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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评论:杰克逊“娈童案”赢面很大 有望成为“辛普森”
http://ent.sina.com.cn/x/2005-03-11/1131674543.html
前两天就看到这篇文章,当时就觉得十分可笑及气愤,作者把MJ比作辛普森,意图十分明显,就是变相给MJ定罪。
跟其他明目张胆抵毁嘲讽杰克逊的文章相比,此篇评论貌似客观公正,却还是隐藏不了作者对杰克逊案件认识的肤浅与主观,以及误导意味。最明显的是,把杰克逊比作“第二个辛普森”。
从所周知,辛普森是世人眼里“罪证确凿而又在律师与陪审员的帮助下侥幸脱罪”的杀人犯,作者把杰克逊与辛普森扯在一起,其中意味,不言而喻,虽然,作者也认为,控方现时还拿不出什么强有力的证据。
但作者还是试图拿出证明他所谓“辛普森第二”的论据,首先从陪审团成员入手,作了如是评论:“辩方律师米塞利从不利条件中寻找有利条件,专门挑选两类人进入陪审团:喜爱音乐的人士,以及相信小孩也会说谎的人,”这对杰克逊有利,因为“喜爱音乐的人士比较容易对杰克逊产生同情心”,“相信现年15岁的起诉者和他现年14岁的弟弟的证词成了判断杰克逊是否有罪的关键,这就是辩方挑选相信孩子也会说谎的人进入陪审团的原因。”
首先,作者应该知道,挑选陪审员并不是辩方一方单独进行的,控方也有权否决他们认为对辩方有利的陪审员。作者在评论辩方挑选陪审员对杰克逊如何有利的同时,为何不去质疑控方把所有黑人候选人员剔除出陪审团对杰克逊是否公正?
其次,作者认为陪审员们对杰克逊有利是因为他们“喜爱音乐”及“相信小孩也会说谎”,但请问当今世上,喜爱音乐的人士何其之多,而认为孩子不会撒谎的又有几个?难道作者不喜欢音乐而且小时候从没撒过谎?这种最广泛的爱好与最普遍的认识,在作者眼中,倒成了杰克逊可以成为“辛普森第二”有利因素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其中有一位女驯马师,曾在“儿童受虐中心”工作过,她无疑是控方认为有利的人选,但她也认为杰克逊是一位绝伦的艺人!
以作者的论调,是否认为这些“喜爱音乐”及“相信小孩也会说谎”的陪审员们,就不能分辨是非黑白以及做到公平公正了?
然后,作者又拿出他第二个论据:辩方律师的漂亮的表现!作者无非是想令读者联想到当年辛普森就是在他的律师的三寸不烂之舌的帮助下打赢官司的,并且暗示杰克逊也将依靠律师逃脱罪责。我留意到作者在描写辩方律师盘诘男童弟弟时,用了“诱使”一词:“米塞利诱使这个男孩一口咬定他看过一本色情杂志,而当这个男孩发现这本杂志的出版日期是在他离开杰克逊住宅之后又立即改口,很可能使陪审团失去对这个男孩的信任”。至于“诱使”一词,在《古今汉语实用词典》里,是作“诱惑使做坏事”解。且不去研究这个词在这里是否用法得当,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本色情杂志是检方的“重要证物”,据称上面有杰克逊与男童兄弟的指纹,但我们可以从法庭记录来看,辩方律师在盘诘男童弟弟关于那本色情杂志作证时的却是这样的情况:
这个弟弟在周一的时候,言之确凿地向陪审团证明了检方出示的一件证据——《皮条客 之 越轨边缘》,他称这项特别的证据正是迈克尔·杰克逊当年给他和他哥哥看的色情杂志! 然而在周二,世界变了。
辩方律师问这个弟弟道:"迈克尔·杰克逊从来没给你们看这本《越轨边缘》,对吧?"
"他的确给我们看过!"弟弟坚持。
"真的?"辩方律师再问道。
"是的!"弟弟再确认。
然后辩方律师才转向陪审团,确凿的指出,这本杂志的出版日期是2003年8月——正是这家人离开乌有乡牧场几个月后。
"哦,我没说他给我们看的就是这一本。"男童赶忙改口澄清道。
辩方律师:"这可不是你昨天所说过的话,也不是你今天所说过的话,对吗? "
在这里,明眼人都看得出,男童弟弟撒谎了——男童一家最后离开杰克逊的庄园是在2003年3月,那么杰克逊怎么可能在2003年3月之前给男童兄弟看一本2003年8月才发行的色情杂志?对于如此荒唐的证词,你说陪审团该如何去相信?明明是辩方律师把男童弟弟的谎言击破了,而你却何以认为男童弟弟一天一变而又错漏百出的证词是辩方律师“诱使”下做的“坏事”?请问作者,你的是非辨别能力在哪里?至于为什么杂志上有男童兄弟的指纹,大概只有检方心知肚明!
可以肯定的是,在过去两周的庭审中,这个案件本身已经是越来越站不住脚了,因为辩方律师已经击破了众多的谎言——包括男童姐姐,男童弟弟以及男童自己的。这就是为什么连作者都要承认“杰克逊赢面已经相当大”的原因。但看来作者似乎很不甘心这样的一个结局,所以撰写这篇文章,试图以他“独特”而又“想当然”的观点去解释这个事实。“独特”是指作者不从最重要的整个案件本身以及控方证人证词的真实性作出探究,而是另辟奚径,去探究陪审员是否对杰克逊有利,辩方律师是否干得漂亮。虽然这两条也很重要,但最重要是,难道不是控方证人证词是否真实可信从而是否可以支持案件本身吗?“想当然”是指,在作者抛出一堆似是而非论据后,理所当然地,把杰克逊比喻为“第二个被无罪释放的辛普森。”却从不去理会,这个案件是多么漏洞百出,这个男人极有可能是一桩的诬告的受害者。
作者写此文,表面上想给读者一个客观的印象,却始终还是一堆充满误导意味的文字。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作者为什么要炮制这么一篇怪味文章,因为在媒体以往的铺天盖地报导中,早已将杰克逊定罪。你们现在看到风向变了,情况对杰克逊大为有利,所以不得不惺惺作态,放点什么话什么出来,好给自己铺条后路,如果最后杰克逊真的被证清白,也好自圆其说,不会把脸全部丢光。
说到底,你们媒体还是极其想看到真的有一个男童遭到性侵害,极其想看到一个善举无数的巨星锒铛入狱,你们才不想去追求什么事实真相,你们想要的就是耸人听闻的新闻“价值”!客观公正?去他的吧!
呜呼,真为你们这些媒体的丑态感到可笑,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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