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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歌迷印象中,1991年3月,MJ和索尼不是签下了据说是史上最大的唱片合同,价值10亿美元吗?
那为什么现在却说2.5亿美元的新合同才是历史上最大?
这里有个误解。
索尼当年并没有给MJ送去十亿美元的真金白银。
实际上,1991年的涉及包括《危险》专辑在内的那个合同,实际价值只有6500万美元。这个数字在当时已经是最大了。但过了几年就被其他歌手超过了。
6500万美元,15年,6张专辑,这就是那个大合同的全部。
和现在的2.5亿美元,7年,十个项目(包括新专辑)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1991年,那是媒体炒作该合同潜在价值“十亿”而已。实际情况是,根据索尼公司的估算,如果MJ在合同期内发行的新专辑能卖出如《THRILLER》, 《BAD》那样的成绩,MJ就可以为索尼赚取十亿美元的利润。这才是正解。
在那个合同中,MJ得到了业内最高版税。因此,在原合同规定的2006年3月合约到期(因为MJ提前完成了6张专辑,所以合约在2003年就已经结束)时,MJ可以通过那份合同从索尼获得4500万美元的收入(每年补贴他100万美元,以及每张专辑支付500万美元的酬金)。这个钱当然不包括MJ从每张专辑,单曲,录影等的实际销量中抽取的版税。 据估计,MJ从1991年的那个合同中,仅专辑销售一项,抽取的版税就达1.75亿美元。
现在应该消除误解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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