藏丰富的书商及藏书家。他们慷慨地让马克利用公司的扫描仪与打印机复制他所欠缺的书衣。许多书衣由于年代久远,加上使用不当而产生褪色、泛黄、污渍、破损、皱折,深谙计算机功能的马克在屏幕上看到这些画面之后,手指竟情不自禁地在键盘上敲打起来,针对有瑕疵的地方,一一加以修饰,好回复书衣原有的样貌。   马克将其成果穿到缺衣的书本上之后,心中油然浮出一股满足感。不久之后,这个修复书衣的作法,得到美国东岸麻州“黑与白书店” (Black and White Books) 一位古董书商的赞赏,两人乃于1998年开始合作。马克买齐了计算机设备,利用正业之余,在家开始了他的书衣副业,书商则替他经销计算机修复后的复制品。2001年,马克任职的印刷公司改组,他因不喜欢被调到新部门,决定离开已工作二十年之久的出版业,专职计算机修图和复制绝版书衣,并且架设了独立网站,贩售这些书衣。   据马克所知,目前世界上大概有十来个人在贩卖复制书衣。其中一半的人,只是以“彩色影印”替代,效果、品质都不佳;另一半的人,虽然也以计算机扫描并加以修补,他们所提供的书衣却都不超过一百种。而马克已经累积了高达八千种书衣,种类从他最喜欢的侦探小说延伸到文学、科幻、罗曼史等等类型小说。这些原始书衣几乎都是1950年代以前的产物,图像已属于公共财产,复制起来,并不会发生侵权问题。有些藏书家,花了数十年时间,始终找不到某张书衣。最后却在马克这里找到几可乱真的替代品,简直令他们热泪盈眶。有些人甚至激动地对马克说:真想亲吻你的双脚! 2003年圣诞节前夕马克接到的一个特别订单,是一位顾客购买数张Death Out of Thin Hair的首版书衣,这本侦探小说由已故作家克雷腾?洛森 (Clayton Rawson) 用笔名史都华?汤 (Stuart Towne) 于1941年出版所发表,书衣背面所附的照片是一位魔术师从礼帽中变出一只兔子的趣味构图。作者洛森不仅以魔术师为他小说中的主人翁,在现实生活中他确实也是位魔术师,封底照片中那位被帽子遮去颜面的魔术师正是他本人。不过洛森最受知名的可能还是替不少名著设计封面,我最喜欢的是他替阿格莎?克里斯廷美国版的《东方快车谋杀案 》 (Murder in the Calais Coach;英国版原书名为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 所设计的那张封面,洛森当然是自己著作的美术设计了。向马克订购数张书衣的顾客原来是洛森的儿子,小洛森希望将这张别具意义的书衣当作圣诞礼物致赠给亲朋好友。   挡不住的复制风潮   然而,并非所有的书商与爱书人都是以正面态度看待马克的作为,有些人认为他该被千刀万剐。理由之一是,他的书衣有鱼目混珠之嫌,会让人误以为真,甚至让不肖书商趁机欺骗无知顾客,而获得图暴利。这项指控其实非常薄弱,原因是,马克在这些书衣的封面折口上都注明“复制书衣”(facsimile dust jacket)的明显字样,所以不可能引起误会。   有些书商则以为,马克的廉价复制书衣可能会让顾客再也不愿意出高价购买拥有原始书衣的书籍了。马克对此颇不以为然。他举自己为例,即使坐拥数千张复制书衣,对于原始书衣的欲求却只有增没有减。这跟复制画再怎么逼真,收藏者若财力足够,还是会想买一幅原画的道理是相同的。更何况,这些复制书衣让一些原本“缺衣”的书,顿时卖相大增,其实也替书商创造了不少商机。   另外,也有些小心眼的藏书家认为,若是复制书衣唾手可得,那么,他们辛辛苦苦找来的原始书衣就变得没那么稀奇,分身将会降低了本尊的价值。这种想法其实也很幼稚,如今满街都看得到梵谷的“鸢尾花”复制画,可这根本一点无损原画的价值。更何况在高科技发达的今天,要想防堵复制,简直就像螳臂挡车般可笑。不过这种“只准我有,别人不能有”的小家子心态,大概是一般收藏家所共有的,颇可理解。   书衣复制这一行,要做到像马克的规模,其实并不容易。首先得上穷碧落下黄泉,四处打探何处有罕见的书衣?然后得冒着吃闭门羹的风险,征求书衣主人同意扫描,接着是在计算机上修复书衣。有时书衣上的图像、字迹模糊,甚至到了残破不堪的地步,马克还得想法子细心修整回原状。