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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庭外人群听到裁决结果时,有的高兴欢呼,也有的愤怒抗议。不过他们的激动情绪都是因为陪审团裁决MichaelJackson受到的10项控诉均不成立。
Jackson听取了自己重获自由的判决结果、最后一次在众人簇拥下走出法庭时,整个人看起来有些颤抖。之前检方对他提出的猥亵儿童、向原告灌酒及阴谋绑架等10项罪名均被判不成立,他也重获自由回家了。圣巴巴拉的地方检控官没能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控诉成立。
可是,很多人不愿接受陪审团的一致裁决,依然对该案判决结果提出诸多疑问。这些人不断打电话到电视网和有线新闻网发表他们对Jackson无罪裁决的置疑,同时佐以个人不够充分的论据并最终做出Jackson是个恋童癖者这一结论。
这样的偏见令人吃惊。要是对情况了解不够,你可能会认为这些人执着想看到Jackson入狱。
NancyGrace对任何被告都深恶痛绝。之前,首席陪审团PaulRodriguez上她为CNN制作的节目时,她对此人进行了强烈的言辞攻击。Grace还作了一番自以为是的独白,“我受不了陪审团裁决!那么多孩子走上前来对你说,‘我曾经遇到过这种事。’你们看到有人用2000万美元跟一个孩子和解此事,之后他有花了200万美元让另一个孩子保持沉默,你们目前是一个喜欢跟男孩同床睡觉的成年男子――喂!还好吧!”
说到“那么多孩子”走出来证明被猥亵过时,Grace明显是在迎合这一错觉。其实,除了本案原告以外,唯一一位出来指证Jackson就只有男孩是JasonFrancia(其母是一位以前为Jackson工作过的女仆)。Rodriguez解释说陪审团觉得Francia提供的证词跟Arvizo一家一样不可信。
Rodriguez拒绝对Jackson和男童在一起时做的事情做出个人推测,对此反应,以前担任过检察官的NancyGrace竟失声尖叫。这位首席陪审员还一再向Grace指出,陪审团是基于证据而不是个人情感对案件做出判断。
插播了一段广告之后,Grace对Rodriguez之前的发言也做出了个人回应,“陪审员竟然拒绝对Jackson和男童在一起可能做的事情发表评论,对此我感到十分惊讶。我是说,美国的司法体系不就是要求你说出你相信的事情吗?”
基于信念而非证据判一个人的罪就是“对的”?做他们觉得对的事情?那就是美国司法体系的作用?
不难理解Grace这位前任检察官现在却成了有线电视网过度包装的主持人。虽然陪审团已经裁决Jackson无罪,但Grace和上她节目的嘉宾之前在讨论时都确信Jackson有罪,而且她至今仍然坚持这一看法。
但Grace并不是唯一持这种看法的主持人。主持“名人官司”的PatLalama和前检察官MarciaClark在全球播放的节目中也做出了错误推测――他们在福克斯新闻节目“HannityAndCombs”中完全提不出证明Jackson有罪的真凭实据,满口都是他们个人认为的所谓“不公平”。
当Lalama在摄影机面前表现自己的愤怒时,她的眼球好像都快爆出来了。并不漂亮的金发Clark则用些陈词滥调想对观众说明Jackson本应被判罪但事实却没有的原因。Clark和其他跟她持有同一立场的人都认为陪审团受了Jackson知名度影响也因此没对他做出有罪判决。
对那些在此过程一直出庭旁听的人来说,Clark的说话方式体现了她对法庭盘问实录一无所知。当然,还有其他人也像Clark这样,比如“保护受害人权利”律师GloriaAllred,此人还称自己曾数次出庭听审。
Allred已经向有关部门第三次提出申请要求将Jackson的孩子从他身边领走,即使他被判无罪也应该这样做。请注意,Allred是要求圣巴巴拉地区检察官ThomasSneddon对Jackson是否猥亵过GavinArvizo展开调查的其中一人。她曾经也代表过于1993年控告Jackson的男童JordanChandler和另一个作为本案控方证人出庭的洛杉矶男童DanielKapon。但Allred接手的这些案子没有一宗成功,于是她又回到了她最擅长的伎俩:向有关部门提起针对Jackson的控诉。
如果GloriaAllred真想保护真正受害人群而非一心挖掘可能受到高度关注的案件,她就应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把JanetArvizo最小的孩子(她和现任丈夫MajorJayJackson所生的孩子)从这对夫妇那里领走。这次案件已经充分证明,这个女人并不是个称职的母亲,而且她已经给自己与前夫的三个孩子带来了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这个婴儿可能会像他其他几个哥哥姐姐一样成为Arvizo家的有一个受害者,最后也许还会为了金钱编造谎言。
除了Allred之外还有个叫WendyMurphy的“可爱”女士,她的微笑跟两极冰帽一样“温暖”。一篇文章曾引用她的话说道Jackson是个“绝缘猥亵者”,以此暗示她认为Jackson又一次逃过了应该判下的罪行。Murphy将呈现在眼前的事实曲解还试图以所谓的控方掌握“证据”煽动公众情绪。
“你看,我真不能理解他们为何不能达成有罪判决――至少对一项猥亵指控,”Murphy在一次上CBS节目时说,“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曾经提出过许多控诉,了解有时只要孩子一句话就能排除合理怀疑达成有罪裁决。”
这又是另一个坚称只要孩子一句话就能达成有罪裁决的律师(所谓律师)。那我们就再深入一层理清楚――要达成有罪裁决,你需要的是个可信孩子的证词。
Murphy的话就相当于说任何提出指控的孩子都应该得到信任。他们的话就是事实,被告因此必然被判有罪。就是有Mruphy和Grace这种人,法庭上才会出现编造的不真指控。也正因如此才会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人们相信孩子的纯真无邪这一点提出不真控诉。
Murphy也不担心自己的话会冒犯陪审员,“我真的觉得这个裁决就是名人效应的结果,并非基于证据做出的。我觉得陪审员们并没能看到他们受到MichaelJackson这个人的影响有多深……我还觉得他们并没有把这个工作做好。坦白说,我认为他们都不太聪明。”
如果陪审团真判Jackson有罪,Murphy这一帮人肯定会又是另一种调子了,他们多数人便会一致赞美陪审团工作和美国司法体系。杂志则会将Jackson照片放在头版做头条并打出“有罪”一词做标题。电视网也会推出Jackson事业起伏之类的特别节目。
听到Jackson无罪判决之后,媒体便开始打包准备离开。没有杂志对这一裁决做深度报道。没有电视网对该案结果做特别节目。没人探究该案做出这一裁决的原因。有关该案裁决的重要报道在审判完结后第二天就已经没有了。人们也不讨论为何这位被判无罪的男子会从最初就被人们贴上有罪标签。当人们和媒体的观点最终被证明错误之时,他们是些什么反应呢?――他们表现得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又开始寻找下一个话题转移大众注意力。
为什么专家、评论家和对该案一无所知的人都会对Jackson无罪判决感到惊讶不已?他们自己的审视和误解都歪曲了事实,让他们无法对法庭中的事情有个清楚的了解。而相关事实也由此无法出现在报章和电视等新闻媒体上,从而大众也不可能知道究竟什么才是事实。
如果Jackson案件真的教会了我们什么,那就是现在的美国媒体已经发展得有些畸形、不再像其过去的状况。他们现在为了制造怂动的新闻增加广告赞助不惜牺牲新闻的客观性和作为新闻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他们得对今天会出现Jackson案负上部分责任。而且最终也证明了一件事:起浪并不一定就有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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