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9-7-20 09: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新浪网宋祖德博客继续诽谤MJ的暴行!
当全球都在哀掉MJ这位伟大的艺术家之时,宋祖德在新浪网的博客发了咒骂MJ的,不用说他的粉丝就是任何一个有点良心的人读了都会愤怒的博文。因为他用的是多年前那些攻击MJ的流言蜚语冤案,这些流言蜚语冤案有些是多年前,有些是最近已经被Micheal Jackson的本人传记,美方法庭,媒体和当事人沉清了的。这篇博文的网址之一:(他还有很多其他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74d1d0100dlpz.html#comment22
这篇题名为≪宋祖德骂死了迈克尔杰克逊!≫的博文,专门宣传其多年前的著书《明星。性。金钱。网络》一书中,p136—148,辱骂伟大的艺术家,国际慈善家迈克尔杰克逊的内容以博取名声。
自此博文问世,至2009-07-20 09:00 为止共收到了超过4100条评论,如果加上被他删除的估计超过6000条留言。其中95%是臭骂他的,颂扬他的只有5%,而据给有些网友暴料,这5%其实都是他花钱买来的狗腿子帮凶!!!他不删除那些骂他八辈子祖宗的评论,删除的都是客观性很强的评论。因为我的评论大多被他删除,我不得不在新浪网也开设了博客讨伐他。我的博客网址:http://blog.sina.com.cn/u/1614703361
他写的那本书用的材料都是多年前的一些八卦新闻,包括后来和最近被迈克尔杰克逊的自传,美方媒体和当年的诬告者所澄清之事。可是他拒不用这些具有客观性的材料去删除或者修改博文,改正自己的错误,而是变本加厉,又在新浪网和其他网站上开设其他博客,故意继续扩散虚假事实,辱骂迈克尔杰克逊,侵犯迈克尔杰克逊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对于他的兽行,文笔难以形容,只好用迈克尔痛骂种族歧视和诽谤者的一句歌词来表述:Skin head, dead head人面兽心行尸走肉!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是诽谤罪。犯了诽谤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就是说通常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宋祖德的行为明显归属于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诉的故意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行为。
众所周知,言论自由和诽谤是有本质区别的。海外的言论自由也是有底线的,为了不被指控诽谤罪,多数造谣中伤者都躲在阴暗角落里行事,制造和散布谣言者都尽力不被发现其真身,可是宋祖德公然指明道姓中伤诽谤迈克尔杰克逊,挑战中国的法律,使中国的法律让世界遗笑大方。
我和很多网友都向新浪网举报过他,可是情况毫无改变,难道中国的法律独独对他无效吗?难道为了宋祖德要修改中国的法律,让世界遗笑大方吗?
正因为举报他也无效,许多网友象我一样,纷纷在新浪网开设博客,并于最近建立了新浪网“抵制网络诽谤”圈子,开始了新浪网博客正邪大比拼。
圈子网址: http://q.blog.sina.com.cn/dizhifeibang
新浪网“抵制网络诽谤”圈子到今天为止已有中外迈迷5名成员,本着就事论事的原则,现在正处于积极收集诽谤证据阶段,将来圈子里发表的博文都有证有据,都是可以提呈中国司法部的客观性的材料。
在此呼吁更多的粉丝到新浪网支持“抵制网络诽谤”圈子,更希望尊敬的MJJCN督促中国的司法部门对宋祖德采取法律行动!
让我们联起手来,维护MJ的尊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