这整个过程极为耗时,宛如是个高难度的整容手术。而每张复制好的书衣,马克却仅索价二十美元,这种投资报酬率,实在不算高。但由于能将计算机技术与对书的热爱结为一体,他依然乐在其中。特别是马克因此有机会接触到许多梦寐以求的书籍与书衣,并和藏书主人结为好友,这让爱书的他大呼过瘾,再没比这更愉快的工作了!   然而,马克最大的成就感,还是来自于为绝版书书衣建立起庞大的数据库,让有兴趣的爱书人分享他的成果。一张薄薄的书衣,因为原设计者的巧妙创意而隆重诞生,但光鲜亮丽的外貌毕竟不敌岁月的摧残,早晚都会受到损伤,马克?泰立贴心的复制服务,让这些书衣的生命得以无限延续。这,确实是功德一件!(初稿发表于2003年6月13日)
[ 本帖最后由 月之暗面 于 2006-11-26 20: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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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痴吃书 International Edible Book Festival   人类与书的关系,更扩及到味觉的接触。   我们可以用味蕾来品尝它们的酸甜苦辣咸。   一本书在如此情境下消逝,不仅不是   一首悲伤的挽歌,反而成了一则美丽的回忆。   一本书除了在内容上可能引起我们心灵的感动外,还可能从视觉、触觉,甚至听觉与嗅觉这些面向让我们惊喜。 想一想,浏览、把玩一本中世纪印刷术发明前的彩绘烫金祈祷书,眼睛所及、手指所触摸者,是由修道院教士一笔一画,一丝不苟地用手抄写、描绘于羊皮纸上的珍品。那历经数百年依旧瑰丽的色彩、结实羊皮纸的嘶嘶翻页声、陈年油墨所散发的幽香气味,的的确确牵动了我们不同的感官兴味。   书籍的感官之旅   大多数人虽然难以接触到这般昂贵的古书,但是现代设计、制作的精美书籍,其实也能达到类似的效果。书籍艺术(book art)一直是西方文化中颇重要的一环,举凡装订、印刷、纸张与字体的选定,全都可以考究到极点。某些艺术家更是专门以书籍作为创作题材。他们希望自己所设计、制作出来的书籍,从造型本身即可被视为独立的艺术品,具有审美的价值,或者透过这个媒介,反映一些社会、政治的讯息;或者仅仅传递艺术家的某些意念。这些书的素材与表现形式有诸多可能性,它们通常都由手工制作或限量发行,并被通称为“艺术家做的书”(artists' books),以别于一般大量生产,以内容为主、包装为辅的的传统书籍。这类艺术家做的书,明显是以吸引人们视觉为导向,因此也就成为爱书人及艺术爱好者的收藏对象了。   甚者,若是我们将“书籍”的定义扩大到所有承载图文的容器,那么现今流行的电子书更是在声光影音的辅助下,提供人类听觉与视觉上的全新感受。   在所有的感官经验中,味觉与书籍的形体似乎是最扯不上关系的了。我们可以用眼睛看书、用手指翻书、用耳朵听书、用鼻子闻书,但若说要用一张嘴吃书、尝书,那却是难以想象的。众所皆知,蠹鱼喜爱吃书,小小一只虫儿可以悠游地藏身书页内,从封面一页页吃到封底,但那毕竟只是虫儿。   人吃书、吃纸页的情况倒不是有没发生过。正如20世纪初期,美国最知名的古董书商罗森巴哈(A. S. W. Ronsenbach) 所指出的,许多儿童书都曾被不懂事的小孩放入口中咬得稀巴烂,以致书况完好的首版((first-edition)童书格外稀有;侦探小说中也不时出现特务人员在情急之下,一口吞下书写秘密的字条以销毁证据的情节;在英国导演彼得?格林那威 (Peter Greenaway)那部知名的影片《厨师、大盗、他的妻子和她的情人》中,那位粗暴蛮横的饭店老板杀害和他妻子有染的温文书商的残酷手段,就是把书页塞进他的喉咙之中。这些人吃书的情境,都是在无知或被迫的状况下发生,想来都不怎么令人愉悦,毕竟人非书蠹!   精神食粮大口大口吃   有趣的是,无论古今中外,“书籍”与“食物”这两个意象经常被联想在一起。