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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头版头条):客观与严谨兼备
标题:杰克逊无罪
版面情况:一个通版
主要内容:庭审现场及宣判后现场反应
相关报道:亲友意见、国外媒体观点、案方反应、陪审团揭秘、审讯进程回放、音乐人看法、网友言论
从整体内容上来看,《重庆晨报》的报道可以用“中规中矩,四平八稳”来形容,准确的传达了宣判结果所引发的各方反应。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并没有如其他一些报纸一样请来法律专家做什么剖析或是自我故作深沉状对杰克逊的人生进行“反思”,这也就使其内容与其他一些报纸相比少了许多“噱头”,显得平而波澜不惊。不过,没有这些“花哨”的东西也算是一件好事,最大程度的避免一些对法律的确专业但对这一案件的详情根本就是一知半解的人睁着眼睛说瞎话,同时也避免了记者个人意识的掺入所带来的倾向性问题。虽然平实一点,但有客观和严谨也就足够了。
《重庆商报》(头版头条):谁给了你预测他人命运的能力
标题:(引)世纪娈童案终宣判 十项罪名均不成立
(主)杰克逊无罪
版面情况:一个半版
主要内容:赢了官司,输了未来
相关报道:审讯进程回放、各方反应、媒体评论
加入个人意识的主观臆断是新闻报道的一大忌讳,不过,这对于现在一些新闻从业人员来说,似乎只在涉及时事、政治类,为避免“认识错误”时,才会牢记这个道理,而到了类似像娱乐新闻中,一切似乎都变得随意了:新闻除了报道已发生的事实外,又被赋予了其他的能力,比如,预测、先知。而此次《重庆商报》关于杰克逊案件宣判的报道简直就是个中典型,撰写主要内容的记者仅凭一些所谓的形象管理专家、音乐制作人等的言论就为杰克逊接下来的人生之路给盖棺定论:输了未来,这也未免太草率了吧。况且一个人的命运岂是如数学计算中代入、替换,然后推算出结果那样简单,若真是如此,按照此前一干媒体带有严重倾向性的报道,恐怕今日的审判结果就得是逆向而行了!
《重庆时报》:中规中矩,关于歌迷的报道比其他几家媒体出彩
标题:(主)10宗罪无一成立,杰克逊被判无罪
(副)杰克逊娈童案宣判舆论大哗,有歌迷激动得晕倒,也有人认为“钱终于起了作用”
版面情况:一个大半版
主要内容:宣判结果及现场反应
相关报道:陪审团认为男童母亲不可信、控方检查官失望之极、媒体热评世纪庭审、100万美元买陪审员出书、伊丽莎白·泰勒感谢上帝、杰克逊律师顿成名人、2000记者自搭帐篷报道、漫天都是歌迷的眼泪在飞、审讯进程回放
无论是在报道的内容的组成上,还是报道的风格上看,《重庆时报》与《重庆晨报》都是最接近的:不带本报个体主观色彩的对宣判后各方的反应进行了报道。不过,在相关内容的组成上,该报有一点略胜于《重庆晨报》——关于歌迷的反应报道,与后者只是在主要内容中稍带提及的做法相比,《重庆时报》以一篇名为《满天都是歌迷的泪水在飞》的独立文章展现了除了亲友外,一直是杰克逊坚强的支持群体的FANS们的各种表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使得整体的内容显得更为饱满、立体。
《重庆晚报》:牵强附会实在可笑
标题:(引)迈克尔·杰克逊世纪审判
(主)“失控陪审团”最终裁决:无罪
版面情况:一个半版
主要内容:从陪审团、证人、民意三方进行关注,同时分别进行简短的动态回放,并各自提出疑点
相关报道:世纪审判几家欢喜几家愁、明星打官司结局总是赢、专家说法——情感因素不能左右判决
看过《重庆晚报》报道之后,只有一种感觉:超级可笑。毫无根据的胡乱推测、不了解肤色变浅真实原由的随便胡诌,这一切着实让人怀疑这些所谓的媒体从业者到底有没有职业操守。
这里我们不妨来看看《重庆晚报》所报道这起消息的方式到底有多可笑,我们先就来说说肤色的问题,撰文记者也算是随“小道消息”大流的人,估计迈克尔患白癜风病症的事实他们压根儿就没有关注或去了解过,要不“漂白皮肤”这四个就不会赫然出现在文章中。
其次,毫无根据的胡乱推测也让人倒胃,在其一篇名为《明星打官司结局总是赢》的相关报道中开头是这样写的“纵观娱乐圈的官司,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最后的胜利几乎都属于明星,这似乎再一证明了——‘有钱能使鬼推磨’”,正文则用辛普森案、拉塞尔·克洛打人案、赵薇打人案等作为辅证。该文的用意不言而喻——因为迈克尔有钱,所以他赢了官司!不知道写这文的记者有没有正常的思维逻辑,说杰克逊用钱赢了官司,却又写不出一词半文的铁定证明,他是赔了钱给控方?还是拿钱给了陪审团?没有,都没有。俗话说,无耻要有个程度,想要骗取更多的稿分也应该有个限度吧,如此牵强附会、“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一堆文字也居然好意思拉出门来溜!
