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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2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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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issred07 于 2011-2-19 23:24 编辑
回复 飞扬清婉 的帖子
"MJ成立MJJAC确实是在SONY/ATV之前。但从1995年SONY/ATV成立之后,MJ并没有做什么把MJJAC并入SONY/ATV。如果他想,他就可以这样做。这种合并的事情,只要想做,就可以有操作的途径。"
這個不是他想回歸就可以回歸的了 他和Warner Champell有合約 不可能說跑就跑 不然也不會三不五時就會傳出甚麼歌手走紅之後不滿意分紅 抱怨想跳槽之類 然後被合約綁死種種的問題 MJ在off the wall之後的確是一線藝人之一 但還沒紅到讓他和Warner Champell談條件時有太多的好處 他是在Thriller之後才能有很大的空間談條件
而通常唱片公司或版權公司談的條件 除了分紅 很常的情況還有都是會綁約的 那就是你一定要出滿幾張才可能離開
當然你說的真的想要操作 的確可以 但付出的代價是甚麼? 有沒有值得? 這些都是MJ需要考慮的
事實上MJ多年跟SONY的問題也是類似 因為MJ出專輯速度很慢 所以他一直被SONY唱片綁住 過去專輯的發行權一直回不來
而我也說了 我們現在討論的基礎 都是假如Roger Frideman的報導是正確的合約內容 那就是很顯然的當年他和Waner Champell的合約內容是講好某些條件 這些條件現在吻合
"所以在 JOHN BRANCA 2006年离开的时候,需要把他名下的股份卖回给MJ,以免股权失衡。"
老實說就這點 我都覺得很多人質疑John Branca是間細等等 有點沒道理 當年John Branca沒有趁機打落水狗
他把名下股份賣回去時 還並沒有拉抬價格 對MJ可以說是有情有意了
"另外,SONY/ATV的版权是不包含MJ自己歌曲的。如果包含MJ的歌曲版权,MJ的股份必须要大于50%,达到60%以上才可以。否则我认为MJ决不会同意让自己的歌曲并入的。"
這一點 我想我們目前沒有所有相關的資料 知道兩邊是怎麼談判的 同樣的我們也沒有相關的資料當年2001 2002 2007多次SONY/ATV大搜購時 到底MJ當年是怎麼維持他持股50% 我想01 02年沒有大問題 07年基本上MJ根本財務上的事情都給Dr. Thome Thome胡搞瞎搞 連最基本的報稅都沒報 更遑論SONY/ATV採購時 這筆錢是從哪來的 SONY單方面支出? 為何MJ還是有同樣的持股權? 相關問題我想我們現在都只是臆測而已
"而且,我认为经历了与SONY之间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之后,MJ决不会再想与SONY产生那么多的瓜葛。甲克虫的版权已经捍卫得很辛苦,这还只是投资行为。对于自己的音乐版权,我认为MJ绝对不会让SONY有机会参与染指。
他连与SONY一起录新专辑都不肯,怎么可能让SONY有就机会接触他原本的音乐版权。
虽然你说MJJAC的版权也只是让SONY/ATV管理,并不是拥有。但搅和在一起就可能产生问题与风险。"
基本上大致同意 不過說MJ會不想和SONY太多瓜葛 老實說我也是有疑問的
1 當年MJ痛罵Tommy Mottolla時有影片 記者問他所以你是在指責SONY MJ的回答是 不 我針對的是Tommy Mottolla
2 在Tommy Mottolla滾蛋後 MJ還是繼續跟SONY合作 包括Thriller 25 當然也有可能是 不跟SONY合作麻煩多多
3 This is it包括大螢幕等配備 都是SONY的東西 他是真有這麼討厭SONY?
基本上我覺得MJ一直以來不爽的是唱片圈 唱片公司利用藝人賺錢賺的太誇張 他有問題的未必只是針對SONY 而是整個環境
事實上MJ VS SONY 你換成Pince VS Warner或其他藝人VS唱片公司都說的通
講的$$$這種事 不只唱片公司想追求最高利益 很多時候MJ也是同樣的 80 90年代他們就合作愉快 因為MJ甚麼都賣
而之後鬧翻了 很大程度也是因為MJ的唱片沒有預期的好 而唱片公司不想在像當年那樣不記成本投資
唱片公司沒有拿到他想要的$$$ 而MJ沒有拿到他想要的$$$當製作費
"最后,你提到的“在发行新专与还清贷款之后把MJJ AC并入SONY/ATV”的出处不知是怎样。但我确信这里的新专辑不是指让SONY发行的新专辑。另外,贷款也还没有还清啊。"
出處不就是一樓的本文阿.........................文章裡就寫了很清楚了阿
"告诉你们,这其中的关键事件在于:MiJac将离开华纳•夏贝尔,归入Sony/ATV音乐出版公司(Sony/ATV Music Publishing)麾下。这是一家迈克尔•杰克逊遗产公司和索尼(Sony)共同拥有,并持有甲壳虫乐队(Beatles)目录的公司。
据知情人透露,这一安排在多年以前就已经写入MiJac和华纳•夏贝尔的合同之中。一旦发行下一张杰克逊专辑(在这里,就是指《迈克尔》(Michael)专辑),并且偿还了贷款,这一条款就会生效。"
不過我之前也講到 這一切的前提就是除非Roger Friedman的資料是正確的
我也同樣有過質疑就是 貸款還清了嗎??? MiJac有完全符合這些回歸條件了嗎? 還是RF自己的自行推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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