中文最常听到的当然就是“精神食粮”、“咬文嚼字”、“啃书”、“食古不化”这些语词,把书籍、文字比喻成为可以吃的食物。中、英文也同时都用“吸收”(assimilate, absorb)、“消化”(digest)、“狼吞虎咽”(devour)、“咀嚼”(chew)等动词来描述不同程度的阅读状态。某些西方爱书人且自拟为“吃书者”(book-eater),指的是自己读书又多又快。不过,模拟终归是模拟,除非是具有特异功能之士,否则真要把一本书当成一块可口多汁的牛排般咀嚼下咽,实在非一般常人所能为也。 然而,近几年国际间却出现了一个令人侧目的“吃书节”活动。   事情缘起于一位活跃于美国书籍艺术圈的创作者、收藏家兼评论家茱迪?霍夫博格女士(Judith A. Hoffberg)。1999年感恩节时,她与三位书籍艺术家相聚,当火鸡伴随其它美食、美酒下肚之后,霍夫博格突然心生一念,若是书也可以吃,不知这群艺术家们都会制作出什么样的书来?这个奇想当场引发在座人士的莫大兴趣。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霍夫博格积极联系世界各地的朋友们,也得到了热烈的回响。她于是选定千禧年的愚人节为首届“国际吃书节”(International Edible Book Festival),鼓吹爱吃又爱书的个人与团体,以食材制作出与书相关的对象,在4月1日这天下午二点到四点(以每个人的时区为主),将成果公诸于网站上或在特定场所,然后在四点整下午茶时段里,动手将它们祭入五脏庙之中。 19世纪“流动图书馆”的宣传画,那个全身上下由书本构成的女人,象征着书籍会走动。   首届吃书节有来自美国七个州的个人与组织参与盛会,其中包括极负盛名的“纽约书籍艺术中心”(Center for Book Arts, New York)、“芝加哥书纸艺术中心”(Chicago Center for Book and Paper Arts),还有来自澳洲与法国的艺术家也共襄盛举。这个主题鲜明、兼具趣味与艺术性的活动,接下来几年里,吸引了不少图书馆、艺廊及书店参与。亚利桑那州的一家图书馆,更在第二届吃书节时举办竞赛,从儿童、青少年及成年三组中选出各种佳作。2004年已有十四个国家的人士,在自己的居住地欢度第四届国际吃书节。   “愚人节”里的“吃书节”   把“吃书节”订在四月一日“愚人节”这一天,自然是带有幽默与趣味色彩的。观看网络上的档案照片,参与者的创意与巧思确实令人赞叹。有别于以纸本、油墨为原料的传统书籍,历届吃书节的成品运用了广泛的素材:巧克力、糖霜、奶油、吉士、海苔、土司、饼干、糖果、蛋、果冻、鱼子酱、通心面、各色水果与蔬菜。这些烹调精美的“书”,其实也可以被视为“书籍艺术”的另类展现。若非因为它们不能长期保存,还实在让人舍不得将它们肢解后吞下肚去。但也正因为它们的可食性,“书”的定义又变得更广了。人类与书的关系,更扩及到味觉的接触。我们可以用味蕾来品尝它们的酸甜苦辣咸。一本书在如此情境下消逝,不仅不是一首悲伤的挽歌,反而成了一则美丽的回忆。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恋物癖。许多书痴对于实体书的爱恋,不仅止于书籍内容所传递出的形而上意涵。事实上,他们对于书籍的形体本身,乃至因书而可能引起的所有相关意念与事物,无不抱持有高度的兴致。他们希望以各种方式和书籍产生亲密的关系,这种关系甚至可以强烈到主导了恋物者的生活方向。   格林那威的另一部电影《枕边书》(The Pillow Book),就把这种恋物情结做了淋漓地诠释。片中那位自小崇敬书写的女孩,迷恋文字、书法,迷恋纸页、墨汁的气味与触感。这些元素若能同时在人体呈现,更加能够引起她的快感。为了追逐这份快感,她刻意寻觅具有合适肤质的人体来书写,最终竟完成十三本书——这世上真就有这样一类的爱书人,他们永远不放弃探索书的任何可能性。对他们而言,纸张、食物,乃至肌肤,全都可以化成书页。 关于书籍世界的想象,也因此更高、更远、更无穷无尽了。