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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7-13 10: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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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Michael吸过大麻。
但Michael不是像酒鬼喝酒、烟鬼抽烟、瘾君子吸毒那样去使用大麻,是小盆友在蜀黍的诱惑下试了两次,因为蜀黍告诉他,大麻可以帮你写出好听的歌曲哦。
虽然这段故事没必要写,但写了也没什么。美国的很多名人都公开表示用过大麻,甚至克林顿、奥巴马总统年轻时也用过大麻。据科学研究,大麻对人体的危害远小于香烟或酒精,但由于香烟和酒精在法律上更具合法性,所以让人们产生错觉,以为大麻才是三者中最可怕的。美国的一些地方一直在搞大麻合法化运动,而在欧洲的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等城市大麻已经合法化了。2012年6月7日,纽约市长颁布新法令:禁止出售16盎司以上的大杯含糖汽水;而纽约州长颁布新法令:可以携带25克以下的大麻上街。
我们国家对大麻的宣传一直是万恶的毒品,一碰它你就会家破人亡、永世不得翻身,所以我们一听到大麻会有种五雷轰顶的罪恶感,其实它远没我们想得那么可怕。这就像一个从来都是8点钟上床睡觉、夜不出户的“好孩子”有天晚上跟好朋友出去K歌K了个通宵,开心一下而已嘛。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说,小盆友们不要尝试大麻,如果有人在里面混了其它东西,出问题就说不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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