《重庆青年报》:很想了解他们知不知道“尊重事实”这四个字该怎么写
标题:杰克逊无罪
版面情况:2个半版
主要内容:庭审宣判现场
相关报道:本土律师剖析、辩护律师态度、控方律师态度、亲友态度、美国华人态度、审讯进程回放、杰克逊的命运——昨天 今天 明天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重庆青年报》的报道,我想应该是这样的:一个没有专业精神的记者采访了一位对该案件不甚了了的法律专家,然后写了一篇极不负责的报道,外加另一名自以为是的记者写了一篇错漏百出的关于探寻杰克逊人生轨迹的文章。
恩,这里不妨就先来瞧瞧这位法律专家的言辞,在采访中,他有这样说到:“迈克尔·杰克逊被判无罪,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无罪推定制度。何为无罪推定制度呢?那就是任何人在没有经过法院审判之前,他都是无罪的,尽管此前有39项证据表明杰克逊有罪,但要证明他有罪,还需要在庭审过程中,所有的证据能够被陪审团认同,并形成一个证据链……”看到这里,实在是让人感觉可笑,很想请教一下这位专家是从哪里的哪一章哪一节看到此前有39项证据证明杰克逊是有罪的,是警方极力想找到DNA而几乎被变成废品但却一无所获的床垫?还是明明是艺术画册的却被检方描绘成色情书籍的《男孩就是男孩》?是指纹检查人员没戴手套就在进行检查且没有发现任何有力的罪行证明的合法成人杂志?还是在法庭上不敢直视杰克逊,甚至以某条法律仳护为由连Mesereau律师的问题都不敢正面回答的英国记者,一手拍摄、“编辑”的记录片?对案件的详情不甚了解,就敢如此信口雌黄,其“专业精神”也着实让人“钦佩”。而让如此荒唐的错误出现在报道中,撰文的记者是绝对脱不了干系的,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若是对该案件再多了解一些,就决不会他说什么,你就照单全收。不要找借口说什么案情庞大复杂看不过来,干一行就得钻一行,做为娱记,对于这样的大事件,没有进行详细的了解就贸然上马是绝对说不过去的。
说完这条,再来说说那篇关于探讨杰克逊人生轨迹的《昨天 今天 明天》。看了这篇拙作,只想知道该文的记者是否知道“尊重事实”这四个汉字该怎么写。这里我就提其中的两点来说说,首先,这名记者在文中写道“1991年,杰克逊推出了准备已久的单曲《Black Or White》,在歌中他想表明肤色其实没什么重要的。但这歌非但没有得到青睐,反而遭到割蜜媒体评论的狂轰烂炸。”搞笑了不是?居然说这首歌“非但没有得到青睐,反而遭到割蜜媒体评论的狂轰烂炸。”那我倒想问问了,1991年这首单曲发行后,是如何迅速就成为美、英、意、西、墨、瑞典、丹麦、挪威、瑞士、芬兰、以色列、纽西兰、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排行榜第一的?况且当年受到争议的是其MV,与歌曲本身并无关,更进一步的说,“狂轰烂炸”这四个字使用得也不太妥当吧,因为它所表现的程度与争议是不能等同的,更何况,若真是当年达到了集体狂轰烂炸的程度,1993年第25届有色人种民权促进协会也不会将“杰出音乐录影带”双手奉给《Black Or White》。
其次,文章还有一处这样写到:“1994年,迈克尔突然与猫王的女儿秘密结婚,而后又离婚,再到与相伴15年、长相极为平庸的护士戴比·罗薇结婚……每一次爆出绯闻几乎都伴随新作发表,这样的炒作固然可以吸引人们的关注,但带来的恶果便是让人们逐渐淡忘他的音乐,并将‘怪人’与他画上等号。”看到这话,真是奇了怪了,什么叫“每一次爆出绯闻几乎都伴随新作发表,这样的炒作固然可以吸引人们的关注?”《Off The Wall》有吗?《Thriller》有吗?《Bad》有吗?《Dangerous》有吗?《History》有吗?OK,若非要把他发行《History》时,结婚的事情说成是绯闻,那娱乐圈中A和B有在拍拖或A、B、C三者关系不清等事就够得上丑闻等级了。更可笑的是,明明是传媒们整天围着人家的私生活不放,现在却倒打一钉耙,说是故意炒作。整天说他要破产的是媒体;不厌其烦的捏造他鼻子掉了的事的是媒体;放在普通人身上,把孩子抱出阳台一两秒这样一个粗心父亲的动作,放到了他的身上,立马被冠以阳台悬婴、虐童恶名的是媒体;对支持了无数慈善机构,帮助了无数儿童的事实视而不见的还是媒体……制造了脏水泼在对方身上,现在却怪是对方自己要故意往脏水里跳,这说得客气一点,是恶人先告状,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
《重庆经济报》:内容太“小气”,但基本做到客观
标题:(引)杰克逊的演艺事业已被搞得支离破碎
持续了一年多的杰克逊虐童案终出结果
原告男童指控的10项罪名均不成立
(主)迈克尔·杰克逊无罪
版面情况:一个半版
主要内容:宣判后现场及各方反应
相关报道:审讯进程回放、评论文章——谁在“毁”人不倦
与其他同城媒体相比,用“简陋”二字来形容《重庆经济报》所刊发的内容绝对不为过,不过简归简,陋归陋,客观的标准还是基本符合。此外,配发的其他媒体所没有的评论文章也算是独树一帜,小小的弥补了整体内容的缺憾。尤值得一提的是,评论文章并未如《重庆晚报》、《重庆请年报》那搬不厌其烦的质疑杰克逊赢得官司是背后有什么“猫腻”,而是直指控方的动机到底是为什么,在一片不依不饶的带有倾向性的怀疑声中,能有如此“反其道而行之”的看法也的确实属难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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