(初稿于2003年4月1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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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架与我 中世纪西方修道士写在羊皮纸上的手抄本如今已成了价值昂贵的古董,有些书商把它们拆成散页来卖.   My Bookshelves   等哪天墙面用尽,或是找书耐心磨光之后,   我或许也只好狠下心肠,严格限定   收藏三千本书,一旦超买一本新书,   就得从旧书中找一本最不需要的丢弃。   一个爱书、藏书的人,多半也会希望有好书架相匹配。书少的时候,这可能不是个问题。但是,当书多到某种程度、空间又有限时,要找到合适的书架,却像是寻觅理想伴侣般的困难。这样的模拟绝无夸张之嫌,相信和我有着一样曲折经验的人,绝不在少数。   我生命中的书架   我生命中第一个较正式的书架,是小学时,父母请人在我卧室中,依着墙面用蓝色角钢搭出骨架,再加上长条木板而成的。在那个物资不甚丰富的年代,看起来还挺摩登的。那七层的开放书架,早先稀稀疏疏地躺着亚森罗苹、福尔摩斯;国中时加入了曹雪芹、施耐庵、徐志摩、泰戈尔;高中以后又挤进尼采、卡谬、屠格涅夫、杜斯妥也夫斯基……。书与日俱增,人也一天天成长。这种角钢书架,简单实用,也不需费心保养清理。但那时住在花莲,地震频仍。每次一有地震,我就心惊胆跳、冷汗直流,深怕书架解体,自己会被压在一堆书本与肢解的钢铁当中。   上了大学后,在台北多了一个家。这回是请手艺精良的工匠,打造出扎扎实实的木质书架,表层贴上枫木皮,最后再打磨、上亮漆。在泛着温润光泽的暗红书架上,除了诗歌、散文、小说类的文学书之外,最大一部份是和自己所学息息相关的哲学书籍。当书架空间都被填满时,我也离开台湾,到国外继续求学。那几年漂泊生涯里,疲于应付课业,所阅读的书,几乎全都借自校园图书馆。因为研究生身份,借书数量没有限制,经常抱一大堆书回到住所。然而,书籍来来去去,却引发不起丝毫的归属感,借来的书往往就一迭迭堆在地板上。即使要读些闲书,也是到图书馆信手取来,趴在舒服的沙发上翻阅。有好几年,学校图书馆的书架竟成了我在异乡的书架。   回到台湾几年后,因为工作、兴趣的影响,开始发展出小小的藏书方向。我喜欢收集西方「有关书的书」(Books about Books),也因为写作需要,不断累积从世界各地报章杂志与网络中收集而来的参考数据,加上旅途中所拍摄的数百卷幻灯片、照片。新欢加旧爱,不仅在我的房间中挤成一团,也侵占了家人的公共空间。最后在一片抗议声浪中,我当然只得自立门户了。   为了书架伤透脑筋   原则上,我是个极简主义偏好者,家中的东西能少则少,橱柜之类的大件更是能省则省。太多的家具与繁复的设计都让我有沉重的压迫感。因此,新居装潢并不复杂,但是书房中的书架,却是怎么也不能免。为此,我几乎伤透脑筋。   一开始,我打算到店里买现成的活动书柜。在走遍大小家具店后,我却发现既有书柜或书架,若非设计俗丽,就是尺寸不合需求,无法达到有效利用空间的目的。再不然,就是材质欠佳。有些活动层板厚度仅有一点五公分,长度却超过六十公分。摆满精装本的厚书,肯定过不了多久,层板中央就会呈现下凹的弧状。更让人不解的是,这些书架的深度大约都在25到28公分左右。以现今一般书15公分的宽度来估,实在太深了。若想前后放两排,深度却又不够。有些甚至连层板高度都已固定,无法调整。这样一来,利用价值就更大打折扣。我猜这些设计书架或书柜的人,大概都不是藏书的人。   如此蹉跎了甚久,家中一切早已井然有序,所有的书籍、档案却还埋在一个个搬运用的厚纸箱中不见天日。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我正打包要搬迁,真的是诸事皆备,只欠书架!几经波折之后,我决定还是自行设计出一个书架与书橱的混合体。上层采开架式,放书为主;下层加上门板,里面的主角是分门别类的档案数据。