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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9: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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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档案证明曾有人意图用种族主义法律定罪Jackson
最近解密的含有Michael Jackson FBI档案的文件表明,LAPD曾试图用过去用来诋毁黑人明星的罪名陷害这位超级巨星,Jack Johnson 和Chuck Berry就曾遭陷害。
记录显示,1993年9月7日LAPD联系了FBI当地办事处,希望对方可以协助自己以“违反曼恩法案”的罪名起诉Michael Jackson。
何为“曼恩法案”?此法案又名“白人奴隶制法案”,是1910年出台的。该法案允许警察以莫须有的“不道德行为”问题逮捕嫌疑人,而黑人常常因此被陷害,尤其是那些和白人妇女在一起的。
Jack Johnson,世界第一位黑人重量级拳击冠军,就是被该法律起诉的第一人。实际上,Geoffrey C Ward在他自己的书《无罪可赦(Unforgivable Blackness)》中写道,陷害Johnson就是出台这部法律最主要的目的之一。
Johnson作为一个不“本分”的黑人,常常接受媒体采访,出席公共场合。他不仅是在种族隔离制度建立50多年前的首位黑人世界冠军,而且还经常在那个要求他“谦虚”的社会里炫耀他的成功。他穿名牌服装,戴昂贵珠宝,还买了一堆名车。除此之外,他更经常被白人警官以莫须有的超速罚单处罚。
但真正惹恼世俗的,是Johnson竟和白人妇女交往。Johnson经常被发现在旅途中和娼妓在一起,尽管同时期的白人大多数也这么做。
1913年,Johnson因违反“曼恩法案”,被警方以“因不道德目的而跨越州际线运输妇女”为由遭到起诉。同时期,同样和娼妓一起旅行的白人就没遭到起诉。
Johnson案中所谓的“受害者”表示是自愿与之同行的,并未被强迫。而且,他们这个有争议的出行甚至发生在“曼恩法案”出台前。可是,一个全是白人组成的陪审团依旧判他有罪。
数年之后,“曼恩法案”又被用来阴谋破坏黑人音乐家Chuck Berry的事业。
1959年,Berry在厄尔巴索遇见一个14岁女招待,请她在自己的饭店做衣帽服务员,这个女孩同意了。于是演唱会后,他就载着她从厄尔巴索开车到圣路易斯。
又是出于荒唐的猜测,Berry被“以不道德目的运载未成年女孩”的罪名被捕。他被“曼恩法案”起诉,并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
同年,以模仿Berry出名的Elvis Presley(即猫王)公开和一名14岁女孩Priscilla Beaulieu约会。而Scotty Moore'在自己写的猫王传记上断言,在Beaulieu之前,猫王还约过更小的女孩。
因此,1913年“曼恩法案”被用来给一个黑人拳击手定罪,尽管他“犯”了和同时期白人一样的“罪”。而1959年,“曼恩法案”又被用来起诉一个给了一个未成年女孩工作的黑人音乐家,尽管同时期的白人在不断和未成年女孩睡觉,却不用受罚。
“曼恩法案”是一部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法律,它只用来起诉美国黑人。关押Jack Johnson是出台此法案的主要目的,此后,它不断被用来给黑人安插莫须有的罪名。
Jackson被“曼恩法案”盯上,当然也是因为他的种族而被恶毒的起诉,随后发生的一切更加重了争议。由此可见,从Jack Johnson之后,变化不大。美国律师最终决定不以违反“曼恩法案”为由起诉Jackson固然是个进步,而LAPD一开始想抓捕Jackson — 尽管有充分证据证明他是无罪的 — 依旧恼人。
Jackson不用被强拉进法庭是另一种进步。然而,2003年针对他的指控证明这本身就是对Jackson的一种冤枉 — 指控十分荒唐,控方是职业骗子 — 但Johnson最终被认定犯了莫须有的罪,而Jackson的陪审团至少还了他清白。
Jackson之案全是媒体给他强加的“罪名”。
(作者:Badthriller 来源:MJJ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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