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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15: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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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at2009 于 2009-11-24 18:22 编辑
只选择对莫里有利报道,看看这个“误杀”有多黑色幽默!
莫里做为一个医生:
1)他不了解丙泊酚的危险,所以在没有任何监护和医疗设备的情况下使用丙泊酚这种全身麻醉剂。
2)他不知道要在地上做CPR——他更不知道丙泊酚发生危险时,只能在医院靠相关设备抢求,CPR是完全无效的。
3)他不知道在有心跳的时候不能做CPR(最早的时候,他的律师声称莫里发现他的时候MJ是有微弱心跳,OK下回再总结一下,莫利和他的律师依证据不同而变来变去的口供)
4)他不知道二种安定类药物与丙泊酚混和使用会加大病人风险。在不到10小时内,给病人多次反复注射不同名称的安定类药物,即使这些药物对他的病人明显没有作用,他也拒绝放弃,几乎整都夜夜乐此不疲反复注射——MY可怜的MJ,血管细的TX想想吧,如果要连续6次静脉注射,那会是多么恐怖的经历!
5)他扔下一个全身麻醉且没有任何医疗监护设备的病人,固执地跑出去打47分钟电话。而不是一边打电话一边照顾病人,即使房中只有一个昏睡的病人,完全不会影响他讲话。
电话一直持续到12:13分——感谢上帝,我们著名的医生先生,终于想起来还有一位全麻病人躺在自己的床上——于是发现MJ有了大麻烦,他的女友在电话中“听”到他在做CPR(PS:不知道CPR能不能在电话中听出来)
而此时莫里医生即不打911求救,也不是向楼下高呼求援,而是先打电话给MJ的助理,然后助理再打电话通知保镖,然后保镖上楼打了911——而此时具莫里承认发现MJ有状况的时间已经过了8分钟——而而莫里最初给出的理由是:他不知道,他那著名的病人的家庭住址,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MJ的住址是在著名的日落大道上.(莫里到底什么时候发现MJ有问题说法很多,警方认为至少11:18就已经知道了,莫里脱延了最少一个小时。这里选用对莫里有利的证词)
6)他坚持要把已经基本没有抢救可能性病人送到医院,拒绝宣布他在家中死亡。(911人说他们那里的时候病人已死,但莫里医生坚持要求送到医院)
7)他知道象病人家属隐藏自己的私人医生身份,且在医院抢救时候未提供病人的用药情况
8)他知道尽量往少说致病人直接死因的丙泊酚的剂量。(他承认的25MG,实际MJ体内是查出了致死剂量的丙泊酚,有一种说法是剂量达到400MG)
9)非常可笑的是,25MG的丙泊酚大概催眠的时间只有10几分钟,按照10:40注射,至多11:00他的著名的病人就该苏醒了。因此他宣称,MJ醒来后自己加大的滴注量——这个更可笑,滴注丙泊酚这东西是调好时间的,一个医生任由全麻的病人自动醒来而不知,而且药已经滴完了,MJ怎么自己给自己添加药物???
10)他那著名的病人在自己应该吃早餐的时间,坚决要求医生给自己注射麻醉剂,即使三个小时以后他应该去参加彩排,嗯这已经比较奇怪了,更奇怪的是——此前6周每晚上只注射50MG丙泊酚帮助MJ睡眠的莫里医生,却突然发疯般地注射了至少400MG丙泊酚——嗯对此医生自己也没有办法解释,他坚持认为是MJ醒来后自己调整了滴量^-^
(PS:请懂医TX咨询一下,50MG内泊酚可以全麻多长时间
11)警察查到6.25日MJ体内的丙泊酚是莫里医生5月12日购买的。但不知之前使用的那些丙泊酚是哪里购买的。那个量即使按50MG计算量也不少:50*7*6=2100MG,另外应该还有一些富余吧。估计莫里医生应该购买过超过2500MG的丙泊酚,这么大的采购量不会一点没有影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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