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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nce0222

MICHAEL JACKSON广州歌迷会正式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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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传奇

一直是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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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5: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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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了你寫的回復.. 看你這麼說我姐姐.. 本來我也不想多說~ 我自打嘴巴“曬氣就曬氣啦”

看你是你不明我姐姐.. 不是我姐姐不明你..  相信你也不知道輝哥1028首映前10多天.輝哥就在QQ留言給 ...
cinny9no 发表于 2009-11-10 05:08


对了,KAMA NO婷 妹妹,你这个贴子里前面的话,好象说我是说你姐姐什么不好的话、不能理解你姐姐之类的。可能前面的贴子是有一点点带气啦,但后面的其实并没有,我只是在解释而已,中间所说的所有的事情都不是指KAMA,你不觉得我只是在跟你姐姐对话、想跟她说说心里话而已吗?
对于能够如此细述事情的经过,能够感受到你姐姐的委屈啦,你不要误会,更不要令你姐姐伤心,如果中间有任何说得让你不中听的话,千万不要放在心上,都是我不好,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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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6: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KAMA NO婷 妹妹,你这个贴子里前面的话,好象说我是说你姐姐什么不好的话、不能理解你姐姐之类的。可能前面的贴子是有一点点带气啦,但后面的其实并没有,我只是在解释而已,中间所说的所有的事情都不是指 ...
hollylan 发表于 2009-11-10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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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四樓咁高!!! 先小人後君子! 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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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8: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深圳有没有呢 哦
迈克尔·黄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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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所有的事情,缘于“829本应该是你来做总监控”,但“人家现在只知道CNGZHZH”的名字。
明白了,就是为了“名”,搞到现在要在群里排除一切异己分子?
“名”,原来那么的重要!!!!!!!!!!!!!!!!!!!!!!!!!! ...
hollylan 发表于 2009-11-10 00:00

如果Mickey是个重“名”的人,他是829活动做了最多事情的人,做那份工作人员表的时候,我就把他写在最前面了。结果是CNGZHZH自己要求我写他在前面的。另外如果CNGZHZH不重“名”的话,为何他天天打电话给俱乐部群主要求群主设置他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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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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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8: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
佬板.幇莪称⒉斤〈愛情〉.莪嗱.__.囙家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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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8: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MJ FANS群里面的“璘少爷”。本来,自从2006年开始,我便一直在MJJCN里面潜水,只管浏览一些新闻、消息、观摩图片之类的,也不打算发言,所以一直也没有注册ID。最近我来到这里,发现就一些其实本是琐碎的事情搞到风风雨雨,我也唯有在昨天注册一个ID,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在这个群里面,我因为是最近一两周才加入的群,所以群里面的活动我至今还没有正式参与过,对于群里面任何一个人,我也从没有见过面。本次风波的看法,仅代表我个人,并强调,我只是以路人甲乙丙丁的身份来看,任何一方我均不偏帮。

1、关于歌迷会的成立
对于广州歌迷会的成立,我觉得是一件好事。在我印象中,MJJCN在全国快闪潮前后就宣布解散旗下各地歌迷会。就我个人看法,这次广州歌迷会成立,其实并不在MJJCN的名义下进行;所以,这个歌迷会应否得到MJJCN同意,我个人认为其实也不再重要了。倒是,这本身也是一个巧合,这个“地区歌迷会”的成立空子谁先发现到,谁就有优先权。对于支持CNGZHZH一方的歌迷来说,他们强调的其实就是歌迷会有否得到MJJCN的同意,并认为歌迷会其实一早成立。这个来龙去脉,我也不好说太多。倒是可以翻查一下过往的帖子,如果有人发表声明说广州歌迷会成立,那么支持CNGZHZH的一方便有道理。
关于歌迷会成立人一说,我觉得,论坛地区斑竹其实不一定就是成立人。我倒觉得,这本是一个空子,谁先钻了,谁便有优先权。
如果一心想为歌迷做实事,完全可以自己成立类似“MJ FANS CLUB””MICHAEL JACKSON粉丝俱乐部”之类的组织。而这次,你们都过分强调一个“广州”头衔的重要性。我倒觉得,只要一心想为歌迷做点事情,歌迷会起什么名字其实都并不重要了。对于歌迷会,如果你认同,则加入;不认同,你可以自组一个。然而,广州这次有人成立歌迷会,总得来说,这确实是一件好事。

2、双方矛盾孰是孰非
昨晚我在群里发言,也再三强调了我对本次事件的看法。我不曾加入过双方组织的任何活动,包括其策划、组织、后期等等。但是,从这次风波看来,我,作为一个局外人,我能切身感受到一句说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歌迷会的成立其实只是一个导火线,或许,之前双方存在太多的分歧与误会。到了今天,改爆发的终于都要爆发。历史大潮古今中外其实都离不开一个循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相信,双方其实都曾经努力地为达成更多共识都付出过最大努力。然而,每一个人都有其办事作风,也就是个人特色了。既然,双方经过长久的努力还磨合不了,分开其实也未尝不可。
既然彼此之间可能是一个误会,那么双方可能都是各执一词。这些都可能是“一匹布”的啰嗦史,既然彼此怎样解释都解释不了,那么就不要再解释了。双方认为自己都有道理,那么你们心中则各自坚持就可以。经过今次事件,我觉得,双方都能聚集一批支持自己的歌迷。也就是说,经过这次事情,你能找到一批认同自己办事方式的支持者了。既然是这样,那么从今天开始,就好好合作,努力尝试新的磨合,岂不是更好?