接着,便手拿设计图委请组合家具公司制作——他们不像传统木匠,无需带着大批工具、材料进驻家中,然后灰头土脸忙上几个礼拜,电钻、电锯和铁锤发出震天价响的噪音,搞得自己与左邻右舍神经衰竭。 有些人专门收集这类袖珍迷你书,这种书上确实有文字或者图像,只不过视力不佳者,恐怕得用放大镜才行.   组合家具的好处在于施工快速,板材在工厂中已先裁切完毕。该打孔钻洞的地方,早一并处理好了。工人只需到现场组装,一个工作天就可以大功告成。话虽如此,承接这小案子的老板却被我弄得战战兢兢。一般的业主,多半是挑挑颜色、按着目录上的样品下订单。我却巨细靡遗地列出深度若干、活动层板几块、门把位置等等要求,偏偏我希望的深度与宽度,又不属于既有的标准尺寸规格,还得以机器特别裁切。预算当然也要往上追加。但这一切的辛苦总算有了代价。一座两百五十公分宽的纯白雅致书架兼书橱,终于在工人小心翼翼的 组合下,在书房中具体成型了。只不过空荡荡的架柜,还彷如是一个干涸的河床般无精打采。   书架利用学问大   之后,我又花了三、四天的功夫,反复调整书架层板高度,再如同陶侃搬砖那样,来来回回把书放上放下放左放右,试着以多种排列组合来摆置。主要为的是有效利用空间,且找出陈列上的逻辑,以便利日后找书。至于视觉上的审美效果,自然也得列入考虑。我发现要顾及这些因素,而把书全部送上架,真是另一件浩大且复杂的工程。杜威的「十进制图书分类法」肯定不是一般人办得到的。即便拥有这项本事,其结果大概也不符合一般私人藏书的需求或偏好。   我最后归结出自己对书的分类,其实是交错地使用了主题、高度、作者、年代和语文别这几个大原则。书籍的颜色与厚薄也会列入考虑,比方说,我尽量不让同样颜色的书脊靠在一块,如此较容易辨识每一本书。另外,在同一格架上,我通常会把较薄的书往两旁摆,让较厚的书朝中央放。大开本的精装本厚书则采水平方式迭放在最底层。不要问我为什么?就是觉得书这么摆比较顺眼罢了。或许有人认为这种做法真是小题大作,然而,当我在一本由美国杜克大学土木工程教授亨利?培佐斯基(Henry Petrosky)所撰写关于书架演进史的书《书架》(The Book on the Bookshelf)中,读到他观察一般人书架的书籍排列法,竟然可以归纳出二十五种以上的分类之后,就此觉得自己的行为,其实并不算太诡异!   到底哪一本才该丢呢?   话说我让书籍各就各位之后,便发现书架的空间所剩不多。好在我当初设计的深度是36公分,一般大小的书还可以前后两排摆。然而,躲藏在后排的书日益增多,却也成了被打入冷宫的妃嫔。日子一久,很容易就忘了它们的存在。有时想要找一本书,竟得玩起押宝游戏:把某格前排的书抽出,希望后面正好就有要的那一本。偏偏这个机率并不大,为了追踪一本书,往往耗时甚久。以小说《玫瑰的名字》、《傅科摆》扬名世界的意大利记号学家安伯扥˙艾科(Umberto Eco)以不少版税买了大量的书,他也曾在书架前后并排书籍,也饱受书籍下落不明之苦。有一次,他在拥书三万册的米兰新居接待一位爱书的采访者时,兴奋地要来客把书抽出来看,后面竟空空如也——这回书架深度只够放一排,艾科得意地说:「No more guessing!」(不必再猜了!)   由于空间限制,我即便拥有三万册书,也不可能像艾科一样,把所有的书沿着家中墙面一字排开。所以日后我在客厅的第二座书架兼书橱的深度,还是比照前一座办理:36公分、前后两排放书,某些书也只得继续过着「见不得人」的日子了。而今,这面三百五十公分宽的书墙又快满溢,要不了多久,我的第三期工程大概就得锁定餐厅那片四百公分的墙面了。等哪天墙面用尽,或是找书耐心磨光之后,我或许也只好狠下心肠,效法十七世纪英国日记体文学家山姆˙丕普斯(Samuel Pepys)的做法,那就是严格限定收藏三千本书,一旦超买一本新书,就得从旧书中找一本最不需要的丢弃。只不过对我而言,那肯定还得历经一番天人交战,到底哪一本才该丢呢?(初稿于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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