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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杰克逊的音乐密码 作者:巩武天
112 | 中国报道 2009.7
美国当地时间6月25日下午2时26 分,当今世界最具谜样人生与奇幻艺术色彩的美国摇滚歌王迈克尔•杰克逊猝然离世,歌迷与媒体对此唏嘘扼腕不已,频频回味自上世纪80 年代以来他所创下的空前绝后的流行音乐史记。其实在现今中国的音乐语境中,为杰克逊加冕“摇滚歌王”是有些失敬而无礼的。因为当下对于中国专业的正统音乐而言虽然已是末法时期,但对于专业的流行音乐来讲却只是起步阶段,所以即便是公认的香港“四大天王”在他面前也会颜色顿失而相形见绌,更无足论那些在媒体炒作之下一夜揭竿称王实则欠缺音乐真功夫的歌星了。仔细探究起来,似乎“流行音乐的教皇”的称号更适合这位引领世界流行音乐精
神时尚与专业境界的终极导师。
他的教皇地位,完全是基于无人企及的、超一流的、极致完美的专业流行音乐之品质。而在音乐史上的诸多认可,比如首次于本土之外销售唱片过亿,支持39 个慈善救助基金会而成为世界上以个人名义捐助慈善最多的人,这些都不足以使他获得“教皇”之荣光。而因黑人身份蝉蜕变白,并因此被视为异端,饱受误解、非议乃至中伤,这些经历其实更无损于他天才的成就。1985 年,杰克逊为援助非洲饥民而与莱昂纳尔•里奇共同谱写了《We AreThe World》,并与美国45 位歌星联袂演唱,后由西•琼斯制作为义卖唱片,这歌曲不仅震撼了几十亿人心灵,也让中国人初次领略了专业流行音乐的超凡魅力与力量。可以说,探知迈克尔•杰克逊的音乐密码,无疑可以深刻觉察专业流行音乐的内涵。
乐舞之乐。“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好的音乐是犹如祭祀活动中有舞的渲染的音乐。中国西汉《乐记》以其先见的审美智慧指明了最高境界的乐是歌舞之乐。1982 年,杰克逊引领潮流的巅峰之作《颤栗》MV不仅创出在美国售2100万张、在国外售2700万张的“神话”,同时展示了他标志性的旷世“月球漫步”舞步。美国《时代》周刊曾经评价:“杰克逊拯救了流行音乐产业,成为为乐坛下一个十年定调的创作人、拥有最奇特舞步的舞者和跨越受众喜好、风格和肤色界限的歌手。”他用乐舞之乐轻易地掳获不同肤色、种族、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人们,上至王官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小至3岁幼童,老至70老妪,杰克逊一举拥有全球最多的歌迷。
专业之乐。所谓专业之乐,就是一般人难以仿造的音乐。杰克逊以其横溢的才华,为全世界树立了专业流行音乐的典范。1997年慕尼黑的演唱会上,他出神入化地演绎了无以伦比、精致绝伦、石破天惊的唱功和舞功,以近于无限的体能与活力调度数万现场观众与他一起癫狂。在他的带动下,现场情绪在极度脆弱敏感
与激昂无畏之间起伏跌宕。他是足以洞悉人们灵魂的音乐巫师。
本能之乐。德国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早就指点出艺术的本质,艺术是人类本能经过装点与美化的外在形式。无论从作品本身还是演唱方式,杰克逊始终在用音乐表达着人类源于灵魂的最隐秘欲望。他能把欲望的本我、现实的自我、审美的超我完美地在一首歌曲中表达,这是对专业歌唱和创作者能力的最终考验。
哲学之乐。在中国古典哲学中,有这样一种创新生命的观念:“异质创生,反其道之动,曲则有情。”正如古希腊大卫的雕塑因其是男人的体格、女人的面容而成就唯一,杰克逊也因拥有女性般极高而柔细的嗓音而造就奇异。对于他这般具有极高技术素养的歌者而言,“男不唱艳曲,女不唱雄词”的规则都要退却三分,富有弹性而弯曲度极大的音乐线条,足以让他的声音颠倒乾坤阴阳,弱声比强声还强,可比滴水穿石更有穿透力而富于磁性。
风格之乐。杰克逊的音乐绝非简单的情歌。他的音乐糅合了白人和黑人特色,风格独具。很多人说,歌曲《黑与白》是他内心的独白,怀疑他为了虚荣心而选择“洗白”,其实他几乎尝试过这个地球上所有好的流行音乐风格,包括New Jack Swing(新杰克摇摆舞曲),Club/Dance(俱乐部舞曲),Pop/Rock(流行/ 摇滚),Motown(摩顿黑人音乐),Urban(都市流行),Funk(放克)和R&B(节奏布鲁斯)等等在内,都是其主要音乐风格。
视听之乐。杰克逊是把流行音乐舞台表象化,将舞台表现推向极致的第一人,他的表演尚令中国歌手望尘莫及。他改变了流行音乐纯粹依靠演唱的表现方式,从杰克逊开始,“视”与“听”平分秋色。目前为止,其表演对观众视觉的冲击力世界上无人能及。
政治之乐。马克思讲:“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即便杰克逊耗巨资建造了他所理想的儿童乐园,即便隐藏住自己的身体,但精神始终逃脱不了政治。他的反战系列歌曲《地球之歌》对人类的残忍做了深刻反省,对世界和平表达了无限美好的期待。黑格尔说:“艺术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点他的音乐达到了。
(作者系北京林业大学副教授,北京高教音乐研究会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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