3、歌迷何去何从
我也是一个MJ歌迷,我有多爱MJ,只有我自己知道。本次风波,其实等于是一家公司要拆分。我作为一个歌迷,我其实是懒理这些事情。整天吵来吵去,能得出一个结果,那么吵架还是炒得有价值。倒是现在看来,吵架也没有什么结果,吵来有什么意思呢?坦白来说,MJ过世之后,经历了全国各地的追思会活动、快闪潮、颤栗全球、电影首映、电影落画等大型活动后,我觉得在一段时间内,大型活动应该是没有了。歌迷或许会有一段时间的空虚潮。如今,双方分拆,从积极一点的角度思考,这其实意味着我们歌迷都多了一个归宿。两方的歌迷组织,我们均可参与。相信双方都会努力组织一些活动,这样我们其实就是多了一个选择,总有一个活动会适合自己。
在这次事件,歌迷其实不应该集中关注组织双方的恩怨由来,不应该过分关注这次的争议事件。倒是应该好好看看自己两面都加入能否都获得好处?

最后,我以路人甲乙丙丁的身份再说说。这次事件,能够升级到MJJCN论坛上发表帖子,翻查旧账,彼此辱骂,我觉得本身就是一场闹剧与笑话。双方的组织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顶贴人员等等),你们的做事方式其实都有点不理智、不成熟。俗语说“家丑不外扬”,现在是全国都在看广州的笑话。据我所知,之前已经有北京和西安歌迷分歧的先例了。正反双方都不要说这次笑话都是对方一手造成的。认真想想吧,这次事件,责任各自承担50%。CNGZHZH一方说歌迷会组织者将他们T出群是要排除异己。然而歌迷会一方也说,群的拥有权在他们一方。于是就抓住那个登录密码来咬住不放了。你们的帖子,我也认真看了。关于这个密码如何取得,我觉得关键在于那个群拥有者的说法上。我翻来的其中一个帖子,说LZ是卖帽子的。他有可能就是一个利益商人,双方都不想得罪,所以双方之间都编造一个体面的理由。所以这个“密码门”才有两个说法。最大可能就是,你们彼此之间的纷争都领到这个LZ的群拥有者觉得烦,他两方都不想得罪,所以才双方都讨好。
无论事情的结果怎样,我觉得,如果双方都不在适合彼此,那么就尝试分开吧。勉强待在一块,面和心不和,最终还是歌迷遭殃。现在的重点不是再想尽办法如何将这起事件放大,而是想办法让大家忘记他。
CNGZHZH和SOKO,如果你们都是负责人的组织者、管理者,请让你们各自的支持者不要再顶你们各自的帖子了。你们如果都是有心人,就是应该想办法给各位歌迷看到后路和明天。与其让各位歌迷卷入这些无谓、无得益的纷争闹剧中,倒不如你们开始陆续将精力摆在组织活动中,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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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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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9: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唔知道广州的MJQ群发生左咩事,但系俾我感觉好乱,大家都系中意michael吾可以和睦D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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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9: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我就是被无端踢出的那个,请问我做过什么事情了?
第二,如果不是乱踢,是否应该尊重一下我的意见,问一下我希望留在哪个群,退出哪个群了?
第三,我是前几天被踢的,虽然生气,但也没有说话,因为一直 ...
hollylan 发表于 2009-11-10 01:13


第一,holly几乎所有群都加了,我们歌迷会现在有6个群,上千人,人人都重加群的话,我们怎么来管理,只有进行整理
第二,这点确实是我们没有做到位,但是holly,之前我给你留言,你在线的情况下都不回复我!!你根本就对先我存有成见,我们也没有深入交流过,你所听到的都是一面之词,如果你跟我谈过,再说话吧
第三,何来的三十几个人被T,你这样说,真的是在唯恐天下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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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卓越奖

发表于 2009-11-10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如果一个歌迷会成立的仪式上出现那么多的奇怪声音,也挺辛酸的。
所以,如果要为Michael做好事,首先还是要心好。
何必搞出那么大一堆犯众怒的事情呢?
hollylan 发表于 2009-11-10 01:32


所谓的“众怒”来来去去不就是你们几个人咯“啊辉”“白兔”“echo”“holly”“呆堡",就因为我们的管理员列表中没有你们?我们的管理队伍还需要更多的人来参与,发布的不过是寥寥几人。真有心为fans做事情的,在这里吵翻天了也没用,不如过来跟我们说"我能宣传"“我能设计”“我能组织”,加入我们,做些实际的更好吧,只是耍嘴皮子有什么意思,我都看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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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9: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现在连自己也变成一个坏人,何苦来着!!!
为包容的广州抹黑了,惭愧得很!!!
hollylan 发表于 2009-11-10 00:04


我也觉得。真是不知道笑好还是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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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9: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也对说出“是你自己走还是我T你”这种不负责任的话的领导者持怀疑态度 又不是是小孩子过家家。。”
yucca 发表于 2009-11-10 05:43 [/quote]

几个只听一面之词不明就里的人一直在群里吵来吵去,咄咄逼人,让一般的歌迷作何感想,这样影响团结的人,我们不欢迎。要么真的静下心来问一问究竟怎么回事,要么人各有志,可以去你想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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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9: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嘢~mickey~
我要加入~
Michael jackson is KinG of Pop!
He is mY BesT 1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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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9: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见这么多骨干,他们为816、829出过多少力?看到什么天下迈迷是一家的样的话语,我真感到痛心。我是樊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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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9: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STOP!!

是时候停止这没完没了毫无意义的纷争了吧!!!!

MJ在看着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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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9: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STOP!!

是时候停止这没完没了毫无意义的纷争了吧!!!!

MJ在看着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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