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巴爾杜斯 于 2010-4-23 23:43 编辑
樓主 我在刪貼處有看到妳發的兩張鼻子照 我想提出我的看法 因為個人喜歡畫畫 對繪畫素描研究多年 攝影的常識也有一些 對於妳發的照片 我覺得沒有差很多 原因是在這兩個角度不同 而且膚色也不同 第一張是強迫閃光 相信你用過相機就會知道 有打閃光和沒打閃光的差異 會造成畫面物體的體積感尖銳強硬 看起來比較挺 相對的 05年那張光線較柔和且充足 說明拍攝現場環境比起第一張來的優良 但MJ皮膚明顯變白很多 而且粉味較重 在在影響相機光圈的反應 導致MJ的鼻子看來沒有很立體 一般有從事或學過視覺創作的人都知道 攝影術會製造假象 是因為照相機不像人的眼睛 會依視覺邏輯作篩選與修補的動作 記得MJ有公開反應過是媒體拍攝角度的問題 將他的鼻子醜化了 也有不少親眼見過MJ的人說過他的鼻子實際上看來沒那麼糟 也許 妳有看過一些專業的整形外科醫生分析的頭頭是道 但是他們少分析了攝影上的死角與侷限 依我學畫的經驗 最準確判斷輪廓的差異在正側面 過去西方藝術在還沒有照相述的發明前 高明的畫家在製作人物的肖像 只要先畫好正側面角度的輪廓就可以回到畫室加工完成一幅正面的肖像 因此我分析一些晚期MJ正側面的鼻子(或是0~45度之間的拍攝角) 其實跟早期比起來並沒有太大差異 目前最多爭議的多是正面角度(大於45度角OR能看到雙眼的角度) 多是現場光源沒有突顯出鼻子的陰暗面導致照片上看起來很平面 妳提出的證據就是典型的例子 感覺的出來是受限於拍攝上的問題 膚色反射的光線強度、有無閃光燈的干擾、現場光源與拍攝角度是關鍵
1988年3月MJ在Pepsi的新闻发布会上的照片。
1988年3月MJ在Pepsi的新闻发布会上的照片。
2002年11月底MJ在Jackson vs Avram 庭审上的照片。
2002年11月底MJ在Jackson vs Avram 庭审上的照片。
兩張照片相差20年 相機體上的技術革命可看出畫面上的畫質差異 亦會造成視覺上的誤解與錯覺 是P不出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